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肖女士在一家水果店買了10個火龍果,當時價格為40元。這孩子拿回水果後就吃了兩個,其他的放在冰箱裡。但第二天肖女士再次去取東西時,卻意外地發現火龍果表面有一些小洞,撕開其中一處有小蟲子在鑽,再取一看也是如此。
那顯然是水果的問題,肖女士現在就拿著水果去找商家理論。但商人的態度卻十分惡劣,根本不承認兩個水果吃進去也是有蟲的,對於剩下的水果蟲視而不見。Shaw女士說,孩子們吃了火龍果後,第二天就開始拉肚子,她懷疑這跟蟲子有關。小孩子吃東西沒有大人小心,即使有小蟲子沒注意也是正常的。
但商人們卻對肖女士無禮的要求,堅決不承認吃進去的火龍果有蟲,除非他們能吐出來看一看。這時肖女士非常氣憤,找媒體反映此事,記者也跟著她來到水果店,但此時店家卻換了一個說法。
商店承認水果存在問題,並向消費者賠償。
在記者來到水果店後,商家表示他們願意賠償,讓肖女士帶孩子去醫院做檢查,如果發現有問題,他們會負責到底。生意人還說,火龍果本來是下火的,小孩吃了拉肚子也正常,不能肯定是蟲子引起的。其餘的火龍果有蟲子,他們說可能是進貨渠道那邊的問題,隨後他們會進行相關處理。
當記者問及店家為什麼之前不承認火龍果有蟲子的時候,店家表示肖女士一上來就要求2000元的賠償,他們認為不合理。隨後記者又將情況反映給相關市場監督部門,工作人員上門對水果店進行檢查,並要求他們拿出進貨渠道的相關檢驗說明。在種種壓力下,水果店對肖女士進行了賠償,而且還承諾全額承擔檢查費,最後還向肖女士道歉並贈送了一箱水果。
此事若不是記者介入或許不會順利解決,水果店一開始就抱著拒絕的態度,即使剩下的火龍果中有蟲子,他們仍有種種說辭,最後各部門出面,在各種壓力下才道歉,這樣做生意真讓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