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證據搜集是需要技巧的,搜集的有些證據不僅不能在法庭上使用,很可能還會被反告你侵犯別人隱私。
建議你找專業的人跟蹤調查下。這個行業比較亂,你找的時候,最好當面談,別被騙了。可以給你些建議。
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評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1.電子郵件、聊天記錄要有證據鏈互相印證,否則一般不能作為證據
2.保證書「白紙黑字」難否認,讓當事人寫下保證書
3.當事人在公開場合拍攝的錄像及照片,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4.為了取得證據,而侵入第三住宅,是侵權行為,當然取得的證據不具備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取證,不存在此種問題。
5.在賓館通過監控錄像拍攝的、破門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攝的都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6.當事人自己偷錄採集,並不需要告知對方。當事人採集的錄音中,對方對其外遇行為予以認可,那麼該未經修改的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向法院提交
7.取證目的已達到,卻又另行對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進行侮辱,則又構成了侵權行為
8.安放錄音或錄像設備是在自己家裡進行偷拍偷錄,不構成侵權。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辦公室或家中,則就不具備合法性。
9.通過法律禁止出售的竊聽設備獲得的證據就不具備合法性,因為收集證據的手段就不合法
在這裡有一點婚外情取證辦案經驗想和大家分享,希望對於受害方能有些幫助。
第一:受害方與其和你的配偶吵鬧,不如策略一點和他談談說給他一個機會讓他承認錯誤,你可以在這期間錄音,作為以後訴訟的證據,如果可以的話你還可以要求他寫一份悔過書,其中寫明他和誰的什麼關係,這是一種更直接的證據。
第二:受害方可以搬出去一段時間,在這期間你可以安裝錄像設備在你家,有時候可以錄到許多有用的證據,但是錄像設備安裝在你家這又不是非法取得,所以這是一個好方法。另外,你還可以密切注意他們的舉動,發現他們一起在夜間進入你家並熄燈休息,你可以找兩名以上的人與你一同回家,名義上是拿東西實際上是抓姦,並且拍下照片。
第三:如果你發現他們兩個在其他地方發生性行為,你可以到公安局報案說發現賣淫嫖娼,公安局到現場抓獲製作的筆錄可以作為「婚外情」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