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想你,卻再也看不到了!」
在2021年1月7日上午10點左右,「大連13歲男童殺女童」事件受害者母親發聲:
多少年來,這是大連的最大一次雪,下了兩天還沒停,淇淇媽媽的寶貝,這次大雪,媽媽更加想你了,想你在奔跑著、夾雪球、堆雪人,在雪中的歡笑聲,然而,媽媽卻永遠也看不到了!
每個家庭都有失去孩子的可能性,也許是意外,但是唯獨淇淇的離開,卻讓我們一生無法接受,想到殺人犯蔡明澤殘忍的手段,活活剝奪一個鮮活生命,這樣的人不但沒有死,而且只對他三年教養,怎能改變一個惡魔?我要呼籲全國人民,讓殺人犯得到重判!
我看到刑事責任年齡下調(至)十二周歲,希望法律早日實施利用在殺人犯身上,讓他知道生命的可貴,必須付出代價,這樣才能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據了解,在2019年10月20日,遼寧省大連市,13歲男孩蔡某某將在同小區內居住的10歲女孩淇淇殺害,並拋屍灌木叢,因蔡某某未到達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對其實施3年收容教養。
2020年1月份,淇淇父母提出民事訴訟,認為蔡某某的父母沒有對其盡到監護義務,應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但從開庭到宣判,被告方始終未到庭,在2020年8月10日,法院判決被告方賠償原告128萬餘元,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公開道歉。
判決生效後,蔡某某父母一直未履行法院判決,在9月7日,賀女士(淇淇母親)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2020年10月10日,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決被司法拘留15日,最讓賀女士生氣的就是,蔡某某的父母從沒說過一句具有誠意的道歉。
在2020年12月26日,賀女士得知刑事責任年齡下調了,對於這一消息,她十分開心,她現在最想要的,就是希望法律能早日實施在蔡某某身上,雖然不能讓殺人犯死刑,但她希望能讓蔡某某一生在監獄改過,能還給女兒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