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2 03:41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法安天下,德潤人心
2020年5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經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
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正式宣告我國邁入「民法典時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
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
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
那麼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
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
大到合同籤訂、公司設立,
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
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
那如何正確使用民法典是至關重要的。
今天,讓我們一起,
隨圈圈律師有趣的視頻案例,
來了解民法典如何來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
「從搖籃到墳墓」,名不虛傳的民法典細緻入微,民法典在總則編「自然人」章節中,加入新規,將一個人受保護的起始點前移到了胎兒時期。
民法典第16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
從胎兒時期就為可愛的精靈們保障著它們的權益。
第十六條 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條 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胎兒娩出時是死體的,保留的份額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近年來,我國一直致力於保障婦女兒童、老人、殘障人士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結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對監護制度作了進一步完善, 民法典第34條特意在監護制度中添加了緊急狀況下臨時生活照料措施的規定。該條款能有效避免當父母因疫情被隔離而兒童卻無人照料的情況,完善了因疫情等突發狀況下對兒童的保護。這既是國家對弱勢群體的重視與保護,也是中國傳統美德與人文精神的體現。
第三十四條 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家裡孩子「不懂事」,總拿貴重物品送人!
此舉讓無數的家長頭疼不已。
過於慷慨大方,沒有金錢觀念,怎麼辦?
別擔心,民法典幫你找到答案。
保障自身權益,民法典第20條規定幫你維權。
這樣維權,圈圈律師視頻在線幫忙!
第二十條 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原標題:《圈圈講法 | 民法典頒布後,帶你了解這本「百科全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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