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杜志鑫
2011年12月23日,有媒體報導稱,大摩華鑫基金公司涉嫌內幕交易、利益輸送和操縱股價,涉及上市公司華茂股份、寧波富達、廣匯股份、三特索道、中青旅和南京中商。今日,大摩華鑫基金髮布公告,對媒體報導的相關問題進行了全面澄清。
證券時報記者:有媒體報導稱,貴公司旗下基金在買賣華茂股份股票時涉嫌內幕交易,貴公司調查的結果是什麼?
大摩華鑫:華茂股份是我公司長期關注的投資對象。早在2011年5月,我公司旗下基金即開始投資華茂股份,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有基金持有該股票。因該股持有廣發證券、國泰君安、徽商銀行等金融機構股權,基金經理將其視為「券商影子股」,並因其具有較高的彈性作為大盤趨勢類品種進行投資操作。該公司於7月8日發布了業績預增450%~500%的公告,增強了基金經理買入的信心。8月3日、4日,我公司旗下基金增持該股,截至2011年8月11日華茂股份半年度報告發布前,公司旗下基金合計持有該股股數佔其流通股比例不足1%,持有市值不到我公司旗下基金資產淨值的1%。
8月5日至9日,受歐洲債務危機惡化以及標普公司突然下調美國政府長期國債信用評級影響,包括中國A股市場在內的全球股市大幅下挫,華茂股份股價跌幅接近15%。此時基金經理已對後市趨向謹慎,傾向於迴避高彈性股票。8月11日華茂股份發布半年報,股價出現大幅反彈,回到買入價附近,基金經理認為這是難得的減持機會,即陸續賣出該股。資料顯示,我公司旗下基金在此階段還同時減持了中信證券、中國平安、吉林敖東等多隻金融股或類金融股,反映出各基金對該類股票投資研判的一致性。
我公司相關基金投資華茂股份比例佔各基金資產淨值均不足2%,為基金經理授權範圍的自主投資。經查,該股票的研究報告、相關會議紀要、員工辦公通訊記錄中均未發現包含有內幕信息的內容。內部辦公通訊記錄顯示,基金經理曾於該時段依據技術分析討論買入和賣出的投資策略,因而對買賣時機產生了影響。鑑於內幕交易的隱蔽性和複雜性,我公司進行了外圍調查,調查結果進一步證明我公司旗下基金投資華茂股份完全不存在內幕交易。
證券時報記者:相關媒體報導質疑貴公司旗下基金投資寧波富達涉嫌利益輸送,貴公司調查結果如何?
大摩華鑫:寧波富達是我公司長期關注的投資對象。早在2009年,我公司大摩基礎基金和大摩資源基金曾投資過寧波富達。2011年我公司旗下基金再次投資該股,將其作為地產股重點配置品種。截至2011年末,我公司旗下仍有基金持有該股票,合計約佔其流通股本的5%。
我公司對寧波富達的投資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後發現,基金經理下達的所有寧波富達的投資指令中,採用以系統和交易員為主導完成的佔比為90%,反映出基金經理沒有幹預交易執行的意圖,因此不存在基金經理直接掌控成交時點和成交價格向私募接盤的可能性。
證券時報記者:相關媒體報導質疑貴公司旗下基金砸盤廣匯股份,貴公司調查結果如何?
