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陋寡聞的二大ta媽
今天比較忙,處女座的鄰居二大媽,我,剛打開微信,群裡媽媽扔了一個圖給我,這是什麼?那口氣像極了我家二大,指著一張圖:這是什麼?
我看了看,我也不知道什麼啊,這個英文單詞我還不認識。怎麼辦?
於是度娘。
萬能的度娘在我直接敲出這個單詞的時候自動彈出了「益生菌」三個字。嗯,原來,Culturelle(康萃樂)是美國保健品企業i-Health公司旗下的益生菌膳食補充劑品牌。
我於是照著回復,並說,下次你可以問問度娘。
媽媽繼續:她們說這是崔玉濤推薦的。你說我要買嗎?
二大媽不知道啊,問度娘啊!
萬能的度娘在我搜索「culturelle 崔玉濤」 的時候,彈出了N多個重要的信息:
最早的良心媽媽在11年的時候就發帖說,在網上看到「崔玉濤推薦的益生菌」,她還寫信給culturelle美國網站諮詢給寶寶使用益生菌的事情,並展示了早在09年的郵件。
然後,N多個有良心有責任心的掌柜,認為自己:雖然不是這方面的專家,但是有著敬業勤奮的精神,摘錄整理了北京和睦家兒科專家崔玉濤醫生關於何時服用益生菌製劑的解釋,希望能對各位媽媽有所幫助。
再後來,又有掌柜們在12年的時候熱心發帖造福媽媽們了。很多媽媽們良心掌柜們陸續原文轉發,「發現」這麼好一款產品居然國內還沒得賣,良心掌柜們怎麼過意得去,必須批發回來賣啊,哦,不是,直接在美國買,很正式!
千難萬險欄不住老娘要為我崽奉獻一切的心,買啊。
順帶說一句,和睦家醫院的全稱,並不是所謂「北京中美合資和睦家醫院」,別的我就不好說啥了…
這款Culturelle到底是個什麼鬼?
網上不難找到這款益生菌的信息,廣告非常誘人:
儘管你家公主/少爺長得快,變得也快,但是無論如何,她/他都是你家祖宗,所以,你得選擇一款祖宗級別的益生菌品牌,就是這個「CulturelleKids」,來幹嘛呢,幫助你家祖宗強壯免疫系統和確保腸道健康。「Culturelle Kids」百分之百是最牛x的祖宗使用級別的品牌,因為這使用的是Lactobacillus GG(傳說中崔男神推薦的LGG益生菌,不要看成雪地靴,那個是UGG,一會兒再說說這個LGG),這個神奇的東西,可以幫助支持小祖宗的免疫系統,減少哪天被不小心餵撐了的消化不適,比如說拉肚子,或者就是哪裡不舒服了(益生菌界的板藍根)。用「Culturelle Kids」益生菌,讓你家祖宗感覺倍兒爽——祖宗牌益生菌,祖宗專用。
好了,我看到這幾行文字裡面的那些*,就搞不明白,是小編你低估了處女座二大媽的糾結嗎,於是翻到最下面去看這是啥意思,一看,二大媽更糾結了:
還有,產品上面也是如此:
啥意思,你是說,你上面的話沒有被美國藥監局FDA評估,然後你那祖宗級別的益生菌,也不打算用來診斷,治療,或者是用來預防任何疾病。
千萬頭草泥馬奔過,二大媽我從椅子站起來,叉了叉腰…然後喝了幾口水。好吧,你逗我玩兒呢。
這個LGG是個何方神聖?
哦,它的正式名稱為鼠李糖乳桿菌Lactobacillusrhamnosus GG(簡寫為LactobacillusGG 或 LGG),1983年由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立大學兩名美國教授(Gorbach and Goldin)自健康人體分離出來,並獲得專利。是全球研究最多的一種益生菌,屬於第三代益生菌。芬蘭的脫礦乳清粉(這個是用來生產配方奶的)生產商維利奧(Valio Ltd)公司擁有LGG的全球唯一授權,而其他的益生菌,很多公司都可以賣。看起來這個LGG很牛。
好吧,二大媽再上FDA去了解一下。
嗯,不錯,這還真是有備案的。還有編號。
備案編號No.231。認證的東西叫做乾酪乳桿菌亞種,鼠李糖乳桿菌,菌株GG,被美贊臣公司註冊,批准用於添加入嬰兒配方奶當中。
而GRAS,是美國 FDA 評價食品添加劑的安全性指標。全稱為Generally Recognizedas Safe,意思是說,「一般認為安全」。
二大媽仿佛聽到心中發出「呵呵」的聲音,這不就是食品添加劑嗎?食品添加劑還有什麼治病療效可言?如果有的話,那就是得以藥品申請FDA認證了,那麼牛哄哄的產品,不用於造福全世界的祖宗,實在是太浪費。
要知道,進入FDA認證名單的東西,要麼經過了「具有充分科學背景的專家」所做的安全審查,要麼是「經過長期的使用認為沒有安全性問題。」真正審批起來,流程複雜,時間超長,勞民傷財,廠家等到花兒都謝了,新品也沒批下來。
因此,1997年,FDA提出了一個「GRAS備案制度」。就是說,當廠商要把一種新的食品成分用於食品中,只需要自己組織專家,根據已有的科學文獻和生產者自己的實驗結果,評估在所採用的生產流程、使用方式以及使用量下的安全性。如果評估結果符合GRAS要求,就向FDA備案。FDA不進行研究,不審查安全性,只對申請材料是否可靠進行評估。如果沒有不同意見,就認可申請者的結論。
什麼意思呢?就是,但凡消費者吃這些東西,好不好都是商家廣告裡說的,沒有人來保證其有效和安全,只要不吃出問題,不出人命,沒有消費者投訴,說裡面涉嫌加入違禁成分,FDA實際上並不過問。而是由美國的《膳食補充劑健康與教育法》(DSHEA法案)保護,以食物來管理。FDA只是要求你必須寫清楚,你說的那些神奇的效果,都並非經過我證實,你也不打算用這個東西來治病。但是但凡你說你有對任何疾病的任何療效,那你就得通過我的藥物認證了。
所以,二大媽嘆了一口氣,請你家小祖宗做個小白鼠,吃吃看吧,食品添加劑而已,至於有沒有效果,Who C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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