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報客戶端7月30日電 新疆一男子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故意使用他人行程碼躲避檢查,被行政警告處理。 7月24日下午8時許,新疆石河子市公安局北泉檢查站執勤民警在核查人員行程碼時,發現李某使用行程碼手機號與本人手機號不符。執勤人員對其進行詢問時,李某謊稱自己著急出示錯行程碼了。於是執勤民警進一步對李某的手機軌跡進行核查,發現李某本人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而李某第一次出示的行程碼並沒有高風險地區旅居史,在執勤民警的再三詢問下,李某承認使用他人行程碼企圖躲避公安檢查。
李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現李某已被行政警告處理。 警方提示,防控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是全社會共同的責任,廣大市民朋友要主動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對拒不執行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根據其違法情節嚴重程度,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拒絕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傳播,導致嚴重後果的,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工人日報記者 吳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