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歌苓《芳華》:為什麼劉峰沒有接受何小曼的愛情?

2020-12-15 一藻讀書

文\一藻

小說《芳華》中,劉峰為什麼到最後都沒有愛上何小曼呢?這是我讀過小說後,一直在思考的問題。

01 一個好人

一個人被冠以「好人」之名,似乎並不是好事。而事實上,一個好人在現實的生活中,往往成為一個另類。

因為太好,而失去了真;因為太好,也失去了為自己謀取利益的機會

小說《芳華》中的劉峰就是一個例子。

在部隊文工團,劉峰是一個另類,因為他太好了。他的所作所為就是另一個「雷鋒」,所以戰友們給他起外號叫「雷又鋒」。

在部隊裡,劉峰默默做著一切平凡的事情。

反正,哪兒有東西需要敲敲打打,修理改善,哪裡就有劉峰。連女兵澡堂裡的掛衣架歪了,劉峰都會被請進去敲打。他心靈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鐵匠是鐵匠,電工也會兩手。這是個自知不重要的人,要用無數不重要的事湊成重要。他很快在我們當中重要起來。

這種重要,一個是因為他確實被需要;另一個是因為他後來被評為「標兵」。

即便如此,劉峰的存在仍然讓他人感覺不真實。小說的講述人蕭穗子曾有一段內心獨白說道:「劉峰是真人的證明。太好的人,我產生不了當下所說的認同感。人得有點兒人性;之所以為人,總得有點兒人的臭德性,比如找個像何小曼這樣的弱者捉弄捉弄……」

蕭穗子的疑問大概也是他人的想法。人們不允許太完美的人出現在自己的視線內,因為那樣映襯出的自己太自私或者矮小。

所以,當後來劉峰因為喜歡一個女孩而情不自禁時,便很快被眾人踩在了腳下。這下,劉峰真實了,他走下了「好人」的聖壇,因為他也有「俗人」的七情六慾。

02 一個自卑的人

在《芳華》中,另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就是何小曼。

何小曼本來出身在一個充滿藝術氛圍的家庭裡。父親是個文人,做過畫報社編輯,寫點散文編點劇本;母親長相好看,在劇團裡打揚琴彈古箏。

本來,何小曼「很有可能向著一個心智正常、不討人嫌的女孩成長,假如沒有那場人人講別人壞話的大運動。」

但是,生活沒有假設。

何小曼的父親是一個善良的人,可是善良往往和軟弱連在一起。在一個早上,父親終於扛不住,選擇了自殺,結束了自己悲哀痛苦的一生。

後來,何小曼隨著母親改嫁,開始了她「拖油瓶」的生活。小曼的自卑就是從這裡開始的。

嫁到一個廳長家裡,何小曼的母親用實際行動演繹了一個女人忍辱負重的生活姿態。

母親對這個比她大十多歲的丈夫是賠著小心的,畏罪自殺的前夫是她和女兒的歷史汙點,因此她們是矮人一頭地進了老幹部的家。

母親的言行,嚴重影響著何小曼的性格。在成長的最關鍵時期,何小曼學到的是夾著尾巴做人和低聲下氣。

母親的低聲下氣給女兒做了行為和姿態的楷模。母親都寄人籬下了,拖油瓶更要識相。

但是,低聲下氣的結果不會讓別人喜愛你或者贏得尊重。相反,低聲下氣的結果是別人的不屑。甚至,就連何小曼的五歲弟弟都公然宣布「拖油瓶姐姐是天底下最討厭的人」。

低聲下氣的後果遠不止於此,就連何小曼本人也認為自己是討厭的人。

她深知自己有許多討厭的習慣,比如只要廚房沒人就拿吃的,動作比賊還快,沒吃的挖一勺白糖或一勺豬油塞進嘴裡也好。有時母親給她夾一塊紅燒肉,她會馬上將它杵到碗底,用米飯蓋住,等大家吃完離開,她再把肉挖出來一點點地啃,在人前吃那塊肉似乎不安全,也不如人後吃著香,完全放鬆吃相。

對於何小曼來說,別人的眼光會讓她不自在。在別人的眼光下,她無法舒展的做本來的自己。

不能大大方方的做本來的自己,是一種對自己嚴重的不認同。在這個表象下,掩蓋的是她的極度自卑。

03 同病相憐

同病相憐:比喻有同樣不幸遭遇的人互相同情。

劉峰與何小曼就是同病相憐的人——他(她)們都是自卑的人。只是,何小曼明目張胆地自卑;而劉峰偷偷地卑微罷了。

自卑,每個人或多或少的都有,只是,我們發現,當面臨自卑的時候,人們表現的形式卻大不一樣。

《自卑與超越》這本書中,關於自卑的表現,有一個例子:

