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一些人信奉「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把個人利益和小團體利益置於黨和人民的利益之上,導致唯利是圖、權力尋租等腐敗行為的產生,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從思想根源上來講,腐敗問題的產生就是因為少數領導幹部私心太重。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新形勢下,必須堅決糾正部分領導幹部在公私觀上的錯誤認識,引導黨員幹部正確認識和把握公私關係,始終把公放在第一位。
領導幹部如何釐清公私關係?一起來看。
當前,隨著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鬥爭的深入推進,真正辨清公私關係,科學培育新時代社會主義公私觀,對於牢固樹立拒腐防變的價值觀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也是一項重要而緊迫的工作。
在這個重要問題上,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作風問題,很多是因公私關係沒有擺正而產生的」,「起決定作用的是黨性,衡量黨性強弱的根本尺子是公私二字」。
如何釐清公與私的界限,如何把握私人利益和民眾利益的關係,是新時代領導幹部的必修課。
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的新時代社會主義公私觀,是對當代共產黨人的基本要求,其核心內容是:「作為黨的幹部,就是要講大公無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為公、事事出於公心,才能坦蕩做人、謹慎用權,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新時代社會主義公私觀是黨性與人民性的高度統一,我們要深入理解其科學內涵。
首先,要「大公無私」。早在1960年初,毛澤東同志在帶領身邊工作人員學習蘇聯《政治經濟學教科書》時,對於如何處理公私關係曾發表過自己的看法。他強調,如何協調好集體、長遠和全局三個方面的利益應當引起各級領導幹部的重視,要提倡「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暫時利益服從長遠利益,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大公無私,要求領導幹部在工作時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一碗水端平」,不能夾雜任何個人私利。當個人利益與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個人利益必須無條件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而不能只顧及個人私利。
其次,要「先公後私」。新時代社會主義公私觀認為,保障個人正當利益與集體利益並不矛盾。鄧小平同志曾在1978年12月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指出,「不講多勞多得,不重視物質利益,對少數先進分子可以,對廣大群眾不行;一段時間可以,長期不行」,完善了公私關係的內涵,樹立了符合實際的社會主義公私觀。一般情況下,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是不相矛盾的,但是對於社會整體而言,黨和人民的利益要大於和高於黨員個人利益。當黨和人民的利益與黨員個人利益不一致之時,黨員幹部應主動把黨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擺在個人利益之前,先保證「公」,再去處理「私」。
再次,要「公私分明」。雖然領導幹部的工作性質有別於普通群眾,但同時也是社會中的普通一員,有自己的家庭生活、社會權益和個人利益,享有作為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同於一般公民的是,領導幹部手中掌握著公共權力,因此可能以此謀取個人私利。公私分明,這四個字精煉地概括了對領導幹部用權的要求。
最後,要「公而忘私」。公而忘私,要求黨員幹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真正做到一心撲在黨的事業上,以至於達到忘我的境界。領導幹部要以此為目標,不能整天計較個人利益與得失,否則不僅對個人不利,對黨和人民的事業更無益處。
人民利益至上,既是新時代社會主義公私觀的核心,也是由黨的先進性和內在屬性決定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少數領導幹部公私不分,導致「四風」問題突出,其中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思想上混淆了公與私的界限,先私而後公,甚至有私而無公,將私利凌駕於公利之上。
其一,表現為假公濟私。一些領導幹部假借集體的名義,把個人生活與自己履行的公務職責混為一談,行謀取個人私利之實。「三公」消費就是其中一大突出表現。
其二,表現為損公肥私。有的領導幹部不惜通過損害集體利益的方式來獲取不正當私利。比如在現實生活中存在的「豆腐渣工程」,就是少數領導幹部勾結不法分子在工程建設等領域損公肥私的典型表現。
其三,表現為以權謀私。一些領導幹部利用人民賦予的權力牟取私利,其在社會生活中的行為表現是腐敗蔓延、權力尋租。
其四,表現為利益本位主義。有的領導幹部不能正確認識小團體利益之私和黨與人民利益之公的關係,把小團體利益置於黨和人民利益之上。其實質是一种放大化的個人主義,也是一種惡劣的謀一己之私的行為。
領導幹部公私觀錯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封建遺毒、資產階級思想侵蝕的原因,也有社會主義公私觀創新滯後等原因。特別是相較於西方價值觀中個人主義對當代中國的影響,我們對以「為人民服務」為核心的集體主義價值觀宣傳依然不夠,從而造成一系列深層次問題。
具體而言,一是缺乏正確的公私觀念。一些黨員幹部沒有樹立正確的馬克思主義公私觀,不能正確認識與處理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的關係問題。錯誤地把個人利益置於黨和人民利益之上,是部分領導幹部公私觀錯位的深層次思想根源。
二是受現實利益的驅動。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極大的提高,但現在我國公務員隊伍的工資收入還相對較低。少數領導幹部為了追求物質享受,開始利用手中權力去謀取個人私利。可以說,物質利益的現實驅動,是導致少數領導幹部公私觀錯位的直接物質誘因。
三是社會環境的影響。伴隨改革開放和市場經濟的發展,資產階級價值觀中的等價交換原則侵襲著人們的思想,使得一些領導幹部妄圖獲取權力和利益的最大化,產生唯利是圖的心理。社會環境的影響,是少數領導幹部公私觀錯位的重要外部原因。
四是規章制度與監督機制不健全。一方面,有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還存在制度空白和一些問題,缺乏相應的解決措施。另一方面,我國的監督體系雖然在逐步建立健全,但仍舊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規章制度的監督執行不夠健全,這也是少數領導幹部公私觀錯位的制度與監督原因。
歷史地看,公與私的天平總是此消彼長的:「公」字小了,黨性就少了;「私」字大了,雜念就多了。縱觀十八大以來被查處的領導幹部,思想深處的公私不分是他們產生腐敗問題的根源所在。而從長遠來看,公私不分嚴重損害了黨的形象、削弱了黨執政的基礎。
對此,各級黨組織要引導領導幹部帶頭實踐新時代社會主義公私觀,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以此作為檢驗其道德操守是否純潔、理想信念是否堅定的試金石。
一要明晰「我是誰」,不能存私心。否則,勢必導致「以權謀私、先私後公」行為的發生。
二要明晰「為了誰」,不能謀私利。領導幹部要以利民為民為原則履行職責。當然,人民自然會給予領導幹部一定的物質回報,但這種回報是對領導幹部勞動付出的一種酬勞。領導幹部決不能「邀功行賞」「居功自傲」,甚至為一己之利「損公肥私」。
三要明晰「依靠誰」,不能縱私慾。十八大以來,我們反覆強調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權為民所賦,但少數領導幹部卻發生角色錯位,在心理上脫離了群眾,為了滿足一己私慾,貪私忘公、濫用權力、貪汙腐化。這些心存過度私慾的人,最終也會被人民所拋棄。
新時代社會主義公私觀承認黨員幹部追求合理合法的個人正當利益,但它決不是抽象的原則,而是實現個人價值、協調人際關係的思想武器。因此,我們要樹立公私和諧的價值目標。只有在承認黨員幹部個人正當利益的前提下,廣大黨員幹部才能夠形成公私分明、公私兼顧的公私觀,也為黨員幹部形成先公後私、先人後己,甚至是大公無私、公而忘私的公私觀奠定物質基礎。
來源 | 人民論壇雜誌及人民論壇網(rmltwz)
作者|戴立興 中國社會科學院馬克思主義研究院黨建黨史研究室主任、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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