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纏足裹腳的歷史,誰是封建社會壓迫女性的罪魁禍首?

2021-02-23 汪平書屋
回顧纏足裹腳的歷史,誰是封建社會壓迫女性的罪魁禍首?

來源:麥田讀史 

吳綾窄,藕絲重,一鉤紅。翠被眠時要人暖,著懷中。

這是一首香豔詞,作者描寫自己睡覺時把女人的三寸金蓮擁入懷中的嗜好。作者不是我們料想中的市儈之徒,而是宋朝積極抗金、主張收復山河的張元幹。

其實不值得大驚小怪,就像歐陽修白天是文化部長,晚上是婦女之音。宋代文人在閒情逸趣會寫一些綺麗的豔詞。

一個忠肝義膽的士人,為金蓮小腳折腰,可見宋代纏足裹腳已成風氣,弄得男性情迷意亂。

人類的審美不是相通的,每個地域、時代有不同的審美價值觀。無數男女趨之若鶩的三寸金蓮,在今人看來是對女性的摧殘,說審美都過分了簡直是審醜!

纏足是如何煉成的

纏足是從宋代開始流行的社會陋習,之後足足壓迫了女性一千年。

纏足不是一件技術活,只需要先簡單粗暴地把女性除拇指外的腳趾,向內彎曲貼緊在腳底,用白布一層層緊緊地裹住整個小腳,最後得逼著女人走路,在之後的歲月裡腳板會不可逆地「綻放」三寸金蓮。

宋代出土的女性纏足小尖鞋,有著標準的參數規格,鞋長大約14釐米,寬約5釐米,尺碼只有現代女鞋的一半!我們能大概反推出宋代女性腳板的大小。

這是畸形審美是對女性的無情摧殘!這鍋要扣在誰身上呢?

纏足始於自南唐宮廷

根據目前的歷史考證,纏足始於五代的南唐,南唐後主李煜的宮嬪窅(yǎo)娘能歌善舞,後主命人修築高臺,窅娘用錦帛裹纏腳板,收屈腳趾成新月的形狀。窅娘的舞姿,史料記載中寫的非常輕盈優美,「素襪舞雲中,迴旋有凌雲之態」!

作為亡國之君的李煜,成為了纏足的始作俑者,這個鍋李煜要不要背呢?或者說李煜是不是心血來潮的突發奇想呢?結合史學與文學的研究發現,李煜的靈感來自七百年的曹植!

位列建安七子,才華惹來兄長嫉妒的曹植,在《洛神賦》寫道他與洛水之神的邂逅,吐露對女神的愛慕以及人神殊途的哀傷。其中非常有名的一句:

體迅飛鳧,飄忽若神,凌波微步,羅襪生塵。動無常則,若危若安,進止難期,若往若還。轉眄流精,光潤玉顏,含辭未吐,氣若幽蘭。華容婀娜,令我忘餐。

《洛神賦》是跨時代的爆款,裡面的「凌波微步」、「羅襪生塵」不僅是《三國殺》裡甄姬的臺詞,還成為形成舞女步法的名詞,更以魅惑的審美深深烙印在男性的思想。

洛神的容貌天上有地下無,但舞姿腳步卻是可以複製的,李煜就當了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從歌伎舞女蔓延到尋常人家

自南唐後主觀賞纏足的舞蹈後,恰似一類新的舞蹈風格在上層社會流行。舞女歌伎紛紛為了表演出理想的舞姿而纏足,就像如今的模特兒作出妥協,必須得控制飲食。

纏足的風氣在宋代颳起,有女性和男性的雙重因素。

女性方面,商品經濟在宋代迅速增長,納妾之風在富裕人家盛行。男人不滿足於出入娛樂場所,他們還要把纏足裹腳的舞伎買回來做妾。妻子以及未婚女性看到男人喜歡纏足舞伎,女性的善妒產生嚴重的威脅感。為了在婚姻市場上更有競爭力,為了在家庭得到丈夫的歡心,她們必須迎合男人的審美,增加個人的魅力。梳洗打扮一番,學習琴棋書畫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為了所謂魅力,女性最後選擇自降身份,竟然競相纏足裹腳,折騰自己的腳板。

男性面,宋代的男性更趨向文弱,在男女有別的古代,講求陰平陽秘,如果男性顯得比女性更陰柔,男人的面子擱哪裡放?。為了使文弱的男性現代更有雄性氣質,上層男性的理想戀人變成了內斂溫和、沉默不語、安分在家的女性。於是我們看到唐宋女性的強烈形象反差,宋代女性是更嬌小、弱柳扶風、神態裡懷著幽怨,才女李清照更是在詞裡形容自己「人比黃花瘦」。還有什麼見效快的方法呢?更直接反襯雄性的健壯?唯有纏足裹腳!這多少帶有弱者揮刀向更弱者的意味。

當纏足如不可阻擋的風氣席捲,有人發出發對的聲音,但是聲音如此微弱乃至根本沒人注意。宋儒車若水說

「小兒未四五歲,無辜無罪而便之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來不知何用。」

他憐憫女性,換位思考,想到才四五歲的小孩,無辜地要受皮肉之苦,把腳板纏得細小究竟有什麼實際的用處呢?

