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將於11月1日正式開啟,入戶工作10月11日開始進行。
全數調查,普查員要走訪每家每戶;既要「查人」還要「查房」;全面採用電子化採集,首次可以自主填報……
大國點名,沒你不行。人口普查的這些事,你要知道 →
我國每十年就會進行一次人口普查。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已經進行了6次全國人口普查,獲得了大量人口基礎數據。
自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以來,我國人口發展的內在動力和外部條件發生了顯著改變,出現重要轉折性變化,人口總規模增長慣性減弱,勞動年齡人口波動下降,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
在今年進行全國人口普查,是我國人口發展進入關鍵期開展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有助於準確分析判斷未來我國人口形勢,對於調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動人口結構優化,促進人口素質提升具有重要意義。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將以2020年11月1日零時為普查標準時點。
普查對象為,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普查內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 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國進行人口普查普遍採用的方法。同時,由於人口居住狀況是重要的民生問題,為了解我國人口的總體居住情況,從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開始,調查問卷中設置了有關居住情況的指標。這次將進一步完善"查房"相關指標,以便更好反映當前人口的居住狀況。
人口普查是全數調查,需要普查員走訪每家每戶,對居住的人口進行登記。
據初步估算,全國需選聘約700萬名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每個普查員承擔登記250人左右。
普查中有兩個環節需要普查員入戶,分別是摸底和登記工作。
摸底從10月11日開始,10月31日結束。這個階段普查員要逐門逐戶進行實地勘察,摸清每個區域住房的數量和具體位置,也要進入住戶家中進行普查告知,詢問登記方式,了解戶內人員的大致情況。
從11月1日開始進入普查的正式登記階段。普查員要進入每個住戶逐人逐項登記普查信息,這期間還將隨機抽取10%的住戶填報普查長表,調查更為詳細的人口結構信息。整個登記工作將持續到12月10日結束。
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將佩戴統一的證件開展工作,普查員上門時,住戶可以先驗明普查員身份,然後請普查員進入家中進行登記。
為了方便大家申報普查信息,儘量減少對普查對象的打擾,今年普查首次採用普查對象自主填報方式,開發了自主填報程序,允許大家使用移動終端掃描二維碼聯網自行申報個人和家庭信息。
倡導普查對象進行自主填報,住戶如需自主填報,可在普查員上門摸底時向普查員說明,請普查員提供自主填報的帳號,根據填報要求按時、如實申報信息。選擇自主填報的住戶應在11月5日前完成信息申報,如果沒有完成,普查員將入戶登記普查表。
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的人口普查,將採取一系列措施保證普查登記數據質量。
今年將首次全面採用電子化採集,數據直接實時上傳至國家,有效杜絕中間環節可能受到的人為幹擾。
制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普查應急預案,針對不同風險等級地區採取不同的普查登記方式。比如,在高風險地區採取電話訪問、網絡自主填報等無接觸方式開展普查登記;在中風險地區採取戶外設站登記、網絡自主填報等方式;在低風險地區按既定方式入戶摸底和登記。現場登記期間,要求普查員工作時要身體健康、體溫正常,入戶時要根據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及時進行消毒等,切實做好入戶登記的防護工作。
為了保證信息安全,人口普查過程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的有關規定,全流程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
第一次
1953年,為了配合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和國民經濟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制定,我國組織開展了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內容包括本戶地址、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與戶主關係共6個調查項目。這次普查具備了現代科學人口普查的基本特徵。普查所獲得的資料,就其完整性和準確性來說,是我國人口統計工作的一個新起點。
第二次
1964年,經過經濟調整後,為制定第三個五年計劃和長遠規劃,我國組織開展了第二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內容除保留上次普查的6項外,又增加了本人成分、文化程度、職業3個項目,共9項。在這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基礎上,整頓和健全了城鄉戶口管理制度。在農村普遍建立了公社和大隊兩級戶口簿冊,並建立健全了出生、死亡、遷入、遷出四項變動登記冊,固定了戶口管理人員。在城市糾正了大量的戶口項目差錯,嚴密了戶口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加強經常性戶口管理和人口統計工作奠定了基礎。
第三次
1982年,在經歷了文革和改革開放的背景下,國家需要準確的人口信息來制定政策,我國組織開展了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普查內容增加到19項,並第一次使用計算機進行數據處理。與前兩次人口普查相比,1982年人口普查是我國現代人口普查工作發展過程中的一個裡程碑,代表了我國在搜集人口統計數據方面的巨大進步,具有深遠意義。
第四次
1990年,我國組織開展了第四次全國人口普查。為了反映人口遷移和流動數量增多狀況,普查內容在上次普查的基礎上又增加了5年前常住地狀況和遷來本地原因兩項,達到21項。
第五次
2000年,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與規劃,我國組織開展了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這次普查有許多新特點:一是增加了普查內容,按戶填報的項目和按人填報的項目共計49項,比上一次普查增加了28項;二是第一次採取長短表的技術;三是改變了常住人口的標準;四是改變了普查標準時點;五是首次採用光電錄入技術;六是增加了「暫住人口表」。
第六次
2010年,為查清2000年以來我國人口數量、結構、分布和居住環境等方面的變化情況,為科學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人口統計信息支持,我國組織開展了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2010年6月1日,《全國人口普查條例》正式實施,為開展人口普查提供了法律保障。這次普查登記原則由以往的在常住地登記,改為在現住地登記,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戶口登記地居住的,戶口登記地也要登記相應信息。同時,普查項目縮減為45項,並首次對港澳臺居民及外籍人員進行普查登記。
(內容綜合人民日報、新華社、@中國統計、中國信息報微信等 新聞圖片來自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