將三個兒童第一次帶到動物園,當他們面對關在籠子裡的獅子時,一個孩子迅速地跑到母親身後,臉色蒼白地說:「媽媽,帶我回家吧。」另一個孩子愣愣地站在那裡,聲音顫抖著:「我不怕它。」第三個孩子滿臉好奇地問道:「媽媽,如果我向它吐口水,那會怎麼樣?」其實,他們都發覺自己面對獅子時居於劣勢,但是他們的表現形式卻是不同的。

當有的人處於劣勢時,他的應對策略可能是更好的表現自己,比如說劉峰。關於劉峰的自卑,讀者也是在閱讀的過程中漸漸感受到的,比如他謙卑的對待每個人,比如他小心翼翼的追求愛情。

這些小小的動作和情緒,讀者在細微中感受到了。到後來,劉峰的遺體告別會上,穗子用獨白一下說出了積壓許久的情緒,這種自卑便隨著悲哀一同噴湧而出。

他被我們每個人麻煩,還招來「括弧」那樣的殘廢孩子麻煩他自己,時刻準備著幫我們的大忙小忙,瑣碎到被絮裡撈針的忙,他都那麼當真的幫。我們麻煩他就是需要他,被人需要著是他最好的感覺,使他發覺自我價值,讓他抖擻起活著的精神。他最早那毫無來由的自卑,終於露出了根。不能不說是一種英明吧?在他二十歲的照片上,眼中的深明大義正源於此。

到了故事的最後,這個自卑的根露了出來。這個根隱藏著,它不像何小曼那樣明顯。

何小曼的自卑是抗爭,母親把她的親生父親給買的紅毛衣給了同母異父的妹妹後,何小曼便將毛衣偷過來,拆了線染成黑線,然後又織了一件黑毛衣。

何小曼的自卑也是躲避,當她被全軍樹立成模範時,她瘋了。她無法認同人們對她態度的變化。何小曼就該被人冷落,就該躲在一個角落裡偷吃一口饅頭,就該在遲到時挨領導的罵。可是,當這一切都反過來時,何小曼根本無法承受。

自卑情緒會有很多表現形式,比如眼淚、憤怒、歉意等。因為自卑感會讓一個人感到焦慮,因此,他就會尋找優越感來補償自己的情緒,但是,這樣做的目的並不是解決問題,而是將真正的問題掩藏起來。於是,他的活動受到了限制,他會致力於如何避免失敗,而不是致力解決問題。困難所帶給他的只剩下彷徨、猶豫和退卻了。——摘錄自《自卑與超越》

何小曼和她的親生父親一樣,在面對不確定的生活時,都選擇了逃避。一個選擇了自殺,而另一個則被逼瘋了。

當然,《芳華》這部小說,遠不是在描述兩個自卑的人如何走向幻滅,它的意義更加寬廣。

只不過,這本小說的主人公劉峰和何小曼的卑微顯得尤其突出。而最有意思的是,作者並沒有寫劉峰和何小曼最後彼此相愛這樣的情節,而是只安排他們彼此在一起生活陪伴。

劉峰知道何小曼喜歡他,可是,他不能接受,原因只有一個——他的愛在二十歲的時候給了那個叫林丁丁的女孩。

小說中,林丁丁是一個讓人不怎麼喜愛的姑娘,她勢力、做作。可是,劉峰就是喜歡她,因為她的身上有何小曼沒有的東西——自信

換句話說,劉峰喜歡的是假象的林丁丁,是那個站在聚光燈下唱歌的女神。他的愛,是因為虛幻,是因為心中的欠缺找到了彌補的「材料」。

這個「材料」是自卑放大後的歸屬。

從另一個方面來說,劉峰追求的愛是一種情懷,是他心中渴望的那一部分「非凡」。可是,何小曼沒有,因為他們只是同病相憐的「病友」。

也許,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情,都只是在尋找我們內心的一個幻象。這個幻象變換出了王子與公主、阿哥與格格、英雄與女神。

可是,這一切都不是真正的愛情。

真正的愛情,是何小曼「第一次見到劉峰,他騎著自行車從冬青甬道那頭過來,一直騎到紅樓下面。那是一九七三年的四月七號,成都有霧——她記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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