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 陳某是一名尿毒症晚期患者,在 2018 年 9 月,他聽說廣州市白雲區有一名老中醫何某能治療,便趕來找到何某。
可何某沒有醫生執業資格,卻在微信上為陳某診斷,並不顧陳某患尿毒症需要控制飲水,最後陳某因大量攝入水,引起多器官高度水腫、功能障礙而死亡。記者獲悉,廣州中院對此案已作出了二審裁定,何某構成非法行醫罪,獲刑三年。
尿毒症患者在私人診所死亡
據陳某妻子介紹,丈夫陳某於 2016 年 6 月患了尿毒症,期間一直都有到醫院治療。2018 年 9 月 21 日,他通過別人介紹認識了 60 多歲的何某,當時何某的微信名字是古國醫堂,陳某微信裡稱他為何教授。
在微信上,陳某將病情和病歷反映給何某,何某問了一些情況之後表示有辦法治療。到了同年 10 月 1 日,陳某打算找何某把脈治療,何某稱陳某現在身體不行,並寄了藥水給陳某日常飲用,並表示如果信任他,就要按照他的治療方案去做。而陳某由於治病心切,便相信何教授的治療方案。
到了 2018 年 10 月 30 日,何某給陳某發了定位,陳某和家人一起來到位於廣州白雲區的一處出租屋,即何某的私人診所就診,接受何某的治療。
" 我打電話給老公,他沒說具體怎麼治療,只說要喝煲好的中藥,並且要喝到上吐下瀉,出租屋內的醫生說這是正常的。" 陳某妻子說。
可到了 2018 年 11 月 14 日,陳某在上址的私人診所治療期間死亡,經鑑定,陳某系在尿毒症的基礎上,因大量攝入水,引起多器官高度水腫、功能障礙而死亡。
11 月 14 日 19 時許,民警將何某傳喚回派出所調查,從而破獲該案。陳某和何某的微信聊天記錄證實,何某要求死者陳某發其舌苔照片、了解其每天的排尿情況,並要求其到廣州住幾天,讓其觀察一下,許諾為其制定診療方案,唆使死者放棄西醫治療、放棄血透而改用其生態水治療,要求死者大量喝水等聊天信息。
對此,何某表示,當時陳某找到他希望幫忙調理養生,他當場拒絕稱不對外調理,可後來陳某被對面房東趕出來,他才收留了陳某。" 我和老婆都沒有醫師資格或醫師執業資格證,我只有《高級健康管理師證》和《高級營養師證》,陳某來找我的時候就已經是尿毒症晚期。我沒有醫治陳某,只是建議陳某喝有利尿、消腫和排毒的效能的藥水。"
辯稱未參與治療病人 法院認定構成非法行醫
一審時,廣州市白雲區法院認為,何某無視國家法律,非法行醫,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行醫罪。由於本案司法鑑定意見書未能得出被告人何某的行醫行為是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不能證實陳某的死亡與何某的行醫行為之間存在直接因果關係,故公訴機關指控何某非法行醫造成就診人死亡的證據不充分,不予認定。
2019 年 12 月 24 日,白雲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何某犯非法行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宣判後,何某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稱其沒有參與本案,不構成非法行醫罪。死者陳某主動要求進行調理,其沒有要求他大量喝水,請求法院改判其無罪。
二審時,廣州中院認為,何某和陳某的手機微信聊天記錄等在案證據,證實何某以 " 古國醫堂 "、老中醫的名義,多次要求死者發送舌苔照片、了解其每天的排尿情況,並進行把脈、居住觀察等,為陳某制定診療方案,並要求死者大量喝水。
根據鑑定意見,陳某系在自身尿毒症的基礎上,因按照何某要求而大量攝入水,引起多器官高度水腫、功能障礙而死亡;可見何某的非法行醫行為與陳某的死亡之間雖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關係,但亦存在一定的促進作用。
故何某非法行醫,情節嚴重,依法構成非法行醫罪。上訴人何某提出其不構成本罪的無罪意見於法無據,不予採納。2020 年 6 月 28 日,廣州中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新快報·ZAKER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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