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夫婦然後有父子,夫人倫之始,恩紀之隆,莫尚於此矣。
劉備子嗣不多,妻室卻不少。
子嗣不多是因其顛沛流離、屢遭傾覆。男丁存者唯三:後主、梁王、魯王。
由於梁、魯二王生母無載,故劉備後宮存其姓名者,唯有甘、糜、孫、吳四位夫人。
甘氏與吳氏被尊為皇后,自有傳;孫氏與糜氏卻不見書載。史家怪之。
麋夫人不聞與諡,史亦不為立傳,何也?--《三國志補義》
本文旨在剖析甘、糜、吳三位夫人的幕後故事。
註:因之前寫過孫夫人系列,故本篇不再涉及。
結合多方材料,大致可推斷出:
甘夫人是曹操為「控制劉備」而賜婚的女眷,故雖為後主之母、而記載甚少。
糜夫人最晚在建安五年(200)便死於曹操之手,因此失載。
吳夫人年事已高,全系政治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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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劉備的妻室
做劉備的老婆,是三國漢季的頭號高危職業。
劉備有梟名,不能久屈,反覆無常,是各路諸侯的共識。
諸將謂(呂)布曰:「備數反覆難養,宜早圖之。」 --王沈《魏書》
因此,「劉備背後的女人」也就特別難做。
如果說當代女性做丈夫的賢內助,代價是「放棄職場」;那漢末女性做劉備的賢內助,代價便是「放棄生命」。
劉備逃亡時,對久在身邊的糟糠之妻,毫無憐憫之情。每次均與親信單騎而走。
有記載可考者,劉備在赤壁之戰(208)前,曾連續四次拋妻棄子,輕裝亡命。
下邳守將曹豹反,間迎布。布虜先主妻子,先主轉軍海西。--《蜀書二 先主傳》
(惇)為順所敗,復虜先主妻子送布。--《蜀書二 先主傳》
(曹公)東擊備,破之,生禽其將夏侯博。備走奔紹,獲其妻子。--《魏書一 武帝紀》
徵荊州,追劉備於長坂,獲其二女輜重,收其散卒。--《魏書九 曹純傳》
發展到後期,連諸葛亮也習慣了劉備的節奏,緊隨其鬼畜步伐,日行千裡。
先主棄妻子,與諸葛亮、張飛、趙雲等數十騎走,曹公大獲其人眾輜重。--《蜀書二 先主傳》
劉備的妻室,兩次丟給呂布、兩次丟給曹操。丟給呂布的、被成功救回;丟給曹操的、則徹底失去記載。
羅氏寫小說時,為了美化蜀漢君臣的形象,美其名曰「妻子如衣服、兄弟如手足」。
飛拔劍要自刎,玄德向前抱住,奪劍擲地曰:古人云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縫;手足斷,安可續?--《三國演義 第十五回》
我前後尋思半晌,「親情」與「友情」似乎並不矛盾,二者是如何形成對立關係的?備雖無情,卻也未曾說出如此無恥的渾話。可知羅氏自作聰明、弄巧成拙。
因備「拋妻棄子」太過出名,導致魚豢撰寫《魏略》時,採納了部分民間野史:
即劉禪被父親拋棄,沿街流浪,還被人販子賣到關中;最終被「好心人」收養,送回川地。
初,備在小沛,不意曹公卒至,遑遽棄家屬,後奔荊州。禪時年數歲,竄匿,隨人西入漢中,為人所賣。--《魏略》
註:「賣」有「安置」的含義;但該條材料後文有「買得禪」為呼應。可知此處賣,當作「販賣」解。
雖然該條材料因劉禪年齡問題、可信度極差;但劉備「視妻子如敝履」卻天下聞名,以致魏人都深信不疑。
給劉備做老婆,在三國漢季大概是第一高危職業。
② 甘夫人的出身
昭烈甘皇后,大抵出自魏武賜婚。
關於三位夫人,因之前單寫過孫夫人系列,故篇不再涉及。
主要談談甘、糜、吳三位夫人。
甘氏是劉備側室,劉禪生母。死後被追尊為「皇思夫人」和「昭烈皇后」。
甘氏記載極少,最值得注意之處、是甘氏與曹操同鄉。
二人同出沛國。甘氏是沛國沛縣人,曹操是沛國譙縣人。
