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記者在鞍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了解到,《關於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39號)》將於4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139號令』照比原來的『123號令』有了一定程度的修改,大致分為申請和審驗兩部分。其中,異地換證、允許單眼視力障礙、駕駛證降級的恢復程序等,均為大家關注的重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駕駛員科副科長姜翠對「139號令」新增及修改部分進行了全面解讀。
降低A1、A2駕駛證準入年齡
「139號令」新增了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七目:接受全日制職業駕駛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年齡限制進一步放寬,只要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即可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駕駛證。
解讀:「139號令」把大客車駕駛證的申請年齡由26周歲降至20周歲,牽引車駕駛證的申請年齡由24周歲降至20周歲。
允許單眼視力障礙群眾和上肢殘疾人駕駛汽車
「139號令」修改了第十二條第二項: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申請其他準駕車型的,兩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以上。單眼視力障礙,優眼裸視力或者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5.0以上,且水平視野達到150度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上肢:雙手拇指健全,每隻手其他手指必須有三指健全,肢體和手指運動功能正常。但手指末節殘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雙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下肢:雙下肢健全且運動功能正常,不等長度不得大於5釐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喪失運動功能的,可以申請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的機動車駕駛證。
解讀:「139號令」參考國際通行做法,單眼視力障礙的視力條件略高於正常人,並提出了水平視野的要求,放開限制,滿足生活出行需求,不允許申請大車駕駛證。任意一隻手的手掌缺失,只要另一隻手拇指和另外兩指健全,可申請C5駕駛證。
放開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異地申領限制
「139號令」修改了第十四條:已持有機動車駕駛證,申請增加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申請增加中型客車、牽引車、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還應當符合下列規定:(一)申請增加中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或者三輪汽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二)申請增加牽引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大型客車準駕車型資格一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三)申請增加大型客車準駕車型的,已取得駕駛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或者大型貨車準駕車型資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駕駛牽引車準駕車型資格二年以上,並在申請前最近連續五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解讀:「139號令」允許在居住地申請大型客貨車駕駛證。即申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不是任意地方,而是在申請人所在的居住地,申請人應有居住證。
境外駕駛證換領不能再「速成」
「139號令」新增第三十四條第二項:內地居民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取得該機動車駕駛證時在核發國家或者地區連續居留不足三個月的,應當考試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解讀:「139號令」徹底解決境外「速成」駕照的問題,要求內地居民取得境外駕駛證的時間要在三個月的時間段之內,取得駕駛證時間之前和之後的停留時間都可以計算在三個月之內,三個月的時間必須是連續的。
補領、審驗業務更加簡便
「139號令」修改了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戶籍遷出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應當向遷入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機動車駕駛人在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管轄區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和機動車駕駛證,並申報身體條件情況。「139號令」修改了第七十條第五項: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解讀:原規定駕駛人只能在駕駛證核發地辦理補換領駕駛證、審驗、提交體檢證明業務。「139號令」規定允許異地辦理補換證業務,簡化了轉入換證體檢要求,體檢證明改為自主申報,進一步體現了管理的人性化。
細化了駕駛證降級恢復程序
「139號令」修改了第七十八條第三項:機動車駕駛人辦理降級換證業務後,申請增加被註銷的準駕車型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和申請前最近一個記分周期沒有記滿12分記錄,且沒有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的交通事故。
解讀:「139號令」細化了駕駛證降級的恢復程序,降級註銷後重新申領駕駛證的間隔時間縮短為1年。
實習駕駛員不可任性
「139號令」修改第七十九條第一項: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註銷實習的標準車型駕駛資格。被註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準駕車型的,還應當按照第七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註銷其最高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解讀:「139號令」實施後,只要在實習期內發生的交通違法,無論什麼時間處理,記滿12分都會被註銷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