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迎來「新禁令」?明年起5類住房不能出租,房東租客都需留意

2020-12-18 財經前瞻

買房還是租房,是每個剛踏上社會的年輕人都要面臨的選擇題。

選擇買房,則意味著做下這個決定的這一刻,就需要開始省吃儉用,為將來的首付做準備,為未來幾十年房貸漫長之路做打算。選擇租房,生活雖然沒必要那麼節儉,但也意味著以後要過上居無定所的日子,隨時做好搬家的準備,自己也真正難以安定下來,結婚更是遙遙無期。

而近些年房價的飆升,仿佛給當下的年輕人澆了一盆冷水,因為除了有條件的家庭外,剩下的全部都只能選擇租房,並且還要祈禱房價不要上升過快,不然只會發現手裡的錢能買到的房子面積越來越小。而與之相對應的是,近些年租賃市場的逐漸擴大,根據《2020中國青年租住生活藍皮書》顯示,超過60%的租客已經租房3年以上,超過20%的租客表示願意一直租房。

而根據艾媒數據中心發布的數據來看,2020年全國住房租賃人口數量可能會突破2.25億,預計2022年租賃人口將達到2.4億。並且相關數據顯示,僅僅兩年,就有大約400億資本湧入租房市場。不得不說租房已逐漸成為當下年輕人的主要生活方式之一。

而隨著租賃市場的不斷壯大,各種房東與租客、二房東與租客、房東租客中介三者之間也出現了越來越多的糾紛。其中,圍繞著房屋問題的糾紛最為突出,很多房東都認為房子是自己的,因此想怎麼租就怎麼租,甚至很多租客都是這樣認為的,於是在很多糾紛中都吃了啞巴虧。但事實真是如此嗎?前不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兩個部門聯合公布了《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其中明確規定了有4類房子將不能對外出租。

一般來說,意見徵求從發布到落地需要收集、整理群眾意見,如果沒有特殊情況經過3~6個月左右的時間就能落地。目前為止也沒有相關的修改通告,因此《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落地已經八九不離十了,簡而言之,明年起將有4類房屋不能出租,房東租客都需留意。

一、不符合室內裝修國家有關標準的住房

有過裝修經驗的戶主都知道,房屋裝修後,一般需要放置半年左右的時間,才能夠住人。不然空氣中會殘留很多有害的物質,其中最為常見的就是甲醛了,甲醛吸入過多可能引發癌症、白血病、呼吸道疾病、妊娠症候群以及不孕不育等問題。

而一些唯利是圖的人,往往沒有達到相應的靜止期,就用於出租了。主要是「以租養貸」的炒房客以及中介,對於他們來說,或許僅僅靠室內「沒有刺激性」氣味當作評判標準。對於炒房客來說,一般到手的房子會經過簡單的裝修就出手,對於中介來說則是單純為了將房子快點賣出去。

因此對於租客來說,租房同樣需要小心謹慎,特別是剛裝修的房子,一定要仔細檢查,有條件的話可以帶上專業的檢測人員或者檢測設備來測量空氣中有害物質濃度,這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家裡的老人和小孩負責,一定不要僅僅靠聞氣味這種簡單的方式來判斷。而一旦發現有害物質超標,租客也有權利退租,哪怕是已經籤署了合同。這點需要牢記。

二、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房屋,不能用於出租

「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指的是包含設備、設計、防火、節能、勘察和地基基礎、結構和抗震設計等十個方面的要求,住房需要達到對應的標準,否則就屬於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房屋一般來說,開發商新建的房源都會經過一系列嚴格審批,因此基本上符合相應標準。不符合相應標準常見於下列兩類住房:

