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於《牙膏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中國綠髮會「減塑撿塑」工作人員注意到——全文中沒有任何一處是對於「生態」或者「環境」的考慮;」沒有將「生態文明」思想納入到制定依據中;也沒有提到牙膏中普遍添加的微塑料、塑料微珠的環境影響。
而事實上,塑料汙染已經成為全球的重大環境挑戰。
牙膏等個人護理用品,是塑料微珠普遍存在的載體。這些含有塑料微粒的個人護理用品一經使用,含有大量塑料微粒的汙水便經由下水道進入汙水處理廠。
大量研究已表明,這類磨砂式的牙膏等個人日化用品在洗浴後流入下水道之後,大部分汙水處理廠無法將汙水中的塑料微粒全部過濾,以致於大量塑料微粒最終排進河流和海洋,造成嚴重的環境問題。
正因此,2020年,我國已經正式實施塑料微珠禁令。其中第三類淘汰類中規定:「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到2020年12月31日禁止生產,到2022年12月31日禁止銷售」。
2017年,國家生態和環境部門將微珠以及含有微珠的化妝品和化學藥品列入高汙染、高環境風險清單,中國塑料微珠禁令正是在此基礎上出臺的。
於是,2020年11月28日晚上,綠會「減塑撿塑」工作組提交了針對《牙膏監督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和建議。
「減塑撿塑」提出的建議為:
(一)應該將「生態文明」列入制定依據中。
在第一條(制定依據)裡面,應明確生態文明,生態環境保護。
(二)鑑於含有微珠的化妝品和化學藥品已被我國列入高汙染、高環境風險清單,請增加一條,建議在本辦法中加入:禁止在牙膏中加入塑料微珠(或微塑料)。
《牙膏監督管理辦法》應與2020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中的相關規定「含塑料微珠的日化用品,到2020年12月31日禁止生產,到2022年12月31日禁止銷售」保持一致。建議在這一點上,增強跨部門協調,不能各管各的規則、相互割裂。
聯合國環境署關於化妝品中的微塑料及其環境影響的報告數據,令人觸目驚心。在這一巨大環境挑戰面前,需要跨部門的、整體的、生態文明的政策和解決方案!
文/Littlejane 校/減塑撿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