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正式實施後,結婚禁止索要彩禮,是真的嗎?
是假的。
民法典禁止的是借婚姻索取財物,針對的是不合理的天價彩禮。
而且就算是真的,彩禮就不用掏了嗎?太天真了,丈母娘沒收到彩禮,人家能把閨女交給你?再者,不能收彩禮,還不能在其它地方加一個補充條款嗎。
比如男孩子原來有個100平的婚房,現在不行了,你婚房必須得120平的,不同意就拉倒。所以,指望結婚不掏彩禮的男同胞們,還是趁早洗洗睡吧,明早上起來還要搬磚呢。
當然,女孩子們以及準丈母娘們也別覺得這就是理所應當。
《儀禮》:「昏有六禮,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雖然早在西周時期
納採、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等婚姻六禮傳統習俗就已經制定下來了。其中納採、納吉都是男方備禮送往女方家中,納徵更是除了禮物以外,還得有一定數量的金錢財物,所以也稱納幣。
現代婚嫁習俗中的彩禮,也就是這麼來的。
按常理,彩禮也都屬於正常的公序良俗,是一種民間傳統禮節,談不上什麼陋習,自然也就不會被禁止,可平心而論,男方家庭達成彩禮條件的同時,又有多少女方家庭準備好了陪嫁至夫家的嫁妝。
現代的輿論風向,所謂的「天價彩禮」只是一個導火索,真正的核心其實是彩禮要不要被廢除的問題,男性普遍對彩禮深惡痛絕,女性則普遍認為彩禮必須有,這是原則,完全就是兩個極端。
但是在所有的討論內容中,「嫁妝」這個字眼卻並不怎麼常見。是因為嫁妝不重要嗎?也不是。
因為在所有關於彩禮的話題裡面,只有一類婚姻觀是普遍被男性女性共同認可的,就是在男方家庭準備彩禮的時候,女方家庭也同樣準備相同價值的彩禮。
這就有意思了。按我的了解。
從古至今,但凡門當戶對的婚姻,女方嫁妝的價值,基本都是和男方彩禮相當的。因為送嫁妝的目的,從來就不是為了考驗男方態度,也不是新娘的小金庫,而是為了展示女方家庭的經濟實力,以及為女方爭取在夫家的地位。
單從這一角度來講,古代門當戶對的婚嫁,其實就是現代絕大多數人想要的平等婚姻。
但現代之所以認為古代婚嫁是陋習,就是因為古代婚嫁往往客觀存在著宗族制度以及封建男尊女卑思想等影響因素。比如古代女性出嫁後,嫁妝的所有權並非女性,而是男性,由夫家承分支配。
南宋《名公書判清明集》中就有跟嫁妝所有權相關的案例記載。甚至還存在用妻子嫁妝給丈夫納妾的現象。這是不平等。
但這裡其實還存在一個問題,現代婚嫁是在原生家庭的基礎上組建一個全新的家庭。而且男女平等。
那是不是就意味著如果把古代婚禮中的宗族制度以及男尊女卑思想等因素去除,也就是把彩禮以及嫁妝的所有權劃歸新家庭所有,就已經無限接近於現代絕大部分人心中的理想化婚姻了?
實現起來也並不難。
這點可以參考現代年輕人父母那一輩的婚嫁,條件好的彩禮多、嫁妝高、條件差點的自行車、手錶、縫紉機、外加兩個暖水瓶,也都能開開心心結個婚,相濡以沫一輩子的更是不在少數。
可是現在呢,有相當一部分地區,嫁妝在婚嫁中的地位被嚴重淡化,而且差距越來越懸殊,就拿我自己所在的地方為例吧,一個北方四線城市,2019年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1997元,除了房車以外,彩禮18萬起步,嫁妝幾乎沒有。
以為這就完了嗎?並沒有,當適齡女性發現周圍有同齡女孩拿到比18萬更高的彩禮以後,比如說20萬,那麼彩禮就變成22萬起步了,只能高,不能低。
反觀嫁妝,普遍還停留在60年代,幾床被子以及結婚用品就是全部了。這是平等嗎?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是平等為啥現代婚姻問題越來越多,離婚率高居不下以至於國家都要在法律中規定一個30天冷靜期,這就足以表明婚姻問題已經成為一個普遍現象了。
那麼問題出在哪?是出在只想要彩禮而不想出#嫁妝#的丈母娘身上嗎?並不是。當然,我不否認現代確實存在一部分準丈母娘打算通過彩禮謀利。
可如果結合另外一個普遍存在的「扶弟魔」現象,就可以很輕鬆的發現丈母娘其實也頭疼彩禮問題。
簡單來說,高彩禮、低嫁妝的根,並不在丈母娘身上。其同樣是受害者。
而且據我了解,古代高彩禮、低嫁妝的婚嫁方式有且只有一種,就是「高嫁」,通俗來講就是嫁入豪門。一種跨階層的婚嫁方式。
可這種婚嫁方式的性質,卻是以精神層面不平等為代價所換來的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畢竟階層利益就不對等。
所以單從女性視角來看,嫁入豪門往往也只會讓女性離心目中的理想化婚姻越來越遠,更何況哪來那麼多豪門,所以從一定程度上來講,同樣也是受害者。
在我文案寫到這裡的時候,我突然發現,現代普遍存在的下嫁、平嫁、高嫁三種婚嫁方式中,竟然沒有任何一方是最終獲益者。
比如女性下嫁,會被指責沒眼光、男性會被指責吃軟飯,剩下兩種往往也因為彩禮問題以及階級差異而產生種種婚姻問題。
反而容易實現且相對平等共同獲利的婚嫁方式成了鏡花水月一般的存在,明顯不正常。
說白了就是追求平等,卻在不平等的道路上撒腿狂奔,攆都攆不上。
結合現如今網絡上常見的關於三十歲男性該有多少資產的街頭調查,不難發現,其實並不怪現代女性的擇偶標準高,而是在她們的認知中,現代男性就該人均985、30歲財富自由,那麼出現高彩禮就成了必然趨勢。
但現實卻是薪資四五千的一抓一大把,截止2019年,上海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只有69442元,真正30歲能財富自由的有幾個?
那麼這種認知差異是哪來的?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在網絡上看到過一些標榜情感導師,實則散布的卻是女孩生來高貴、想買什麼就買什麼、或者要讓消費配得上自己的努力之類的言論。如果有,我建議立刻拉黑。
掏空一個月收入,只是為了買幾樣沒什麼實際意義商品的行為,你告訴我這是正確的消費觀?人類已經進化到不用吃飯了嗎?
西方普遍存在消費主義,是因為人家已經是發達國家了,有著極大的物質豐富前提,而我們還是發展中國家呢,雖說現在變強了,但也還沒到足夠社會大多數人追求體面消費,渴求無節制享受消遣的程度。
對現在的我們而言,消費主義不是享受,是陷阱,是捧殺。只會讓現代男性與女性之間的認知差異越來越大,再加上各大內容平臺那些極端平權倡議者的推波助瀾。
只會讓現代男性與女性的矛盾變得越來越不可調和,直到最後演變成性別對立,說的嚴重點,在科技沒能達到自體繁殖的情況下,這種極端情況是會逐漸演變成種族滅絕的。那麼誰是最終獲利者,相信大家心裡也都有個答案了。
資本主義覬覦之心仍在呀。
不要覺的我在危言聳聽,大家可以隨便點開一個內容平臺,看看那些跟男女相關的話題評論區,看看所討論的內容還有幾分儒家中庸之道的影子,又有幾分資本主義叢林法則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