違建房:顧名思義,違建房就是違規建造的房子,大多數都沒有相對應的監管以及驗收環節,無論是建造材質還是整體結構等多個方面都難以符合相應標準。房齡比較大的老舊住房:早期的住房建設中,由於相應的安全標準還沒有普及,加上當時的建築水平有限,因此很多老舊住房都是不符合現在的標準的。因此房子老化後各種問題也會出現。上述的兩種住房或多或少會存在一定問題,輕則財產面臨損失,重則生命安全受到威脅。新規中這類住房也是不能用於出租的,因此租客在租這類房屋時也需要小心謹慎,不要為了便宜而忽略了潛在的危險。

三、住宅劃分出的非居住空間,不能用於出租

在利益的驅使下,一些房東會將房子進行一定的隔斷改造,將一套房子拆分為多個房間的布局,這樣就能多「塞」進來一些人,自己也能多收取一些房租,也就是所謂的「群租房」現象。

為什麼要禁止群租房現象呢?原因很簡單,表面上是減少了租客的資金壓力,實際上產生的後果卻更加嚴重。對於周邊鄰居而言,由於群租房上下班時間不固定,加上室內人數過多,因此避免不了會產生很多噪音,十分擾民。而另一方面,群租房的用電、火災隱患更是不容忽視,群眾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

因此,《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規定了:

將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等非居住空間出租的,由房產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其他不得出租的房屋

在籤訂房屋租賃合同時,租客有權利要求房東提供真實身份證明,比如房產證、身份證,核驗房東真實情況。而如果遇到以下三類房屋,租客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1、二房東:所謂二房東,指的是原本的租客將房子又租出去了一次,如果未經原房東允許的情況下進行出租,則違背了相應條約。2、被抵押的房屋不得進行出租。3、被查封的房屋不得進行出租。

除了上述四類不能出租的房屋外,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民法典》中也有一類房屋不得用於出租。

五、設立了「居住權」的房屋,不得用於出租

明年正式生效的《民法典》首次引入了「居住權」的概念,居住權是指對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佔有、使用的權利,但不能進行相應的買賣、租賃交易。主要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家裡的老人、婦女等弱勢群體。一般來說設立了「居住權」的房屋也是不能用於出租的,除非事先已經約定好的除外。

除了上述5類不能出租的住房以外,《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還設立了其他保護租客的規定。對於剛踏入社會、涉世未深的年輕人來說,同樣屬於「弱勢群體」,容易遭受社會的「毒打」,比如前陣子不斷爆雷的「長租公寓」,給予他們的不僅是經濟上的損失更是心靈的傷害。因此,對於租客來說,應該了解相應的法律法規,知道哪些房子不能出租,對於房東來說也同樣應該了解不能出租的房子,避免以後由於違規面臨相應的懲罰。

