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易經》經常會看到「元、亨、利、貞」這四個字。但是這四個字只有在乾卦和坤卦中同時出現過。
「元者,善之長也。亨者,嘉之會也。利者,義之和也。貞者,事之幹也。」這是孔子為《易經》做傳中,對元、亨、利、貞四個字的內涵和意義的解釋。而孔子的思想是人文主義思想,故孔子對這四個字的解釋,完全納入人文思想的範疇。
孔子所釋的「元」更注重「善」,強調善的思想和行為,一切都是從好的一面開始成長,才能稱之為「元」。
亨,則是好的集合,嘉是良好的意思,良好的很多因素集合起來,成為好的集合,才能夠亨通。
利則是要達到合的利,和是指和平,平和,相和。人與人之間,人與物之間能相合嗎?孔子認為要做到恰到好處的相和,最適宜的相和,才能真正的相利。損人利己和損己利人都不對,孔子所說的「利」是彼此間都有利,才夠得上利。
貞,則是一件事的中心。一個團體中要有一個主心骨,要做的一件事也要有一個主幹。中心也包含忠心就是貞。
「君子體仁足以長人,嘉會足以合體,利物足以和義,貞固足以幹事。君子行此四德者,故曰乾元、亨、利、貞。」
在此孔子再次引申解釋一下,君子應該具有仁德的胸懷才能成長,才有可能聚人,才能領導別人。人應該利物、用物、而不是被物所用。養成內在的忠貞,意志堅定,然後才可以做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