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希伯來書9:27
有一位真神,因為"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羅1:20)。而且,這一位真神愛你,"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可是,為什麼一般人不認識真神,也沒有體驗到他的大愛呢?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又"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隔絕)"(羅3:23;6:23),所以人與上帝隔絕,以致無法認識真神,不能得到他的大愛。
如果,人與上帝的隔絕狀態沒有解決,人如果沒有建立與上帝和好的關係,那麼人持續犯罪、與上帝隔絕,人的結局將會如何呢?
什麼是罪
首先,我們需要再進一步了解什麼是罪。一般人大都不太容易接受"世人都犯了罪"、"我是罪人"這樣的觀念,一般人常說:"我一向都是憑良心做事的!""我才沒有犯過什麼罪呢!""我不是罪人!"當然,如果從法律、良心的角度來說,也許你可以說你是個好人,有良心的人,不是罪人。但是,如果我們從上帝絕對聖潔的眼、從聖經的標準來看罪、來看人,那又該怎麼說呢?一般法律及社會規範對罪的論定,大都以行為主義為準,認為只有在行為、言語上牴觸法律及社會規範才算是罪;但是神卻有更高的標準。聖經不只認為一般法律及社會規範所論定的罪是罪,聖經認為內心的不道德及動機的犯意也是罪。譬如:忌恨、爭競、惱怒、嫉妒、貪戀、惡毒、狂傲、忘恩……都是罪;聖經也說:凡恨弟兄的,就是殺人的;及看見婦女而生淫念,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參考加5:19-21;約一3:15;太5:27)甚至,聖經說:"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書4:17)
聖經中罪這個字最常用的定義是:"沒有射中"。換句話說,罪就是沒有達到神所要求的標準。
因此,從上帝的絕對和聖經的標準來看,誰又能說自己不是個罪人,就連孔子也要感嘆著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聖經說"世人都犯了罪",實在是真確無比。所以,真正摸著良心,沒有人能說他從來沒有做過錯,沒有犯過罪。
罪就是背逆上帝
罪是"沒有射中",所有不符合上帝聖潔標準的行為和態度都是罪,但是罪不只是指謬差的行為和態度,罪也是一種性情。
當亞當和夏娃犯罪背逆上帝之後,人類就繼承了始祖背逆的罪性,這種罪性不只是表現在人與人之間的各種罪行中,這種罪性更表現在人對上帝的態度上。受造的人對創造的上帝常採取如下的態度--1.藐視上帝:"他們雖然知道上帝,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羅馬書1:21)
2.不信上帝:"他們將上帝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羅馬書1:25)
3.抵擋神:"他們……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羅馬書1:29)藐視上帝、不信上帝、抵擋上帝是人最大的罪,而這種罪性表現,自然帶來了得罪上帝、摧殘自己、傷害別人的罪行。人的罪性與罪行,使人無論到那裡都無法逃避罪和罪惡感的自責。
罪的結局--死
正如聖經所說,"罪的工價乃是死",死最直接的意思是靈性的死亡--與上帝隔絕,但死也是指著生理的死亡。
有人說,死亡是人類最可怕,也是最公平的敵人。人可以為生命訂定最好的計劃,但人無法擬定一個免除死亡的計劃。一位男士可以寫下一封悽美感人的情書,但卻可能永遠無法投郵;一個旅行家可以開始一次規劃嚴密的旅程,但卻可能永遠無法抵達終點;一個年輕學子可以註冊上學,但卻可能永遠無法完成學業--誰能拒絕死亡臨到身上!
從1700年代到現今,人的平均壽命已經由三十五歲提高到七十歲,人是比以前活得更長久了,但無論活得多長,人肉體的生命終究都會死。
無論是含笑安息、或是死不瞑目,總之,自亞當犯罪以來,死亡就成為罪的結果,而一直追隨人類。犯罪之後一死百了,那也還算好,可是……
能一死百了嗎?
人如果能一死百了,那也算是一個好歸宿,但是,一死並不能百了。
幾乎所有的民族、文化都相信死後仍有生命。埃及開羅城外由二百三十萬塊石頭對稱、堆建成的大金字塔;近年中國大陸出土的歷代帝王陵寢,都在向全世界宣告:自人類歷史尚在搖籃時期直到今日,人堅決相信生命(靈魂)不滅的道理。
當耶穌面對十字架死亡的陰影時,他告訴門徒說:
"……我去(死後復活升天)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翰福音14:2-3)耶穌也對與他釘十字架的一位強說盜說:"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加福音23:43)
可見,耶穌清楚地說死後仍有生命,而死後生命更是聖經中最重要的主題之一。
可是,死後生命所要面對的是什麼呢?
死後且有審判
人死了之後要往何處去呢?這不只是哲學家的問題,這是每一個人都會問的問題。
一般民間信仰認為,人死了之後,靈魂經過奈何橋就到了"陰間",陰間分成十個殿,每殿各由一位閻羅王所管轄,每殿之下又各有一到三個地獄,諸如:割舌地獄、剪刀地獄、寒冰地獄、油鼎地獄……等等,這就是所謂的十殿閻羅掌管十八層地獄。這種陰間、地獄的說法,只是參照"陽間"帝王司法組織和刑場的情況,加以神話式的渲染,以收警世之效果。
對於人死之後要往那裡去這個問題,聖經直接了當的回答我們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希伯來書9:27)
當審判的日子,耶穌坐在榮耀的白色大寶座上,所有歷世歷代的人都站在寶座面前受審判。耶穌要好象牧羊人分別綿羊與山羊一般,名字記在生命冊上的那些"義人",上帝要接他們在新天新地裡得享永生;那些名字不在生命冊上的,要按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甚至連在世上所說的每一句閒話都要供出來受定罪,而審判的結果就是被丟在永刑裡。(參考馬太福音25:31-32、46;12:36-37;啟示錄20:11-15)永刑就是一般所謂的地獄,聖經說地獄是"硫磺的火湖……他們必晝夜受痛苦,直到永永遠遠;"在那裡只是不死的,火是不滅的";"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啟示錄20:10;馬可福音9:48;馬太福音13:50)
耶穌寶座前的審判,其審判的標準是:這人是不是"義人"?
他的名字有沒有記在生命冊上?所謂義人,不是一般人想像中的好人、善人。義人是指能被上帝宣稱為義的人,沒有一個人靠自己的道德和行為,能被絕對聖潔的上帝稱為義。人要成為義人的唯一方法是:接受聖潔無罪的耶穌在十字架上死,是代替你的罪受上帝的審判。因此,我們可以因為耶穌已經為我們受審判死於十架,而被上帝稱為義。義人名字必記在生命冊上。在審判中,義人得永生;名字沒有在生命冊上的則進入永刑--地獄永火裡。
人們常會為六十五歲退休以後的日子訂計劃,但我們更需要的是:要為死亡以後的生命做打算!"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你願意逃避地獄的火,在審判時得著永生嗎?
讓我們一起禱告:
"上帝啊!我願意打開我的心門,接受耶穌做我的救贖主,請你將我的名字記在生命冊上,引導我的一生,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