先主甘皇后,沛人也。先主臨豫州,住小沛,納以為妾。--《蜀書四 后妃傳》
以「先主臨豫州」納甘氏為妾的背景,可知彼時當在興平元年(194)至建安四年(199)。
如考慮到後主生於建安十二年(207),彼時劉備四十六歲。可知甘氏在荊州客居七年後,依然未過育齡。
隨先主於荊州,產後主。--《蜀書四 后妃傳》
後主卒年六十有四,看《蜀書三》記載,罕有疾病。可知生母絕非「迫近生育上限」的高齡產婦,而是「正當其時」的青年婦女。
現代女性絕經期大約在四十五歲上下,戰亂頻仍且醫療衛生落後的三國漢季,女性育齡恐怕會結束得更早。
由此,甘夫人嫁給劉備的時間絕不會是在興平前後,而是在建安之後。
甘皇后本傳僅有140字。這比「因罪伏誅」的文昭甄皇后(280字)還簡略。作為蜀後主生母的傳記,未免吝嗇得令人疑惑。
我在此大膽推測,甘氏實際是劉備降曹後(198),在備「數喪嫡室」的大背景下,被曹操「賜婚」的女眷。
彼時曹劉一家,劉備以萬餘部曲歸降,被曹氏表為漢廷左將軍,冠絕諸將,無出其右。
(曹公)表先主為左將軍,禮之愈重,出則同輿,坐則同席。--《蜀書二 先主傳》
而甘氏作為曹操同鄉,正是聯姻籠絡的絕佳工具。
註:非物化女性,僅針對三國漢季的特殊環境而言。
這也能解釋,為何甘氏隨劉備南奔荊州,在十年後(207)依然能生育劉禪。
可推測其與備成婚時間相當晚,甚至很可能就在建安四年(199)。是年,曹劉合兵破斬呂布,而備隨曹公入許。
這也能解釋為何甘皇后本傳「簡略至極」。確有「不得不隱晦」的理由。
③ 糜夫人的下落
糜夫人青年早逝,一無所出,故無傳。
糜氏是東海豪族糜竺之妹。竺與備深相交結,是迎備牧徐州的佐命元勳。
糜氏嫁備,當在建安元年(196)。是年劉備與袁術戰於石亭,而下邳為呂布劫奪。備亡失妻子,糜竺藉機獻妹,復以金銀財貨提振士氣。
先主轉軍廣陵海西,竺於是進妹於先主為夫人,奴客二千,金銀貨幣以助軍資;於時困匱,賴此復振。--《蜀書八 糜竺傳》
考慮彼時(196)備在下邳的家小已經淪陷,故糜夫人成婚時,地位無疑是「續弦正室」。
可怪之處就在此。
糜夫人無傳,甚至在后妃傳中都不見提及。僅在《糜竺傳》中一筆帶過。《三國志》中竟僅見一次。
可能性有二。其一是糜芳叛逃東吳,故糜夫人受累無載;其二是糜夫人未及生育便早亡,故無可記載。
竺見待甚隆,甚至被慰以「兄弟罪不相及」,因此夫人並非被糜芳連累而失載。
芳為南郡太守,與關羽共事,而私好攜貳,叛迎孫權,羽因覆敗。竺面縛請罪,先主慰諭以兄弟罪不相及,崇待如初。--《蜀書八 糜竺傳》
可知,糜夫人是青年早逝,因此無載。
由於糜夫人僅見其名、卻無任何相關記錄,故無法明確斷定死亡時間。
但卒年亦不難推測。有兩個可能節點。
其一是建安三年(198)高順攻小沛,其二是建安五年(200)劉備叛曹公。
高順攻備,盡虜其家眷。以「呂布惡備」的描述看,糜氏很可能死在當時(198)。
先主還小沛,複合兵得萬餘人。呂布惡之,自出兵攻先主。--《蜀書二 先主傳》
但同年曹公東徵,與備共擊布,「復得其家眷」;因此糜夫人亦有生還可能。
建安四年(199)劉備借東徵袁術的契機、叛於下邳。翌年(200)曹公東徵,虜其妻子。即所謂「先主數喪嫡室」。糜夫人即使前年僥倖生還,此時也必定被殺。
先主數喪嫡室,(甘夫人)常攝內事。--《蜀書四 后妃傳》
當然,我始終認為,「虜其妻子」是一種春秋筆法。因建安二年(197)曹公敗於張繡後,痛定思痛,堅決貫徹「質押降將家屬為質」的軍事政策。
(曹)公謂諸將曰:「吾降張繡等,失不便取其質,以至於此。吾知所以敗。諸卿觀之,自今已後不復敗矣。」--《魏書一 武帝紀》
因此建安四年(199)劉備奉命東徵時,其妻子家小必然留置許縣。絕不可能「攜家眷出徵」。若如此,豈不是鼓勵將領叛亂?
最大的可能,即劉備東徵時家屬即「囚質許縣」,叛亂之後盡數被殺。根本不會有「曹公虜其妻子」的必要。
那劉備身邊是否有隨軍家屬呢?
