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歐盟將公布一系列具有開創性的新規則,加大對數字市場和服務的管理,這將給美國科技巨頭帶來重大影響,甚至改變其「運營方式」。德媒認為,此舉意味著歐盟正在制定「數字憲法」。
多家科技巨頭料受影響
歐盟即將出臺《數字市場法案》(Digital Markets Act)和《數字服務法案》(Digital Services Act),目標是所謂的「看門人」公司。
根據彭博社看到的一份草案,「看門人」公司由歐盟委員會根據用戶數量、總營收以及它們對單一市場的重大影響等標準來界定。如果這些公司不遵守歐盟公布的數據使用新規,那麼這些「科技巨頭」或將面臨高達年收入10%的罰款。
英國廣播公司(BBC)稱,預計上述兩部新法將關注競爭,並讓平臺對託管的內容負責。法案的關鍵部分預計將涉及谷歌和臉書等大公司的主導地位問題。
提出規定的歐盟競爭委員會委員瑪格麗特·韋斯塔格爾和蒂埃裡·布雷頓對《愛爾蘭時報》(Irish Times)表示,「我們需要更新我們的工具箱,確保我們的規則和原則在任何地方都得到尊重。線上線下都一樣。」
科技分析師班尼迪克·埃文斯表示,新規定可能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全球掀「數字主權」潮
彭博社稱,在歐盟新規定出臺之際,全球各地的監管機構也正在對科技巨頭施加影響。相關國家的監管機構認為,科技巨頭已經變得過於龐大、過於強大、過於有利可圖。
臉書公司在美國已經面臨業務被分拆的風險。據中新社報導,近期,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和來自48個州及地區的總檢察長聯合提交了兩份針對臉書的獨立反壟斷訴訟。
不僅美國,中國對網際網路巨頭的監管也提上了日程。據「中新經緯」報導,中國市場監管總局14日通告,對阿里巴巴投資有限公司、閱文集團、深圳市豐巢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三家企業分別開50萬元人民幣反壟斷罰單。
對此,中國長江商學院教授劉勁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沒有國家希望自己的信息市場被外國巨頭完全支配,世界各國「數字主權」的興起,讓抵制國際網際網路巨頭成了一種新潮流。
歐洲蓄力「布魯塞爾效應」
與中美不同,歐洲一直沒有自己的網際網路巨頭企業。因此,中國智庫「瞭望」分析稱,歐盟試圖在數字經濟中開拓空間,成為世界監管超級大國,利用其巨大的單一市場,成為隱私權和數據保護的引領者。
12月14日,歐盟基本權利署(FRA)就發布了一份上百頁的報告稱,面對人工智慧(AI)的發展,歐洲國家必須加強立法,保護基本權利。
其實早在2018年和2019年,歐盟分別發布《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和《網絡安全法案》,確立了自身在網絡安全領域標準制定者的地位。從趨勢來看,未來在歐美隱私保護路徑的爭奪中,歐盟模式可能會佔據上風。
不過,在通往加強數字主權的道路上,歐洲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如何在提供網絡安全產品和服務的公司中培養真正的「歐洲冠軍」。
而英國《金融時報》援引歐洲大學學院教授尼古拉·珀蒂的觀點指出,很多歐洲人一直以「布魯塞爾效應(Brussels effect)」(即歐洲塑造全球經貿規則的競爭優勢)為傲,但卻忽視了「布魯塞爾缺陷」(Brussels defect)——歐洲或更難擁有自己的明星企業。即將頒布的《數字服務法》或讓歐洲數字創新更難。因為科技巨頭不同於醫藥巨頭,科技巨頭必須為用戶提供顯著的好處,或者通過廣告的等其他機制產生效益。
來源:歐洲時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