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刑偵科學非常發達,指紋腳印DNA、人證物證測謊儀,絕大多數案件都能夠迅速偵破,古代可就不行了,一旦發生了兇殺案,破不了的、破錯了的比比皆是,所以,那時的人們對天上和地下的「法庭」——尤其是受害者本人的主觀能動性,遠比對自己居住地的衙門更有信心,經常臆斷甚至編造出一些冤魂用各種詭異恐怖的方式復仇的故事,安慰自己並糊弄他人。翻開古代筆記,這類記錄可謂汗牛充棟。
筆者手邊正好有一本《子不語》,隨便一翻便是一例,潯州太守陸補梅即將奉調上省,突然收到一份案卷,說是某女子因與人通姦,被發現後自殺,陸補梅將卷宗放在書案上,準備依例披上「如詳核轉」,誰知當晚他的幕友「房中起大風,宛然一女子,立而不言,五更乃去」。幕友嚇得不行,趕緊跟陸補梅報告。陸補梅膽子也小,把兒子叫來說:「你小子膽子大,今晚你到那位幕友房間等候,看看是不是真的有什麼冤情。」
果然「如前風起」,陸公子大聲問「汝為何者」?回答說「我就是太守書案上的那個人,明明我是拒奸被殺,父母受賄,作偽證說我是和兇手通姦後自殺,辱我名節,特地來找太守訴冤」……陸補梅把所有證人都關進城隍廟裡,半夜三更,這些作偽證的人心裡有鬼,睡不著覺,就聚在一起議論案子,「有罵其父母之勿良,憐其女之貞烈者」,誰知陸補梅早就派人在神像後面埋伏著,把他們的議論都記了下來,「至天明,先盤詰鄰證,去夜間所書示之,俱服」,終於把強姦殺人的兇手繩之以法,為貞女洗冤……
這類故事聽得多了,難免會讓人相信冥冥之中確有「鬼魂」存在,但真的是這樣嗎?《獪園》裡的「焦典史沉僧案」或許揭示出了真相。
「典史」這個官員很小,小到「未入流」,就是說九品還要往下,擱到現在大約相當於縣裡派出所的所長。焦典史是常州江陰人,「縣小吏出身,後任楚中某縣」。
有一年坐船去辦事,返程時遇到一位從蜀江來的和尚,和尚請求搭載自己一程,船家不許,那和尚就向焦典史拜求:「貧僧囊中帶了六百兩募化的銀子,是想去普陀山設道場,為觀音菩薩建幢樹剎,如果您答應帶上我,這功德也有您的一半。」焦典史同意了。
船行江心,突然遭遇大風,小舟在風浪中顛簸不止,船家忙著穩定船隻,好不容易靠了岸,卻發現和尚不見了,焦典史說:「大概是不小心落水了。」然後帶著那六百兩募化銀回家去了。
誰知回到家中不久,焦典史突然得了一種怪病,起初是半夜胡說夢話,驚醒後渾身大汗,總說看見個鬼魂,乃是一位和尚,「從水而出,直來案前索命」,那冤魂跟他說什麼「那些錢乃十方所施,必終不能為君有,從此與君形影相依,不能舍矣」之類的話,後來竟到了「無夕不感夢,夢即驚窹,目即暝,復夢如初」的地步,家人知道他曾經與和尚同船,和尚落水而死,募化銀被他帶回了家,便勸他說:那鬼魂也許是有什麼誤解,可焦典史心事沉沉,病況也日重一日,吃了很多藥都不見效,家人便延請了一幫和尚道士為那位落水的僧人做法事,焦典史還親自寫了一張悼亡疏焚化,但悼亡疏的用詞很隱晦,似乎是想說什麼又不敢說,只是在做法事時,焦典史磕頭磕得額頭上鮮血淋漓。
法事結束後,焦典史的病不但沒有好轉,反而還「日益劇」,直到這時,他才向家人透露,自己當初是貪圖那六百兩銀子,將和尚推下水的。
家人只好勸他把那六百兩銀子都拿出去「廣做佛事,誓不留分毫囊中」,但是情況並沒有好轉,焦典史不止一次從睡夢中驚醒後,見到那和尚坐在自己的床邊說「功德何益,還我命來」!而家人也偶爾在深夜看到一個和尚的身影穿行於家中院落,卻只能尖叫驚逃,無計可施。
這樣一年過去了,焦典史劫來的六百兩銀子已經全都在佛事上花光了,他本人「精神沮喪惶怖,轉不自支」,病得只剩一把骨頭。
這一天,突然有客來訪,家中僕人攔阻說主人病重,不能會客,那人說自己不比一般客人,「必欲見汝主人」,說著竟徑直闖進內宅。「典史方負床呻吟,妻孥環聚而泣」。一見來客,焦典史嚇得從床上滾下來,一面喊著「索命鬼來了,我活到頭了」,一面去拿桌子上的刀準備自殺!「家人急抱阻止。如此者三,取繩縛其手足」,才讓他消停下來——原來那不速之客正是一年前被他推落入水的和尚。和尚對典史說:「某乃人也,非鬼也,君勿疑。」然後告訴他,自己去年被他推入江心後,「忽見觀世音自空中降,持一燈熒熒然,引入蘆漪,幸遇漁舟得相拯救,萬死一生,最近我才聽說你大病不起之事,特地來見你一面,讓你不要再疑神疑鬼」。焦典史連連磕頭告罪,和尚勸慰道:「那六百兩銀子本就是我打算為觀音菩薩建幢樹剎的,如今你已經統統拿出來用於佛事,也算用得其所。」說完便飄然而去。焦典史雖然心寬了很多,但終究是心力交瘁,熬了幾天還是死掉了。
其實就這一案件本身來說,存在著一個嚴重的「悖論」,既然和尚沒有死,焦典史和他的家人又怎麼會屢屢見到「冤魂」出沒宅中呢?答案非常簡單,那就是「冤魂」正是和尚本人,他僥倖逃過一死後,懷著滿腔仇恨要施展報復,當得知心中有鬼的焦典史總做噩夢之後,便趁夜翻牆進宅,憑床裝鬼,直到將其嚇得精神失常,奄奄一息之時,才登門現身——這種做法雖然陰毒了一些,但考慮到焦典史殺人在先,也是可以諒解的吧!