有。
與曹操同出沛國的甘夫人,即劉備的隨軍家屬。之後甘氏隨備投袁紹,又南下荊州。
從糜氏的悲慘下場可知,「隨軍家屬」甘夫人、大概率就是曹操作為聯姻手段、賜給劉備的女眷。
糜氏死於建安五年(200),另有佐證。
即彼時糜竺擔任嬴郡太守、糜芳擔任彭城國相。二人皆「去官」隨劉備周旋。
嬴郡(糜竺)是從泰山郡劃分出的新轄區,是袁紹「遣騎助備」的必經之路。
術死,備殺刺史車胄,引軍屯沛。紹遣騎佐之。--《魏書六 袁紹傳》
彭城(糜芳)則恰好遏阻了下邳到小沛的道路。劉備順利從下邳西進小沛合兵袁紹,可知糜氏兄弟必隨其共叛。
二糜叛變,使得作為人質的糜氏,對曹操而言、徹底失去利用價值。「不見記載」也就很好理解了。
新設未幾的嬴郡亦廢,無疑是糜氏「遭到清算」的另一反映。
嬴郡蓋分泰山所置。竺既去官,嬴亦旋廢,故《晉志》不及之。--《廿二史考異》
多提一句,「關羽護嫂走單騎、趙雲長坂救夫人」等橋段,純粹胡扯。糜氏根本不在其中。千裡走單騎是真,護嫂是假;長坂身抱弱子是真,護衛糜夫人是假(趙雲護衛的是甘夫人)。
糜氏大概率死於建安三年(198),至多活不過建安五年(200)。
④ 吳夫人的年齡
吳夫人是劉瑁孀妻,年齡極老,甚至可能比劉備都老。
吳氏有貴人相,劉焉入蜀,使相士尋覓有「皇后之相」的女子,收為兒媳。劉焉四子,彼時唯有三子劉瑁隨從身旁。故為瑁娶之。
焉有異志,而聞善相者相後當大貴。焉時將子瑁自隨,遂為瑁納後。--《蜀書四 后妃傳》
註:劉焉原定繼承人是劉瑁而非劉璋。彼時璋在長安為質。非本文重點,不多展開。
因劉焉在初平二年(191)即大作乘輿(即皇帝專用馬車),被荊州劉表彈劾。可知彼時其已有自立之心。
焉意漸盛,造作乘輿車具千餘乘。荊州牧劉表表上焉有似子夏在西河疑聖人之論。--《蜀書一 劉焉傳》
故吳氏與劉瑁成婚,當在初平二年(191)前後。
劉備攻陷成都在建安十九年(214),離吳氏初婚已過去二十餘年,離喪偶孀居也過去六年。若吳氏與前夫有子嗣,恐怕彼時都已成年。
註:瑁死於建安十三年(208)。
瑁與備平輩。若吳氏初婚時年齡二十餘,其實際年齡便與劉備不相上下。
註:兩漢女子,十四五歲出嫁屢見不鮮。但吳氏婚姻,是出自「貴人之象」,未必遵循早婚傳統。
吳氏命格大貴,望風承旨的幕僚、便勸備「納之」。備早有帝王之志,故不嫌吳氏年老,欣然娶之。
其糾結問題不在年齡,反倒是「倫理輩分」之事。
群下勸先主聘後,先主疑與瑁同族。法正進曰:「論其親疏,何與晉文之於子圉乎?」--《蜀書四 后妃傳》
註:晉文公娶懷嬴,故太子圉妻。太子圉即懷公,文公侄。
吳氏與劉備的婚姻,不僅是政治婚姻,更是備帝王野心的外在反映。吳氏年齡問題,常被忽略,故在此提及。
⑤ 小結
劉備妻妾眾多,留存姓名者唯四。
諷刺之處,是四人與劉備皆無甚感情,倒也頗符合其「漠視女眷」的特點。
備三子二女,二女喪於曹純;而後主之外二子、居然生母無載,連姓都沒留下來。
可知女眷在備眼中,不過「傳宗器具」,委實微賤。
劉永字公壽,先主子,後主庶弟也。劉理字奉孝,亦後主庶弟也,與永異母。--《蜀書四 后妃傳》
以劉禪生年(207)可知甘氏成婚大約就在劉備入許前後(199)。而甘氏的「譙沛出身」以及「隨軍家屬」待遇,無疑指向其為曹操賜婚。
因此甘氏以「昭烈皇后、後主生母」之尊而本傳極略,區區百字,也便理所當然了。
糜夫人是東海富賈的政治投資。成婚未幾,因兄長跟隨劉備叛亂,從此人間蒸發。下場亦可悲。
孫夫人驕豪,使侍婢百人執刀侍立,以致劉備行房而「心常凜凜」,成婚多年一無所出。備入川,權妹挾劉禪東奔江左。同床異夢,形如寇讎。
至於穆皇后吳氏,則是劉焉兒媳、劉璋寡嫂、劉瑁孀妻。其真實年齡,大約與備不相上下。而成婚原因,竟是因吳氏有「貴人之象」,符合古人祥瑞讖緯的心理需求。
好色多變如曹操,臨終尚知「賣履分香」,為女眷身後所計。
餘香可分與諸夫人。諸舍中無所為,學作履組賣也。--《魏武遺令》引自《宋書·禮志二》
而劉備妻妾,未聞有「專擅之譏」,亦無「幹政之禍」,卻被棄若敝履、屢遭蕩覆;乃至誕育皇子而不書姓名。咄咄怪事,自古未聞。
備雖雄主,但其「善任知人」之心,卻只分給了關、張、葛、法等手足心腹。
為夫如此,對妻室而言,不啻為人間悲劇。
我是胖咪,百家號歷史原創作者。漫談歷史趣聞,專注三國史。從史海沉鉤中的蛛絲馬跡、吉光片羽,來剖析展開背後隱藏的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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