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泊頭市振江商貿附屬樓的居民向記者反映:小區物業公司貼出通知,計劃向居民收取二次加壓費。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每月0.2元。
居民有些疑惑:為何他們之前沒有交過這筆費用?這筆費用該不該交?該交多少?
居民:為啥要收取二次加壓費
近日,泊頭市振江商貿附屬樓居民張先生向記者反映:物業公司在小區裡張貼了一則「住宅樓二次加壓供水電費分攤」的通知。通知大致內容為:根據相關規定,民住小區二次加壓設施的供水加壓費為每平方米每月0.2元(包括水泵維修維護費、水泵電費)。自2020年9月14日開始,這筆費用與物業費一起繳納。
記者了解到,居民入住泊頭市振江商貿附屬樓已有10多年。這裡只有一棟11層的住宅樓。之前,小區一直使用自備井,由物業公司對小區供水進行二次加壓。今年,小區自備井被關停。物業公司便下發了收取二次加壓費的通知。
「以前,我們也沒聽說有這筆費用。」對於這則通知,多數居民表示不能理解。居民張先生說,按這樣的收費標準,有的居民每月需繳納20多元的二次加壓費。
「這筆費用該不該交?該交多少?」居民想知道,關於住宅二次加壓產生的費用有沒有具體的收費標準。
物業公司:此費用一直由居民承擔
9月22日,記者聯繫到小區物業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在小區自備井關停之前,物業公司一直幫忙代收水費。這些水費會有一些結餘。結餘費用一直用於小區二次加壓設備的維護等,因此,他們沒有再向居民單獨收取這部分費用。
這位負責人表示,今年,小區自備井被關停後,水費由供水單位直接收取,物業公司不再代收。物業公司無法再用收取水費後的結餘費用承擔二次加壓產生的費用。經過多次核算,物業公司決定按每平方米每月0.2元的標準向居民收取二次加壓費。
「其實,這筆費用一直由居民變相繳納,只不過現在是單獨收取了,希望居民能理解。」這位負責人表示,小區住戶少,各項設施的維護成本又較高,會出現收支不平衡的情況。這個收費標準也是他們根據小區實際情況經過多次核算後制訂的。
相關部門:價格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記者就此事聯繫到泊頭市發展和改革局物價科。一位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對於泊頭市需要進行二次加壓供水的各個小區,其物業公司都會收取二次加壓產生的費用。這筆費用不包括在物業費裡,需要單獨收取。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二次加壓費具體該收多少沒有明確規定,需要小區物業公司和居民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商定。
來源:滄州晚報 記者 姚連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