同類案件中,但凡出現「鬼」、「冤魂」的時候,往往都可以得到合理的解釋,哪怕受害者本人是真的死了,那麼也有其他人代替他「現身」。比如清代學者龔煒在《巢林筆談》中寫過的一起案子。福建有個富人,發家全都是靠的坑蒙拐騙。有一天,有個商人「負重資,避雨舍旁」。富人貪圖他身上的錢財,「殷勤為一日留」。商人見他是個有錢人,也沒做提防,便同意了。當晚富人請商人喝酒,「醉而殺之,取其金,人不知也」。
沒多久,天降暴雨,雷電擊中了富人的糧倉,一把大火燒了個乾淨,這富人也是為非作歹慣了,竟跑到縣衙去告狀。縣令派差役去調查了一番,然後將富人帶上堂來細細查問,正當這富人正狂妄自得地要求縣令懲處「老天爺」時,差役突然發出一種十分詭異的聲音:「汝奉命拘審我,我且至!」然後對著堂下的富人厲聲道:「劫財殺賈,屍埋汝家,有之乎?!」富人頓時嚇得渾身發抖,跪在地上連連磕頭,縣令下令去他家中搜索,果然發現了深埋土中的商人屍體。不難猜出,縣令讓差役去調查的,不止雷擊糧倉這麼簡單,應該是在接到商人失蹤的報案後,打探到商人最後的落腳點是在富人家中……而縣令很明白,以富人的狡黠,「來硬的」是審不出什麼來的,所以就提前安排差役用了裝神弄鬼這一招兒。
由此可以推測,前文所述的「貞女冤魂告狀」,很有可能是正直的幕友和陸公子在得知貞女遇害的真相後,為了讓陸補梅重審此案而合作出演的一幕「鬼戲」。
有人或許會對那種「不問蒼生問鬼神」的辦案手法不以為然,但是必須承認,在科學不昌的年代,當物質上(指刑偵科學)匱乏不足時,再沒有點兒精神上的可敬畏之物鎮著,那可真的就天下大亂了,而事實證明,恰恰是因為精神上存在著「鬼神」,讓很多罪犯夜不安枕,甚至投案自首,只是看起來很像是「冤魂索命」的另一個變種。
清代學者方元鵾在《涼棚夜話》中記載過發生在婺城(今浙江金華)西鎮的一個案子。雍正年間,有個農民入城納糧,完事後覺得疲憊不堪,就在一座塔下小憩,有個剃頭匠經過,吆喝聲將這農民吵醒,便喊他來給自己剃頭。剃頭匠見他的背囊鼓鼓的,以為裡面都是銀子,看四周無人,便突然把剃頭刀戳進農民耳朵裡,農民慘叫一聲倒地斃命,剃頭匠打開背囊,見其中不過是一些麥粒,十分沮喪,把屍體扔在塔中逃跑了。
屍體被發現後,官府派人調查此案,「竟無可蹤跡」。一年後,縣令把街上一個剃頭匠叫來給自己剃頭,誰知那剃頭匠「忽發狂,向官跪陳其顛末縷縷」,說出了自己殺死農夫棄屍塔中的罪行……其實他的發狂,只不過是背負人命在身,精神壓力極大,而走進官署後終於崩潰的一種表現吧!
殺人者可惡,殺人後扛不住「精神壓力」自我暴露,又讓人覺得可笑,但居然還有利用這種事情騙取錢財的。《獪園》中寫萬曆年間一位姓吳的官員,做官時失手打死了一位工人,完事就開始各種見鬼,不僅胡言亂語而且生病不斷,眼看就老命不保。這時,信州張真人到訪,姓吳的找到他,苦苦哀求,希望他做法驅走糾纏自己的冤魂,張真人說這個好辦,我給你找城隍去!然後焚表燒香,一通兒折騰,然後跟姓吳的說,城隍很重視這個事兒,「立命出牒逮治,俄而冥卒受牒」,但十來天過去了,就是找不到那冤魂,這期間張真人的一切花銷當然是姓吳的報銷,最後張真人哭喪著臉告訴姓吳的,冥卒在小君山廟中找到那個冤魂了,本來想就地擒拿,誰知冤魂說自己已經把案子告到玉皇大帝那裡,玉皇大帝說姓吳的草菅人命,這種事兒豈能輕饒!這一下,別說冥卒了,連城隍也不敢再拿那冤魂怎麼樣!所以我也沒辦法,吳大人還是自求多福吧!然後腳底抹油溜了,姓吳的當夜就一命嗚呼了。
(摘自《北京晚報》 文/呼延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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