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7 09:25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關於開展文明行為促進行動的通告
廣大市民:
為進一步規範城市秩序,鞏固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市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指揮部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市開展文明行為促進行動,對不文明現象進行集中整治,現通告如下:
城區內嚴禁以下行為:
一、不文明交通行為: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逆行,不走非機動車道,越過停止線侯燈;機動車隨意調頭、加塞,不禮讓斑馬線,人行橫道、學校門前、繁華路段不減速讓行;機動車亂停亂放;在公共停車位放置地鎖、隔離墩等雜物搶佔停車位;乘坐公共汽車不排隊上下車,不主動給老弱病殘孕讓座,攜帶危險品和有礙乘客安全的物品、動物乘車,車內吃東西,亂扔垃圾;計程車隨意停靠、拼客宰客,司機不使用文明用語。
二、不文明養犬行為:蹓狗不栓繩、糞便不清理、一戶養多犬、飼養大型犬,在城區內從事犬只養殖、存儲或交易。
三、亂貼亂塗「小廣告」行為:隨意張貼、塗寫便民信息類「小廣告」;製販假證、涉黑涉黃違法「小廣告」。
四、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為:在街頭聚眾打麻將;公共場所吸菸,隨地吐痰;晚間在外擺的飯店、小吃攤附近隨地便溺;亂扔亂倒垃圾、亂潑汙水;隨意焚燒垃圾或其他廢棄物;在居民小區和背街小巷亂堆亂放、亂搭亂建、亂扯亂掛;在街頭和路口散發廣告宣傳品;在道路上私自擺攤設點、遊動叫賣、露天燒烤。
凡有以上行為者,將由公安、綜合執法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石家莊市公共文明行為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並在電視臺、街頭大屏上對不文明行為人進行曝光。
文明關係百姓福祉、城市形象,望廣大市民強化文明自覺,響應文明倡議,遵守有關規定,共同抵制不文明行為,為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建設經濟強市、美麗新樂做出應有貢獻。
新樂市文明辦
新樂市公安局
新樂市綜合執法局
新樂市交通運輸局
新樂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6日
主編:王民
編輯製作:秦安琪 李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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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規範新樂城市秩序 鞏固文明創建成果 這項行動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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