#結婚女人該不該要彩禮#
我很困惑:「彩禮」是用來幹嘛使的?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送彩禮一說。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不退還。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說真的,我覺得這樣的習俗該有,也挺好。我沒真正見過漫天要價(只是聽哪個男方家裡道聽途說),只聽說過男方嫌棄女方要的彩禮多覺得不值,婆婆怕打水漂……
我們家是要了彩禮的,但是沒具體,就說隨便給點意思意思就這麼個事兒。後來老公家裡商量,給3萬塊錢彩禮。(沒什麼多了少了的計較,就這麼定下。)
結婚前,老公就知道我們家的情況。父親車禍去世多年母親一人拉扯我長大。後來母親有找過一個對象,但相處下來對方的閨女後來不樂意就分手了。如今母親只想好好守著我,看著我結婚生子……
我愛我的母親。但我也知道人不能太自私,所以我沒有張口讓母親住進我跟老公的小家,雖然我幻想這樣的幸福。
我跟老公訂婚前提的彩禮是3萬,婆婆說不急,說我又不是騙婚的,婚後自然會給我。再後來我把想將彩禮就給母親的想法跟老公說起,他就沉默了。
後來,彩禮就這樣不給了。我不知道是忘記還是怎麼的。再後來吵架,我乾脆把這件事也搬出來問明白。老公說,誰家的彩禮不是跟著女方一起走!你看城市裡嫁閨女哪有不把彩禮帶回來的?又不是在農村。 婆婆也說,我們家又不是花3萬塊錢買來的你!
我錯了嗎?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打哪裡來的觀念,就認為彩禮是可以被女方支配的。想留給母親不行嗎?雖然我媽也執意不要,說只要我好好的就行,說她怎麼捨得花我的錢。但是,我就去卡這裡鑽牛角尖了~
婆婆的意思,現在彩禮都是帶回婆家,小兩口當日常花銷,貼濟小家用的。僅僅是三萬塊,已經從原來的單純想留給年邁的母親,變成了我想不通,為什麼我連這個錢都沒資格去支配的問題。
我在想,這個婚我還要不要結?結來幹嘛?
記得小時候我跟母親說,我說媽!以後我不嫁人,我一輩子陪著你!我知曉母親的不容易,知曉她為我的付出。所以我吃敢想,如果結婚,我甚至連正大光明愛她的資格都沒有了嗎?
我結婚圖啥?
就圖能有個自己的寶寶嗎?還是下半輩子給人家當保姆?如果有孩子的前提,是拿下半輩子給人家當牛做馬來交換,你還願意嗎?
本來以為我也是因為愛情,原來是我矯情了。但如果不是因為愛情,我為什麼要嫁給他?
這個婚,還有必要結嗎?
我跟我媽過得了!(不敢要他們家一分錢。其實是覺得跟未來老公掰扯這3萬塊錢覺得又累又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