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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提過我愛我們坂仔村裡的賴柏英。小時候兒,我們一齊捉鰷魚,捉螯蝦,我記得她蹲在小溪裡等著蝴蝶落在她的頭髮上,然後輕輕地走開,居然不會把蝴蝶驚走。
我們長大之後,她看見我從上海聖約翰大學返回故鄉。我們倆都認為我倆相配非常理想。她的母親是我母親的教女。她已經成長,有點兒偏瘦,所以我們叫她「橄欖」。
「橄欖」是一個遇事自作主張的女孩子,生著鵝蛋臉兒,目似沉思狀。我是急切於追求新知識,而她則堅持要孝順祖父。這位祖父雙目失明,需要她伺候,片刻不能離。
她知道在漳州什麼都有,最好的水果、魚類、瓜類和迷人的山水樣樣俱全。後來,長衫兒流行了,我姐姐曾經看見她穿著時興的衣裳,非常討人喜歡。我記得她平時穿一襲黑衣幹活兒,到了禮拜天,就換上穿淺藍的非常迷人。
她祖父失明之前,她早晨經常出去,探查夜雨之後的稻田水位。我們相親相愛。她能獻出無私的愛心,不要求回報,但是環境把我們拆開了。結果我遠到北平,她嫁了坂仔本地的一個商人。
我是個頗有前途的窮小子。吾妻則是個闊財東的女兒。她比起我來,是高高在上的。幸而她不是在富有之家嬌縱撫養之下長大的。
依照舊傳統,女孩子是為男子的需要而教養的;女孩子要學會烹飪,洗衣裳,縫紉,事實上,要教養她能做普通的家事,以便長大後嫁到丈夫家有過日子的本領。
除去偶爾的拜神祭祀到墳塋寺廟之外,她們是不到前院,不在大庭廣眾之間出現的。對女孩子的這種歧視,因而造成一個顯著的結果,就是使她們成了賢妻良母。而男孩子則嬌生慣養,縱容壞了,結果,缺乏進取奮鬥的意志,很少有什麼成就。
我由上海聖約翰大學回家之後,我常到一個至交的家裡,因為我非常愛這個朋友的妹妹 C。他們家與後來我的妻子家是鄰居。我也與後來成為我妻子的那位小姐的哥哥相交甚善。我應邀到他們家去吃飯。在吃飯之時,我知道有一雙眼睛在某處向我張望。
後來我妻子告訴我,當時她是在數我吃幾碗飯。另外我知道的,我路途中穿的那髒襯衣是拿到她家去洗的,卻從來沒人把我向她介紹過。
在大學二年級時,我曾接著三次走上禮堂的講臺去領三種獎章,這件事曾在聖約翰大學和聖瑪麗女校傳為美談。那時我這位將來的妻子還沒進聖瑪麗,但是一定聽見人說這件事。
我由上海回家後,正和那同學的妹妹 C相戀,她生得確是奇美無比,但是我倆的相愛終歸無用,因為我這位女友的父親正打算從一個有名望之家為他女兒物色一個金龜婿,而且當時即將成功了。
在那種時代,男女的婚姻是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決定的。我們結婚之後,我一直記得,每逢我們提到當年婚事的經過,我的妻子就那樣得意地哧哧而笑。我們的孩子們都知道。我妻子當年沒有身在上海,但是同意嫁給我,這件事一直使她少女的芳心覺得安慰高興。
她母親向她說:「語堂是個牧師的兒子,但是我姐姐在學校認得她,曾經告訴我她將來必然是個極賢德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不能娶 C小姐時,真是痛苦萬分。我回家時,面帶悽苦狀,姐姐們都明白。夜靜更深,母親手提燈籠到我屋裡,問我心裡有什麼事如此難過,我立刻哭得癱軟下來,哭得好可憐。因為 C小姐的父親決心將她嫁與別人,我知道事情已經無望,我母親也知道。
我的婚禮是在民國八年,蜜月是到哈佛去旅行。婚禮是在一個英國的聖公會舉行的。
根據習俗,我要到新娘家去「迎親」。新娘家端上龍眼茶來,原是作為象徵之用,但是我全都吃了下去。舉行婚禮時,我和伴郎談笑甚歡,不拘禮俗,為了表示看不起這些儀式,後來在上海,我徵得吾妻同意,把結婚證書燒掉了。我說:「把婚書燒掉,只有離婚時才用得著。」這句話一點不假!
我要談談婚前的最後一夜。我請母親和我同床。我們一向很親密。此生我再也不能和她同床了。小時候我習慣玩她的乳房,十歲才改掉這個毛病。我真想陪在她身邊。當時我還是童男哩。
孩子們常說:「天下再沒有像爸爸媽媽那麼不相同的。」翠鳳外向,我卻是內向的,我好比一個氣球,她就是沉重的墜頭兒,我們就這麼互相恭維。氣球無墜頭兒而亂飄,會招致災禍。
她做事井井有條,鄭重其事,衣裳穿著整齊,一切規規矩矩。吃飯時,她總揀切得周正的肉塊吃,如雞胸或雞腿,她避免吃雞肫雞肝兒。我總是愛吃翅膀兒,雞肫,雞脖子。凡是講究吃的人愛吃的東西,我都喜歡吃。我是沒有一刻安靜,遇事樂觀,對人生是採取遊戲人間的態度。一切約束限制的東西我都恨,諸如領帶,褲腰帶,鞋帶兒。
妻是水命,水是包容萬物,惠及人群的;我是金命,對什麼事都傷害克損。
換句話說,我和我太太的婚姻是舊式的,是由父母認真挑選的。這種婚姻的特點,是愛情由結婚才開始,是以婚姻為基礎而發展的。我們年齡越大,越知道珍惜值得珍惜的東西。由男女之差異而互相補足,所生的快樂幸福,只有任憑自然了。在年輕時共同艱苦患難,會一直留在心中,一生不忘。她多次犧牲自己,做斷然之決定,都是為了我們那個家的利益。
在結婚五十周年紀念時,我送給她一個勳章,上面刻了 James Whitcomb Riley的那首《老情人》(An Old Sweetheart):
When Ishould be her lover forever and a day,
Andshe my faithful sweetheart till her golden hair was gray,
And weshould be so happy when either’s lips were dumb,
Theywould not smile in heaven till other’s kiss had come。
(林語堂)譯:老情人
同心相牽掛,一縷情依依。
歲月如梭逝,銀絲鬢已稀。
幽冥倘異路,仙府應悽悽。
若欲開口笑,除非相見時。
我出國時,我們已經走上輪船的跳板,這時父親送我們的那種景象,我始終不能忘記。父親對我們雙目凝視,面帶悲傷。他的心思似乎是:「現在我送你們倆到美國去,也許此生難以再見,我把兒子交託這個做媳婦的。她會細心照顧你。」
我後來在德國萊比錫大學聽到父親去世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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