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記者 尤潔)女業主開車回家時與小區保安發生爭執,繼而被打破了頭。保安被行政拘留七日,並罰款500元。
11月10日下午6時許,住在西鹹新區涇河新城涇幹街辦合威陽光城小區的王女士開車帶著6歲的女兒回家,「當時車上有一些家具、衣物、麵粉等物品,東西太多太重,我就想著把車開到樓下,方便搬東西。」在小區正門(南門)進入時,被保安王某攔下,「王某說正門通著消防通道,不允許車輛進入和過夜停放。可是平時臨時停在樓下放個東西是可以的。」
王女士回憶當時的情形泣不成聲,「我和保安王某後來爭吵,他將保安亭桌上的紙砸向我,我很生氣將他桌上的茶壺推倒了,王某就拿著水壺將熱水潑向我,還用茶壺砸我的頭,還將我的頭撞向保安亭。」小區其他業主馬上報警,王女士被送往醫院治療。
昨日,王女士的父母、丈夫都在醫院陪著她,他們很生氣,「事發到現在,物業和保安也沒有來探望,更沒有提出怎麼處理這件事。」
隨後,記者來到王女士所在的合威陽光城小區,正門口豎著兩塊提示牌,分別寫著「小區車輛一律由東門進入」「佔用消防通道屬於違法行為」字樣。該小區物業——陝西合威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物業經理表示,業主車輛不允許從正門進入,但小區有業主需要搬家及接送老人,在保安處登記後可以進入小區作短暫停留。
物業經理說:「王某今年49歲了,在小區做保安已有一年的時間,平時表現還行。」物業經理還說,當時現場監控視頻物業已向警方提供,等處理結果出來後會與被打業主進行溝通協商。
昨日,記者了解到,11月11日,經西鹹新區公安局涇河新城分局調查,給予保安王某拘留七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編輯:劉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