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一老師因使用偽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號牌,被警方依法予以收繳,扣留機動車。12月20日,竹山警方給予十四日行政拘留,一萬元罰款,一次性記滿12分處罰。
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37歲男子劉某在竹山一學校教書,9月6日8時許,劉某駕駛青
小型越野客車由竹山縣城關鎮南門村往國際大酒店方向行駛,行至南門五福堂外國語學校門前路段,遇該縣交警一中隊執勤民警履行檢查。
經仔細甄別,發現其使用的機動車號牌及登記證書涉嫌偽造。後通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鑑定,證實其出示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及懸掛的「青ARHXXX」機動車號牌確係偽造。同時,經報十堰海關協查,證實該車系來源不明車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及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經報該縣公安局批准,決定對劉某依法給予上述重處,並將車輛來源不明犯罪移交刑偵部門繼續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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