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長沙的張先生在長沙國金中心的勞力士手錶專賣店,購買了一塊8萬多元的手錶,但僅僅佩戴了一個月左右的時間,手錶竟然停止不走了。期間,張先生多次找到專賣店,希望對方能對手錶故障原因、以及真偽進行鑑定,但截至今天,雙方協商仍處於僵局。
- 1 -
男子8萬買勞力士 稱「戴一個月就停走」
店家多番調試仍未解決 男子質疑手錶真偽
店方檢測報告出爐 稱「內部資料」拒提供
這塊價值八萬多元的勞力士手錶,是張先生今年1月在長沙國金中心購買,說他是「萬分之一的倒黴者」,是因為手錶剛買回家一個月就出問題了。
等到五月,張先生再次準備佩戴這塊手錶,卻發現即便是他上了發條之後,手錶仍然是沒有動靜,他於是趕緊來到專賣店詢問情況。
因為對手錶的質量產生懷疑,張先生要求專賣店對手錶的真偽進行檢測,經過一個月的時間,他接到店裡的電話,稱檢測報告出來了,但卻拒絕提供給張先生。
隨後,記者陪同張先生再次來到長沙國金中心的這家勞力士專賣店,店長仍然表示,張先生如果要查看手錶的相關憑證,就需要出示市監局的批示。
- 2 -
疑外力衝擊致錶停走 專櫃提供維修
系授權代理商 檢測報告消費者不認可
消費者有權知悉真實情況 市監局將再調解
針對手錶停走故障,長沙國金中心勞力士專櫃解釋稱,可能是佩戴遭受外力衝擊導致。
專賣店店長表示,按照《三包法》的規定,已過「7天包退15天包換」的期限,他們願提供維修服務。同時,在長沙定王臺市場監督所的介入下,他們此前已向張先生出示了檢測報告。
店長解釋,東方表行公司屬於勞力士的授權代理商,所銷售的也是正品行貨。對此,張先生並不認可,要求提供該塊手錶的進貨憑證。
長沙芙蓉區定王臺市場監督所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如果張先生不認可代理商的檢測報告,可自行委託具備手錶質量鑑定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鑑定。
對此,湖南金州律師所袁海豐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因此,消費者有權要求提供進口物品來源的相關憑證,如報關單。目前,雙方仍在進一步協調。
有網友認為
可能是張先生自己損壞了表
「趁機」找表店麻煩
但更多網友則是表示
無論如何
8萬的手錶就這質量
也確實讓人心塞
還不如自己路邊隨手買的兒童手錶
對於此事
您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