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纏足到高跟鞋

2021-02-18 南方周末


小編小時候,看過一部韓國恐怖片——《粉紅色高跟鞋》,當時的小編太洋太那義務,完全不能理解女蛇精為了一雙高跟鞋痴狂的原因何在。

直到小編成年後成為宅(dan)女(shen)大(gui)軍(zu)的一員,穿拖鞋的時間比穿高跟鞋的時間還多,才恍然大悟。

「知道」(nz_zhidao)告訴你,女人被高(chou)跟(nan)鞋(ren)坑成變態的苦難史。美國加州58歲女子Darlene戀鞋成癖,總共擁有15000雙鞋子,創造了金氏世界紀錄。她的每個房間都堆滿了密密麻麻的高跟鞋,可以開一個博物館。Darlene新交的男友對房間這麼多鞋表示不滿,兩人經常吵架。2016年7月,她被控制不住情緒的男友殺害。高跟鞋是許多現代女性的愛物,清末民初傳入中國。其實,在此之前中國女性穿的「三寸金蓮」,鞋跟就是有高度的。「三寸金蓮」是纏足女子所穿的繡鞋,纏足之後再穿高跟,走路十分艱難。

同Darlene一樣,我國古代也有不少戀繡鞋成癖的人。當代人自然無法欣賞繡鞋之美。但是要知道,高跟鞋不過是繡鞋的替代物。二者都是扭曲雙腳的存在。

在清代,由於民族服飾保護政策,滿族女子不允許效仿漢人纏足,但滿族女子腳底穿著鞋底很高的「馬蹄底鞋」,一來適應氣候和長袍需要,二來也可以防止露出大腳,彌補了大腳「缺陷」。民國時期,面對放足運動,漢人無法習慣漢式裙子搭配一雙大腳的審美,拋棄了漢裝,紛紛仿效起旗裝,身穿旗袍。只是漢人把滿族女子那踩高蹺般的馬蹄底鞋,改為了高跟鞋。只有腳尖露出來,雙腳仍然小巧,走路娉婷婀娜,與纏足無異。

為何當時人們認為裙底搭配一雙大腳不好看?這恐怕還得從中國人的體型說起。一個民族的審美形成,與其身體有一定關係。中國人在體型上比不了西方人高大,自然要揚長避短,再加上不尚武的文人把控了話語權,久而久之社會上便形成以嬌小陰柔為美的習慣。


「纏足」二字最早出現,是在關於南唐後主的妃嬪窅娘的記載上。傳說窅娘身材苗條、擅長舞蹈,經常將布帛纏繞腳上,使得雙腳看上去纖小,像一輪新月。她穿著素襪跳舞,迴旋時仿佛凌雲一般風姿綽美,眾宮女紛紛仿效。這種纏足只是舞女對自己形體的塑造,就好比芭蕾舞演員一樣,將腳纏緊是為了讓舞蹈顯得輕盈飄逸。後來仿效的人越來越多,為了讓腳看上去更小,纏腳的力度也越來越大。宋代社會生產力發達,上層女性已不需要參與勞動,她們被閒置起來。為防淫佚,社會對女子的束縛日盛,「三從四德」將女子置於從屬地位。把腳纏起來,女子不能輕易踏出閨門,男人才安心。女子若不纏足,會被認為德行有汙。到元明時期,上行下效,纏足迅速擴大範圍,就連勞動婦女也開始纏足。明代還出現了不允許「浙東丐戶」的男子讀書、女子纏足的法律,暗示著不能讀書、纏足的是賤民。纏足的多了,腳大的女子備受歧視,哪怕相貌姣好、品行賢良也嫁不出去。有男子求親,第一件關心的事情就是女孩腳小不小,若發現新娘是雙小腳,兩家其樂融融。如果腳大,有的男方會要求女方在婚前加緊纏束,以免出醜。傳說有一位新郎就在結婚當天躲進寺廟,獨自哭成了淚人兒,原因就是他發現新娘腳大;還有一位老頭為兒子娶媳婦,婚禮當天發現新娘腳大,老頭經不住親友嘲笑,當場悲極昏倒……

作為男人的附庸,嫁不出去等於斷了生路,鄰裡親友傳為笑談。哪怕嫁出去了,在婆家也難以抬起頭,更不要說獲得一個較好的地位。做母親的狠著心也要將女兒的腳纏小。古時有「疼女不疼腳」的說法。