相關焦點

  • 房東、租客要留意:明年租房迎來「新政策」,這3類房或不得出租
    答案是否定的,由於不符合要求出租房導致糾紛屢見不鮮,使得租客們利益受損,從明年起,房屋租賃迎來「新政策」,大家最好提前了解。 租客、房東要留意!租房「新政策」到來,3類房將不能出租。
  • 2021年起,「新禁令」下,5類房子不能出租,房東和租客都需注意
    我們並不能說所有租客遇到的問題都是房東或者中介導致的,但大多數情況下,租客遇到問題都來源於這兩個方面。此外,現在租房群體的年輕化也導致了很多租客並沒有相關法律意識保障自己的權益,通常選擇忍氣吞聲或者消財免災。而對於一些房東來說,也由於缺乏相關的法律意識,一直認為只要是自己的房子,自己想怎麼租就怎麼租,想怎麼提升租金就怎麼提升租金,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 房東和租客請注意:2021年起,「新禁令」下,4類房子將禁止出租
    聯想到今年各地出租公寓接連「暴雷」,數以萬計的房東、租客都蒙受損失,所以未來建立健全租賃市場行業規範,改善市場環境,保護房東、租客的利益就顯得尤為重要。出於規範房屋租賃市場的目的,我國從2021年起將實施的新版《民法典》和住建部發布的《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都對房屋租賃的多個方面做出了相關規定(這裡需要說明一下,雖然是意見稿,但一般情況下3-6月份會正式實施,即明年將正式實施)。
  • 明年租房迎來「新標準」,三類房源不得出租,房東和租客都需留意
    通過上述數據可以看出,目前租賃市場的主體都是二十來歲的年輕人,「年輕化」已經成為新生代租客的標誌性特徵之一。而年輕人群的購買力已經成為消費市場的核心動力,這些消費能力強的新生代,無疑會對租賃住房的品質上提出更高的要求。伴隨著住房租賃市場的快速發展,一些在租賃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也層出不窮,租客與房東之間的糾紛時有發生。
  • 租房「新規定」?與超2億人生活有關,明年起,4類房子或不能出租
    租房但是,由於目前我國的租賃市場還不完善,在租房的過程中,經常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鬧心事,有些房東認為,自己的房子自己說了算,自己想怎麼租就怎麼租,外人是無權幹涉的,甚至,連一些租客也認為該當如此前不久,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公布了《住房租賃條例(徵求意見稿)》,其中對於租房做出了「新規定」,明確指出:4類房子將不能對外出租。雖然是徵求意見稿,但是,根據相關專家的透漏,沒有特殊情況下,3-6個月左右的時間就會「正式落地」。也就是說,明年起,4類房子或不能出租!與超過2億人的生活息息相關,房東、租客都要了解。
  • 明年起,租房一併按新規進行,房東房客無需再爭
    但租房並不是你付錢我提供住房那麼簡單的事情,在現實生活中,租房導致的糾紛屢見不鮮,將市場攪得一團渾水。 面對混亂的市場,新的政策也在不斷地出臺,將保障房東和租客的合法權益,嚴格規範了租房企業的租賃行為,對租房市場起著重大的作用。
  • 廣大租客注意:明年起租房新規正式實行,三大租房亂象將得到遏制
    特別是現如今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外出務工,在住房這方面,許多剛出社會經濟能力不足的人們,都選擇了租房的方式。 根據相關數據顯示,截止至2020年初,我國的租房人數已經來到了2.25億,且這個數據還在不斷上漲之中。預計到了2022年的時候,我國的租房人數將達到2.4億人次之多。
  • 2021年,住房租賃將按「新規」處理,房東、房客需注意這4點
    如果是個人購置住房所需時間,就遠遠不止了。 因此,租房成為了大多數人過渡的選擇。根據相關機構大數據統計顯示,截至2020年初租房人群已經達到2.2億人,佔據總人口15%左右,其中,按年齡分布,21歲-35歲的租房人群數量佔比達到75.06%,年輕化已成為新生代租客的標識特徵。
  • 房東硬要收回房子,200多名租客「無家可歸」
    託管公司疑似跑路 百名租客或無家可歸 近幾個月,我們報導多幾次因為房屋託管公司跑路,租客無家可歸的新聞,今天,又有市民說自己被騙了,這是怎麼回事呢?租客:「現在就是房東告訴我,合肥城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跑路了,只給了房東兩個月的房租,然後現在房東要來收房。」
