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立即執行很好理解,緩期2年執行是什麼意思?是2年後再執行嗎

2020-12-22 社會正能量輝哥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為了人們的生活能正常有序安全地開展,於是設立了相應的法律來做相應的約束。

正是因為有了法律的存在,才會讓那些犯下罪行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並且告誡人們不要再犯錯誤,不過人是一種容易衝動的動物,往往會有不少人為了達到自己的某種欲望,通常會做出一些有違法律的事情,這時就會視情節較輕,罪犯會在接受不同程度的出發,情節較輕處罰後會重新踏入社會,而情節嚴重的則會處以死刑的處罰。

關於死刑的處罰,我們經常都會聽到「死緩」這兩個字,這是法律的很重要的一部分,不過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是什麼意思?為什麼判了死刑了還會出現死緩的情況?早兩年往兩年不都是要執行死刑嗎?緩期2年執行又是什麼意思呢?

其實死刑緩期2年,按照字面意思理解,確實是根據他的犯罪程度,已經被判死刑。但是不是罪犯會在2年後一定會接受死刑,而是會在緩刑期間,根據犯人的案情輕重、期間的表現,來再次決定死緩2年的犯人最終會面臨什麼樣的處罰,通常一些被判處死刑緩刑執行的犯人,會出現減刑至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對於那些在緩刑執行期間依舊執迷不悟不知悔改者,2年後就會面臨死刑的處罰。

總的來說,死刑立即執行和「死緩」的區別,就在於已經被判死刑的罪犯,會在2年後執行死刑。而被判「死緩」的犯人,還是有可能在2年後通過自己的表現活下來的,至於緩刑執行2年後到底會接受什麼樣的處罰,得看他們的個人表現,以及犯案的嚴重程度有關係。

在執行死刑的犯人類型上,除了被判「死緩」的罪犯不會馬上被執行死刑以外,還有一些人會因為自身原因免於立即執行死刑的處罰,例如:懷有身孕的女子、未成年的孩子。這並不是他們犯下嚴重罪行的理由,在情節嚴重以及不知悔改的情況下,符合條件後一樣會被執行死刑。

作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在生活中我們一定要時刻規範自己的言行,不能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就對其他人的人身安全以及利益造成傷害。人人都是平等的,不論「你爸李剛」還是「你爸是成龍」,一定會受到應有的懲罰,這也是我們文明社會區別於原始社會的重要原因。