纏足在清代登峰造極,已經從一種審美,變成了民族風俗。當時的漢人認為,纏足才能顯示出男女之別,才能顯示文明禮儀,以致於晚清反纏足運動興起時,有人還認為放足是「從了洋人」。纏足總體經歷了從纖直到弓彎(折斷腳骨)的造型變化,清代纏足不僅要裹到三寸,還出現了瘦、小、尖、彎、香、軟、正等不同審美需求。拿「瘦」字來說,女孩纏足時腳部會臃腫淤紫,有人拿針在腳上亂刺,或將尖銳的碎瓷片、竹片墊進裹腳布裡,可以加速腳部潰爛化膿,達到變瘦的目的。在手感上,則講究一個「軟」字。纏足的時候若是拿鞭子、藤條或木棍抽打女孩的腳,敲到腳趾脫臼骨折,一雙腳便容易變得柔若無骨。纏足從標準不明變得標準清晰,每個地區的纏足各具特色:廣東最小;山西大同的小腳被推為全國之冠;甘肅蘭州、湖南益陽、四川成都等地的小腳頗具盛名;湖北小腳雖則短小,卻過於圓肥,算不上美觀;山東小腳略嫌臃腫,形如龜背,毀譽參半;浙江小腳或太大或笨拙;東北小腳纏束不精,形象粗惡如豬蹄……與審美標準同時出現的,自然還有審美活動。民間出現了「選美」比賽,不過選的美不是相貌,而是腳。山西大同的「賽腳會」非常有名,每年定一個時間,一群女子聚集起來,將褲腿提起,讓路人隨意觀看品評。最後還要投票公決,選出「腳王」、「腳霸」和「腳後」。「賽腳會」規定「眼看手勿動」,有時路人也可以上去撫摸小腳,女子的父兄夫婿並不怪罪,還覺得有面子。但也只允許看腳,不允許窺視女子的相貌,否則會被眾人趕出去,拉入「賽腳會」永久性黑名單。



繡鞋也是男人們非常喜愛的一件玩物,古時有專門偷女子繡鞋的無賴。女子繡鞋丟失是不敢聲張的,因為腳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性器官,丟了繡鞋會對名節有汙。

同治、光緒年間出現過好幾例文人「戀鞋癖」。湘中文人易麓峰喜歡偷女子的繡鞋收藏,哪怕被趕出考場,耽誤考試,也不願意放下繡鞋。臨終時遺囑裡還寫要將收藏的數百雙繡鞋作陪葬品。還有些文人身邊不帶著繡鞋,時時拿來看看、摸摸,就沒法安心做事。


其實在清代,統治者一直都不支持纏足。清朝皇帝三番五次想要禁纏足,卻遭到了民間的激烈抵抗,甚至有人自殺捍衛纏足。清軍入關前三年(1638年)皇太極下諭:不許滿人仿效漢人服飾,不許婦女束髮纏足。入關後的1644年,順治帝繼位,孝莊皇后下諭:「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當然這些政策主要是為了避免滿族被漢族同化。清政府同時還下令要取締漢族服飾,男子剃髮,女子不許纏足,均要效仿滿族裝扮,這自然遭到了漢人極力抵抗。為保護世代相傳的衣冠,男人寧可斷頭,不願剃髮。1645年江陰人民因抵制剃髮令,全城殉國,僅有53人躲在寺觀塔上保全了性命。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女子堅持纏足也同民族氣節扯上了關係。最後雙方各妥協一步,男子剃髮易服,女子繼續漢式裝束,不予深究,纏足得以保留。之後康熙再次頒布禁纏足令,試圖扭轉風俗,可沒過幾年就堅持不下去,政府斟酌得失,最終決定尊重民情。清政府無法管漢族風俗,滿族風俗還是要管的。乾隆、嘉慶、道光年間,都曾屢次降旨嚴厲禁止旗人女子纏足。隨著西方文化的傳入,晚清民間出現了自發的反纏足運動。早期是傳教士反纏足,認為纏足僭越了上帝權力,導致女子身體虛弱,影響國家富強。甲午戰爭之後,受到民族危機刺激,士人們紛紛開始反思民族陋習。這一時期,天足會(宣揚反纏足的組織)在各地舉辦,士紳、官宦、商人和當地名流參與較為積極,普通百姓則依舊無法接受放足。宣揚放足在當時許多人眼裡,是拿閨中「猥屑」說事的邪魔外道。天足會工作人員在宣揚放足時,還會遭百姓謾罵,被扔石頭。


