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50年代中期,為增加信任,減少核威脅,時任美國總統的艾森豪向蘇聯建議,雙方偵察機互飛對方領土進行核查的「開放空間」活動,但遭到後者拒絕。於是,美軍與中央情報局開始嘗試各種深入蘇聯腹地偵察的方法。最初採用長距離空飄氣球進行拍照,由於航跡不可控且回收率低,很快被屏棄。幾經周折,1954年洛克希德·馬丁公司提出CL-282高空偵察機方案獲得垂青,合同隨之籤署。1955年7月,第一架原型機運抵內華達州51區試飛場接受測試,被命名為U-2。時隔一年,U-2高空偵察機首次進入蘇聯領空進行偵查。
U-2第一次進入中國人口稠密地區,是1958年6月19日,任務編號是C6012。執行任務的U-2從衝繩起飛,對寧波、杭州、蘇州與上海等地實施了偵查。進入1958年8月,兩岸關係圍繞金門馬祖等沿海島嶼驟然緊張,就在「八·三三」炮戰開始前3天,U-2對大陸東南沿岸進行了偵查。炮戰後,根據U-2收集的圖像資料,美國認為大陸當時並沒有收復金門的戰役部署,這為美國繼續支持臺軍防守行動提供了情報支撐。此後,U-2更加頻繁進入蘇聯和中國大陸腹地進行偵查。隨著1960年5月1日U-2被蘇軍首次擊落,美軍隨即暫停了偵查行動,而蘇軍擊落U-2還學習了中方的經驗。
據資料顯示,從1956年起,美臺展開情報合作。當年臺飛行員赴美接受RB-57A高空偵察機的改裝培訓。1958年臺軍RB-57A在山東偵查時被我方一架殲-5戰機擊落。此後美軍為臺換裝了飛行高度更大的RB-57D。巧合的是,當年大陸從蘇聯引進列裝了5個營的薩姆-2防空飛彈。1959年RB-57D對華北進行偵查飛行途中,在19000米高度被薩姆-2擊落,人民軍隊由此創下了世界防空作戰史上地空飛彈首次實戰擊落戰果。當時蘇軍也從未在實戰中發射過地空飛彈,對於薩姆-2系統在19000米高空作戰能力並不清楚。獲悉這一戰果,蘇聯方面馬上組織專家組飛往北京,認真學習中方官兵作戰經驗。此行也給了蘇軍以充足的信心,所以僅在6個多月後他們使用同樣的飛彈擊落了美軍U-2。
為了減少美軍傷亡,中央情報局與臺磋商,由美方提供U-2、由臺軍飛行員負責到大陸執行秘密偵察任務,成果雙方共享。時間進入1962年6月,在這一個月時間裡U-2就有5次深入大陸腹地。正是這樣的頻率讓大陸下了決心,將一個營薩姆-2機動部署到江西向塘,尋機殲敵,當年9月9日大陸就擊落了一架入侵的U-2偵察機。歷史上,U-2被蘇聯、古巴和中國擊落至少7架。1974年,美臺停止了U-2偵察合作,至此該機退居二線。不過,美軍U-2又重出江湖,擅闖我實彈演習禁區。據《環球時報》8月25日報導稱,當天美軍U-2偵察機擅闖我人民軍隊實彈演習禁飛區。對此,中方打開了天窗說亮話,要求美方立即停止此類挑釁行動。 據悉,僅今年上半年美軍機抵近偵察已達2000次。有不少網友問,對於擅闖實彈禁飛區的美軍偵察機是否可以將其直接擊落呢?
有專家指出,對於在我領空劃設演習禁飛區,若外國偵察機未經允許擅闖中國領空,當然可以行使自衛權將其直接擊落。而對於在領海之外劃設的實彈禁飛區,如果外國軍機不顧危險擅自闖入,那麼風險只能它自己來承擔。換言之,如果被演習中的實彈意外擊落,後果和責任自負。不過,劃設禁飛區的國家基本上沒有將其故意擊落的權利。當然,如果外國軍機的刻意挑釁,對劃設禁飛區國家的艦機和人員構成重大安全威脅,在對其進行警告、外逼驅離無效的時為了自保有權對其使用武力。可以說,當年的人民軍隊在技術劣勢中,依靠頑強的精神與超凡的智慧,對抗來自高空的威脅,而今天更是不在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