不知道大家看完以後,有什麼想說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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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廢死聯盟」呼籲當局立即停止執行死刑
    中新網6月2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導,日前臺當局「大法官會議」程序駁回40名死囚「釋憲案」,死囚命在旦夕。「廢死聯盟」今日上午舉行者會,尋求與當局對話窗口。「廢死聯盟」說,當局一邊說要廢除死刑,卻一邊執行死刑,他們並呼籲馬英九既然視廢死為施政終極目標,即應說明自己的廢死理念為何。
  • 「死緩兩年」啥意思,是2年後再執刑嗎?實情可能和你想得不一樣
    這就是每一年自立春到秋分時節,除了重大謀逆罪過,其他的刑罰皆不能在此執行死刑,俱都在秋季進行處決。所以也創造了中國獨有的「秋後問斬」的死刑文化。到了現代的中國,雖說「秋後問斬」早已消失。但是中國還有一個本國獨有的「死緩」制度。我國現如今還是少數保留死刑的國家,但是出於人道主義的角度,國家司法在面對案件的時候。
  • 監獄執行死刑時,必須有救護車停在現場,有什麼作用?
    我們生活在這個社會上,都應該要去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但是總有人會去觸犯法律,我們都知道法律是嚴謹的,只要是觸犯了法律的人,最終都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眾多罪行中,死刑可以說是最為嚴重的刑罰了,法院也會非常謹慎的給予判決,所以真正獲得死刑的人並不多,只有少部分情節惡劣的人才會被判死刑,不過在我們中國,死刑也有分緩期執行和立即執行,
  • 如何理解申請強制執行的2年期限?
    案情2018年6月6日,甲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王華文(化名)在判決生效後10日內給付李松林貨款68000元,一審判決之後,王文華沒有提起上訴。2018年6月22日,一審判決生效。2019年春節前,李松林的母親去世,李松林處理完母親的後事之後,於2019年3月14日回到經常居住地河北石家莊。回到石家莊後,李松林想到了王文華的欠款之事,就通過微信給王文華發信息。內容為:判決確定你給付貨款的日期已經過去9歌多月了,望你儘快將判決確定的貨款給我轉過來,否則,我將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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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現在我們卻很少聽到「死刑」的宣判,一方面是因為世界上很多國家已經廢除了關於「死刑」刑罰,另一方面是我國大多數重大案件中宣判的都是「死刑緩期執行」。那麼,這個「死緩」背後真正的意思是什麼呢?「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真的是指罪犯再多活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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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國近70年來第一個被執行聯邦死刑的女囚犯...
    卡爾對此事便產生了懷疑,並聲稱要以此為把柄,爭奪他們其中2個孩子的監護權。 針對2個孩子的監護權聽證會,原定於次年的1月份舉行。然而案發當晚,卡爾卻接到了麗莎的電話,稱她在去購物的途中分娩並產下了一個女嬰。信以為真的卡爾便開車,將麗莎連同女嬰接回了家…… 2007年,麗莎·蒙哥馬利因聯邦綁架致死罪被判處死刑。
  • 刑事案件如何執行?
    提出申訴時間:申訴人最遲在刑罰執行完畢後2年內提出的申訴。但是超過2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受理:①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②原審被告人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法院提出申訴,法院未受理的;③屬於疑難、複雜、重大案件的。再審立案審查的流程:對立案審查的申訴案件,應當在3個月內作出決定,最遲不得超過6個。
  • 百香果女孩遇害案檢方建議判死刑立即執行
    據廣西高院消息,因涉及被害人隱私,開庭以不公開方式進行,法院審理後,將擇期宣判。據「百香果女孩」家屬代理律師介紹,檢察院建議判處被告楊光毅死刑立即執行。   據廣西高院消息,12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原審被告人楊光毅強姦一案依法開庭審理。因涉及被害人隱私,開庭以不公開方式進行,法院將擇期宣判。
  • 若法院執行通知書改成如此,2-3年定能徹底解決執行難!
    不瞞您說靚妹,哥還真的有執行的「錦囊妙計」,只是……執行員乙女:只是什麼?快說!快說!執行員甲男:好好好!我快說,我快說。有道是,想要執行好,得打響第一槍(做瞄準狀)。執行員乙女:賣什麼關子嘛?執行員甲男:這第一槍嘛,就是執行通知了。執行員乙女:呵呵,別逗了,帥哥。
  • 臺灣執行死刑的一系列風俗:2012年12月22日臺灣槍決六名死刑犯
    其中韓國在1997年以後,就沒有執行過死刑,但法律中仍然保留死刑。那麼,是韓國人不支持執行死刑嗎?恰恰相反。之前韓國國家的一項民意調查,86.8%的國民反對廢除死刑制度。2008年發生了趙鬥淳性侵殘害8歲女童案件後,韓國民間湧起了恢復執行死刑的強烈輿論潮流。
  • 川普卸任前再執行死刑,處決1人,7月以來第9人
    美國一名死刑犯今天接受注射死刑,即將卸任的川普政府無視外界法外開恩的呼聲與監獄中的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自今年7月以來已9度執行聯邦死刑。「雖然柏納確實參與這項罪行,可是他扮演的角色不如其他涉案的青少年,他們其中有2人已經出獄回家。」柏納與另外4名非裔青少年綁架一對來自愛荷華州的年輕白人牧師夫妻,他們強迫受害人提領現金後開槍射殺,再於車上焚燒屍體。由於此案發生在一處美軍基地,因此在聯邦法庭裁決。
  • 他是重慶「頭號巨貪」,貪權愛色,斂財千萬遭逮捕,立即執行死刑
    但是也有些公務人員,被金玉腐蝕了信念,他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卻酷愛「三色」,貪汙千萬被執行死刑,他又是如何一步步走向犯罪的道路的呢?一、大徹大悟,鑽營上位 1945年2月18日,胡啟能出生在一個普通家庭,也沒有接受多少教育,但好在長得儀表堂堂,也還算聰明能幹,但只能做一名臨時工,連正式工作都沒法找到。等到了適婚年齡,也沒有姑娘肯嫁給他。
  • 監獄執行注射死刑之前,給犯人手臂酒精消毒有意義嗎?
    一般來說只有罪大惡極者,才會被判處死刑的。往往這樣的人,基本上都是亡命之徒,不值得被同情的,實在不能原諒這個人做作的事情,才會被執行死刑。古代時候也是如此,就好像我們在歷史上了解到,每一個被執行死刑的人,在執行死刑之前,都是要皇帝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