5歲纏足,成年後放足已經有點晚了。

在那時,放足需要承擔很大風險。1907年,江蘇沭陽女子胡仿蘭就因為放足被公婆逼死。公婆認為胡仿蘭放足是家道不祥,為防止她繼續妖言惑眾,辱及祖宗,把她關在了房裡,連續四天不給飲食,只送入一瓶毒藥。胡仿蘭的哥哥想救人,卻被攔在了門外。第五天,胡仿蘭寫下遺書,飲藥而亡。就算得到家人支持,個人也擰不過社會這條大腿。相傳雲南一戶人家的女兒,因為父親不主張纏足,導致嫁不出去。家裡費了很大力氣,最後賠了嫁妝才嫁給一個窮苦人。同樣,主張放足的男人娶回來個大腳女子,受人恥笑也是常事。面對民間積重難返的情況,清政府實行徹底的不作為政策。知識分子的呼聲雖然強烈,政府也只是要求縉紳之家「婉切勸諭」,不採取強制手段禁漢人纏足,也不準官吏藉此擾亂民間。清政府禁滿人纏足十分嚴厲,可惜禁漢人纏足卻如蜻蜓點水。1911年,清政府滅亡。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孫中山命令通告勸禁纏足,不纏足運動才在全國展開。在封建時代,腳是女人的私密器官,不能輕易示人,更不能給男人看。可民國時期,政府對纏足採取強硬手段,各地出現了挨家挨戶檢查、當街撕裹腳布的「暴行」,導致許多女子看見放足人員到來,嚇得東躲西藏。

在河北平谷縣,被當街撕掉裹腳布,就像被當街扒掉衣服一樣,人們認為自己遭受了奇恥大辱;在河北井陘縣,一名婦女被檢查員罰款之後自縊身亡,村民群起而攻,扣留了檢查員;在河南新鄭、洛陽等地,樊鍾秀屠殺放足人員,反而得到了一些擁護,以前奉馮玉祥命令執法嚴格的天足婦女,此時受到了群眾報復。


高跟鞋替代纏足,不管是因為顯得腳小,還是模仿西方女人高挑身姿,都是為了符合主流(西方)審美而扭曲自己,同樣對身體造成傷害。可見陋習並沒有消失,只是換了個方式存在。當然,高跟鞋畢竟還是進步了的,它不是為了限制女子自由,沒有愚昧守節的意思在裡面。不過纏足和束胸一開始,也沒有這層意思。其實早在宋代就有人批評纏足,可個人聲音終究微渺,時代審美還是無可挽回地走向病態。今天依舊有許多人批判高跟鞋、隆胸、吸脂、割眼皮……熱衷者也不少。我們可以把這一類人稱為「纏足病」患者,或「束腰病」患者、「隆胸病」患者……稱謂不一,病根卻是一樣。2013年微博辦過比胸大賽,今年4月日本也舉辦了整容大賽,與當年的「賽腳會」何其相似。若百千年後這些審美也成為民族風俗或世界風俗,那簡直可怕。追求美是人類的共性,每個民族、地區都有自己的特色,但不管以什麼為美,總會有一些人不符合主流審美。其實以什麼為美並不重要,從古至今,東西方對美的態度與看法都一直在變化。重要的是「自然」二字,為了美拋棄「自然」便落了下乘。歷史就是用來試錯的,也許有一些錯誤,會在不久的將來重犯,不忘過去,才能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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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代的高跟鞋,是女性性感的象徵,其實古代女性也穿高跟鞋,只是卻具備著和現代女性完全不同的意義。古代貴族女性和大家閨秀所穿的高跟鞋古代女性高跟鞋由來已久早在周朝的時候就已經出現了女性穿的高跟鞋,只是和現代的高跟鞋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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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建時代有個陋習叫做裹小腳,也被稱為纏足,就是把女人雙腳用裹布包起來,使它成為小腳的「三寸金蓮」。而現在女性普遍喜歡穿高跟鞋,穿起高跟鞋,整個人的氣質得到了質的提升,可你相信嗎?裹腳和高跟鞋只不過是不同時代的同一產物。這可能就有很多人不解了,穿高跟鞋,那是時尚和優雅的代名詞,怎麼會和那種封建陋習相提並論呢?你先別著急,聽我細細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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