  • 違規出租社會保障房,倫敦一Airbnb房東被罰90萬人民幣
    「社會保障住房是給有急需的居民提供的,而不是用來給失信的人牟利的,」市政廳的工作人員Andrew Smith如是說。「保障房的居民將房屋轉租是違法的行為。我們對租房平臺進行監管,以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現在,Toby的保障房正在迎來新的居民。
  • 個人房屋出租一般發布在哪些網站,出租時哪些細節需注意?
    隨著外出打工人員越來越多,很多城市或者郊區房主就會將自家房屋對外出租,但是很多人都是選擇散發小廣告,這樣不僅違法還達不到應有的效果,那麼,關於個人房屋出租信息該怎麼樣發布,個人房屋出租時租客應該注意哪些細節,下面就跟隨有房無介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第一、個人房屋出租發布在哪些網站?
  • 杭州長租公寓連續爆雷,房東租客雙雙被坑,「高收低租」模式還能玩...
    杭州多家長租公寓爆雷,房東租客都懵了9月3日,一位向「友客」租賃房屋的租客小陳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他在今年5月他在「友客」租下了杭州市金沙湖附近的一套小三房,供全家4口居住,每月租金4200元,租金半年一付,押金為1個月房租,共支付租金及押金29400元。
  • 讓「打工人」放心租房 11月以來5地發文規範住房租賃市場
    原標題:讓「打工人」放心租房 11月以來5地發文規範市場目前中國房屋租賃人數已超2億人,然而今年以來,已有超30家長租公寓相繼出問題,為租客帶來很大困擾。如何讓在外漂泊的「打工人」住得安心,成為監管部門的關注重點。
  • ...公司跑路,房東租客員工同遭殃!多地出手堵住長租公寓監管漏洞!
    據了解這是一家以「高進低出」的方式從房東手上收房,然後再並出租給租戶,騙取租金的公司。經過統計,該事件涉及到的租客和房東數近300人。業務員告訴我,合肥詩品公寓在跑路之前,還在讓業務員和租客籤協議。」鄭女士說。 不但租客和房東是受害者,該公司的員工也成為了受害者。負責鄭女士租房事宜的業務員無奈地說,他入職才兩個月,上個月公司發了1900元薪水,提成也沒有結算,結果這個月公司就跑路,幾十位員工也加入了維權的行列。
  • 年底退租潮下:房東降租「訴苦」,而租客直言才被加完租
    從表格呈現的數據,排除掉1-5月份過年+疫情影響的數據,我們可以看到6-8月份恢復正常後,同比去年人流下降了一千多、兩千多萬次。但這張表格數據的準確性我們不能評估,只能適當參考。「出租難」、「出租房難,怎麼回事?」......畢竟對於深圳房東來說,以外來人口為主的深圳,房子租不出去簡直是天方夜譚。圖源 家在深圳但比起那些默默等待的房東,不少房東已經開始「自救」。
  • 11月租金創五年同期新低,房東降價等租客,有中介「砍量提價」
    「就算我願意降價出租,也不見得有租客。」「公司清理了賠本房源,拆掉了隔斷間,房源少了以後,部分地區的房價確實上漲了。」目前的租房市場上,房東和中介人員的說法截然不同。中國證券報記者調研發現,當前租房市場正處於淡季,受疫情影響疊加長租公寓頻頻「爆雷」,出現了房東降價找租客,中介公司「砍量提價」的現象。
  • 社論:解決大城市住房問題關鍵在規範租賃供給
    要真正解決大城市住房問題,還得從租賃入手。然而,長期以來中國房地產發展「重購輕租」,相關部門對住房租賃市場不甚重視。大城市房價一輪輪上漲後,新住民買房越來越難,租房需求不斷擴大,市場不規範弊端明顯:在大城市租房,尤其是一線城市,中介不規範、房東不願意到相關部門備案,不給租客辦居住證提供便利,以及提前結束合同等現象比比皆是。
  • 房東、租客都被坑慘!
    「高進低出 長收短付」攏租金 房屋託管公司捲款跑路坑害房東租客在上海浦東一家電商企業工作的譚先生,今年6月份通過房屋中介找到了一套房子,中介稱:出租房屋的是一家名為嵐越的房屋託管公司。租客譚先生表示,嵐越公司能夠拿出房東的委託協議,包括房屋的動遷協議等,所以看著像是正規的公司,考慮到一次性付清,會有一定的優惠。
  • 疫情下美國華人房東壓力增加:屢遭租客拖欠租金
    因此,她收回這棟房屋,寧願閒置,也不再出租。「房東也很困難,法律保護租客沒道理」她的另外一套住房租給吃政府福利的家庭。「政府每月支付1722元房租,不足的部分由租客補足。」但是,因為新冠肺炎疫情,政府把支付的房租減至1690元,租客不願補足少付的32元,而且拒絕支付自付的部分。她有一個店面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