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分局)、市社保中心: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動的通知》(蘇醫保函〔2020〕40號)統一部署,市局研究制定了《揚州市「打擊欺詐騙保維護醫保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動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揚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3月27日
揚州市「打擊欺詐騙保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集中宣傳月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力度,堅決打擊欺詐騙保,切實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推動打擊欺詐騙保宣傳工作常態化、長效化,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於開展「打擊欺詐騙保維護基金安全」集中宣傳月活動的通知》要求,定於2020年4月份在全市範圍內開展以「打擊欺詐騙保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為主題的集中宣傳月活動。現制定活動方案如下:
一、活動目的
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和醫療保障工作決策部署,全面宣傳醫療保障政策法規和打擊欺詐騙取醫保基金違法行為的重大意義、重要舉措和工作成果,強化監管部門、定點醫藥機構和廣大參保人員法治意識、誠信意識,營造全社會關注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圍。
二、宣傳主題
打擊欺詐騙保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三、宣傳內容
(一)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監管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投訴渠道及舉報獎勵
政策;
(三)發布《揚州市醫療保障服務醫藥機構信用管理辦法(試行)》;
(四)違法違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典型案件通報曝光。
四、主要工作
(一)開設線上專欄。各地醫保部門都要根據實際情況,在門戶網站及微信公眾號上積極開展線上醫保政策宣傳,開設打擊欺詐騙保專題欄目,及時轉載國家局、省局打擊欺詐騙保政策、本地醫保工作文件和工作進展。通過醫保政策專欄或專題,宣傳醫保待遇政策、醫保典型案例、徵集欺詐騙保線索等,豐富宣傳形式,擴大宣傳範圍,營造宣傳效果。
(二)制發宣傳資料。各地醫保部門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印國家局《醫保政策問答手冊》、《揚州市醫療保障知識百問百答》、政策宣傳海報、折頁等宣傳品,在兩定醫藥機構宣傳櫥窗、醫院門診大廳、定點藥店結算櫃檯處張貼、發放。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繫,在大型公共場所播放國家局打擊欺詐騙保公益宣傳片。各定點醫藥機構通過張貼宣傳海報、電子滾動字幕、公益宣傳片,及時向參保人員宣傳醫保和打擊欺詐騙保政策。
(三)組織媒體宣傳。各地醫保部門要主動加強與廣播、電視、報紙、網絡平臺等媒體的聯繫和合作,採取政策信息發布、系列報導、人物訪談等形式刊發報導醫保和打擊欺詐騙保政策、醫保投訴舉報獎勵渠道等。市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布《揚州市醫療保障服務醫藥機構信用管理辦法(試行)》,通報查處的典型欺詐騙保案件等,迅速掀起宣傳月活動熱潮。
(四)舉辦線上培訓。根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實際情況,按照分層次、分對象、分時機的原則,以網絡授課的方式,舉辦面向全市醫保系統工作人員、定點醫藥機構醫保管理人員以及廣大參保人員的醫保基金監管公開課,學習醫保基金監管法律法規,解讀各類醫保政策,宣講醫保改革重點舉措。利用網絡對參訓人員進行考核或知識競答,確保培訓取得成效。
(五)強化社會監督。各地醫保部門要建立健全醫保基金社會監督員制度,將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觀察團成員及社會熱心醫保事業的人員吸納進社會監督員隊伍,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對定點醫藥機構及參保人,違規違法使用醫保基金行為的監督。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根據疫情防控實際,適時開展廣場社區和定點醫藥機構的現場宣傳活動。
(六)開展信用承諾。各地醫保部門要加強與當地醫藥行業協會的聯繫,聯合行業協會共同組織開展網上倡議活動,由醫保經辦機構負責籤署定點醫藥機構、醫保醫師(藥師)防範欺詐騙保誠信自律承諾書,促進行業自律,推進源頭規範。
(七)公布舉報渠道,組織獎金發放。各地醫保部門要採取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舉報渠道並保證暢通,規範舉報線索辦理和反饋工作流程,及時落實基金監管舉報獎勵措施,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員依據《揚州市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行為舉報獎勵實施辦法(試行)》實行「快獎」「重獎」。有條件的,可以組織一次獎金集中發放活動。
五、有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精心籌劃。各地醫保部門要高度重視宣傳月活動,按本活動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地區集中宣傳月活動實施計劃,指定專人負責,精心籌劃好宣傳月活動。要根據各地實際,突出重點對象、重點環節、重點區域,在宣傳手段、方法、途徑上精心準備,力爭抓重點、有創新、出實效。
(二)要科學組織、周密實施。在活動開展過程中,各地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及時科學調整計劃,通過把受理投訴舉報與政策宣傳相結合、把集中宣傳與行業指導相結合、把教育培訓與知識競賽相結合等方式,將宣傳活動融入日常監管,促進行業規範自律、群眾自覺遵守。
(三)要及時報送、總結推廣。各地要注意發動新聞媒體推動和總結推廣,要主動梳理宣傳月活動中的典型經驗做法,及時上報好的經驗成果。各單位分別於4月9日、19日、29日上報一次宣傳工作進展情況,並於2020年5月7日前將宣傳活動總結及相關資料報送市醫療保障局基金監督處。
聯繫人:夏成榮 電話:0514-80303020 郵箱1245703418@qq.com
附件:揚醫保[2020]32號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