文人為纏足唱讚歌

一種風俗的形成絕非一朝一夕,必須經過長時期的宣傳,才會從少數人蔓延到多數人。纏足成為舉國上下都效仿的風俗,也是經過不斷的灌輸宣傳。其中「功勞」最大的是文人,他們的詩詞裡不吝筆墨讚美,以極具美感的文字譬喻,使得人人信以「纏足」為美。

在宋詞裡可以找到讚美纏足的片段。信手舉幾例:

柳永的《柳腰輕》:慢垂霞袖,急趨蓮步,進退奇容千變。

蘇軾的《減字木蘭花》:江亭夜語。喜見京華新樣舞。蓮步輕飛。遷客今朝始是歸。

秦觀的《浣溪沙》:腳上鞋兒四寸羅,唇邊朱粉一櫻多。

到了元代,對纏足的追捧就更加直白,已經默認為女性的美麗標準。

《水滸傳》的第二十一回是這樣描述名妓閻婆惜:

金蓮窄窄,湘裙微露不勝情;玉筍纖纖,翠袖半籠無限意。

金蓮窄窄、玉筍纖纖就是通過纏足來側面描寫閻婆惜的妖媚。

在《西廂記》裡,作者王甫實也寫到女主角崔鶯鶯的小腳:

「翠裙鴛繡金蓮小,紅袖鸞綃玉筍長。」

更借男主角張生之口說:

「那一雙小腳兒,價值鎰白金。」

很明顯張生跟彼時的男人一樣,有戀足的癖好。崔鶯鶯除了姣好的花容,那一雙小腳也促使張生陷入了情網不可自拔,一往情深才有了後來傳為佳話的愛情故事。

明代的胡應麟總結說:

「宋初婦人尚多不纏足者,蓋至勝國而詩詞曲劇亡不以此為言,於今而極。」

宋代初期婦女纏足的不多,但經過宋詞元曲的廣泛傳播,人人認為纏足是正常的審美。可以看出宋詞元曲對纏足的普及,可謂「居功至偉」!

小腳不愁嫁的明清社會

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惡已!

當纏足裹腳發展到登峰造極,不纏足的女性則會被視為異類,甚至一雙大腳板也被認為乃醜陋的象徵。

明代薛論道在《嘲大腳妓》中寫道:

「粗如木棒,硬似釘钁,早知一生被他累,何不當時去半截?

作者對大腳板的妓女諷刺得非常辛辣,用木棒形容其粗糙,用釘钁形容其僵硬,這類型的腳板連纏足都救不了,相當於我們說整容都沒辦法動刀把顏值扳回來,早知道一生被腳板所累,當初就該砍掉一半。

在明清社會,大腳板的女性註定是要被鄙視的,要接受最無情的嘲諷。

當時的民間還有這樣一首歌謠,

「裹小腳,嫁秀才,白面饅頭就肉菜;裹大腳,嫁瞎子,糟糠餑餑就辣子」。

本來屬於「亞文化」的纏足已經佔領文化主流,腳板裹的越纖小嫁的越好,能吃香喝辣,大腳板的只能嫁窮人...可以是有一雙三寸小腳是婚姻市場的核心競爭力。

在馮驥才的世情小說《三寸金蓮》裡,還記載了清末民初的小腳選美——賽腳會!大家的媳婦都要出來一起秀出小腳,誰的腳板更精緻纖細,就是最後的選美冠軍!在「賽腳會」的贏家,會讓丈夫、公公甚至家族添光爭榮。誰要是輸了,回到家裡是要挨罵,遭人嫌。

步入近代,人們逐漸文化覺醒,才意識到這一切都是荒唐的!男人的辮子不能留,女人的纏足也要廢除。

纏足之危害比我們想像的更嚴重

纏足對婦女是百害而無一利,這幾乎是蓋棺定論,尤其是女權在蓬勃發展的今天。總結纏足的罪惡,它的危害不止於肉體。

首先,纏足的女人她們的腳板,腳指頭被掰彎,足跟的關節扭曲,下腿部的長骨停止發育,變得纖小。腳可以接觸地面的面積很小,甚至連站起來都困難,為了保持身體的平衡,就要使腰部彎曲突出...這根本已經與輕度殘疾無異!對女性的身體健康造成終身不可逆的傷害。

其次,女性只能踮起腳走路,行動不便。她們重活不能幹,累活幹不長,嚴重影響女性自食其力,她們的經濟地位下降,只能依賴於丈夫,隨之而來社會地位也下降,成為男性的附庸。

最後,女性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由於纏足後行動不便、婦女就只能在閨房了,沒有辦法外出偷情,如此就滿足了男性對妻妾的獨佔欲,美其名曰保持女性的貞潔。即使女性出軌私奔,金蓮小腳也註定了女性跑不遠,等待她們只有嚴酷的懲罰。

尾聲

在古代中國,女性對自身性別的審美完全是失語的,話語權一直為男性所主導。女性對身體的二次塑造只能迎合以父權-男權為核心的封建倫理道德。

纏足從李煜的「楚王好細腰」,到「「富效娼、貧效富」,再經過文人墨客有意的招搖吶喊、無意的謳歌崇拜,最終成為一件深入人心、取得共識的風俗。

在現代女性對身體的二次塑造奪回自主權,但大家也別開心得太早,要意識到「消費主義」正在潛移默化地給灌輸新的審美標準,女性受到影響花錢購買各類奢侈品,以及做整容手術...

從千年來的女性纏足史,我們可以反思社會上「美」是誰來定義,有沒有普世的客觀標準...這足以上升到哲學層面,這關係到我們能否清醒自由地行走在世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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