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小學生在馬路邊撿到1萬元,上交警察叔叔後竟被貪汙了……

2020-12-13 騰訊網

4月20日,一名在大阪府城東警察局工作的巡查警員逮捕,他因涉嫌挪用公款等待起訴。

據警方描述,4 月 16 日,這位名叫「 野沢拓海」的 21 歲年輕警官,在巡邏時被兩名孩子叫住。

小一點的孩子(11歲)和大一點的孩子(14歲)是兄弟關係,他們稱在附近發現了 10000 日元的現金(約合人民幣 660 元)。

野澤警官在收下錢款後,記錄了孩子們的家庭住址,但並沒有將案件登記進警方管理系統。

兄弟倆回家後,將撿錢上交的事情告訴了父母。

幾天過後,因為遲遲沒有等來警方開具的「拾得物件預り書」(拾得物品收據證明書),母親擔心孩子是否給錯了地址,於是在4月20日打電話向警局詢問。

結果野澤當天繞過了交接流程、私吞公款的事情浮出水面。

#注意:圖中警察與本故事無關

野澤警官承認了犯罪事實,聲稱因為想增加一些生活費用而動了歪念,愧對了孩子們對警察的信任。

在日本,警察職稱自上而下可以分為「警察庁長官、警視総監、警視監、警視長、警視正、警視、警部、警部補、巡査部長、巡査長、巡査」。

野澤就是最最底層的巡査警官,平時主要負責站崗、巡邏和處理一些瑣碎事物。這類警察,也是市民大眾最容易接觸到的普通警察。

巡查的基本工資大約在 16 萬至 37 萬日元之間,從野澤的入職年紀 21 歲來推斷,其實他能拿到手的工資應該是相當低的。

也因為警察在入職初期收入較低關係,有些巡查在下了班後,還會做一些兼職來增加生活補貼。

曾經有一位山口縣一位據稱19歲的女巡警,據說因為收入太低,不得不去一家派遣型風俗店打工,但後面被人舉報而被發現。

《讀賣新聞》曾表示,山口縣警署於去年12月18日,給予涉事女巡警「一個月工資減少十分之一」的處罰,但並未將處罰公開,也沒有公布當事人姓名,只說「年齡在二十多歲以下」。警方表示,「為了防止再次發生,已經對當事人進行徹底的教育。」但該女巡警在接受處罰後同日申請辭職。

有日本網友評論,這個時代在日本當一名基層公務員,日子過得也是夠辛苦的;也有網友表示,明明有大好的職業前途擺在眼前,卻要貪圖眼前這點利益,實在是愚蠢至極。

說到底,在哪國當基層都不容易了啊。

最後奉上一張一日警察署長橋本環奈美圖,

即使今天故事裡這樣的事件也不要影響大家對日本警官的感官。

因為好的人,兢兢業業的基層警察也大有人在。

介紹這個,只是突然想起我們小時候的教育:《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

日本版,讓我大吃一驚!

歌詞

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

我在馬路邊 撿到一分錢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

叔叔拿著錢 對我把頭點

我高興的說了聲 叔叔再見

我在馬路邊 撿到一分錢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

叔叔拿著錢 對我把頭點

我高興的說了聲 叔叔再見

我在馬路邊 撿到一分錢

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

叔叔拿著錢 對我把頭點

我高興的說了聲 叔叔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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