大摩華鑫:2011年9月19日,大摩領先基金經理變更,新任基金經理制定了減倉調整組合計劃,其中廣匯股份估值水平相對較高,同時投資項目存在低於預期的風險,因而成為減倉品種之一。10月10日是大摩領先基金第三次減持廣匯股份。當日上午廣匯股份觸及跌停價之前,大摩領先基金下達的全部是以系統和交易員為主導實施委託的賣出指令,且佔當時市場成交量的比例甚微,不足1%。顯然,廣匯股份的跌停並非由大摩領先基金的賣出所引起。當天,大摩領先基金下達的賣出廣匯股份的指令數量中,採用以系統和交易員為主導完成的比例超過95%。10月11日,大摩領先基金按照原定計劃繼續減持廣匯股份,當時賣出數量約佔當日該股成交量的4%。
我公司結合市場交易情況,對投資依據、委託行為和交易模式進行分析後認為,10月10日和11日廣匯股份大幅下跌並非由大摩領先基金的賣出所引發,基金經理並不知曉廣匯股份隨後會發出利好公告,而是按照既定的投資策略進行操作。在以系統和交易員為主導來完成的交易策略下,通過所謂的「砸盤」進行利益輸送不具備可能性。
證券時報記者:相關媒體報導質疑貴公司旗下基金投資三特索道、中青旅和南京中商涉嫌操縱股價,貴公司調查結果如何?
大摩華鑫: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認定標準,對比當時的市場交易數據,我公司對媒體報導中提及的三特索道、中青旅和南京中商的投資依據、投資指令、交易委託及交易結果進行了逐筆分析,未發現上述股票的投資存在操縱股價行為。
在日常投資操作中,當市場走勢與預期不一致時,基金經理及時應變,調整投資交易策略,是專業能力的體現。例如,三特索道在媒體報導中提及的9月9日至10月11日期間成交不活躍,基金經理因長期看好該股,在流動性不佳的情況下,下達買入指令是希望在合適的價位能夠有機會儘量買入。再如,10月10日,大摩領先基金共下達3筆買入中青旅指令,臨近收市時該股拋壓增大,基金經理判斷該股有可能繼續下跌,撤銷了當時該股所有未成交的指令以避免損失。另外,10月11日,我公司只有一筆南京中商的賣出指令,指令人並非媒體報導中所提到的徐強。
證券時報記者:相關媒體報導稱,基金經理在投資決策時隨意加減倉,實際情況是否如此?
大摩華鑫:2011年9月的市場複雜多變,從月初到9月20日,上證綜指已有近5%的跌幅。當時市場關注美聯儲21日會議,如推出QE3,市場有可能出現反彈。此時大摩卓越成長基金倉位已接近基金合同60%的下限,遠低於估算的市場同類基金的平均倉位水平。21日,大盤表現強勁,結合前期判斷,基金經理認為這是反彈的開始,所以迅速將倉位提高到75%。當晚,美聯儲會議沒有出臺期望中的QE3,海外市場出現了大幅下跌。22日,A股市場低開低走,證明了21日的大漲和前期短暫的單日大漲一樣,並沒有持續性。基金經理及時糾錯,調低倉位。上證指數當日下跌超過2%,之後數個交易日又持續下跌接近5%。正是因為這一階段時間內,市場每次都是弱勢反彈,持續時間僅幾日甚至單日,所以基金經理在對後續市場走勢的判斷上更加趨于謹慎,減少操作。
證券時報記者:相關媒體報導稱,大摩領先的基金經理不知道60%的底倉限制,實際情況是否如此?
大摩華鑫:基金經理知曉所管理基金的倉位限制。2011年10月中旬,大摩領先基金在調倉過程中,股票倉位降至60%的基金合同底限。因投資交易系統中設置了相應的風控閥值,該基金無法再執行賣出委託。交易員給基金經理髮了提示郵件。而此時基金經理正在公司會議室參加路演,未能及時收到相關信息。基金經理在郵件中表示「這麼重要的事現在才知道」,指的是他此時才知曉當日其投資指令不能完全執行,而不是指他不知曉有關底限的規定。
證券時報記者:相關媒體報導稱,大摩領先基金經理未遵循投資決策委員會關於基金投資決策區間的規定,實際情況是否如此?
大摩華鑫:我公司在每月的第二個交易日召開投資決策委員會的月度會議,並在會上確定當月各基金倉位控制區間,該區間具有一定彈性,由交易管理部負責日常監控。大摩領先基金9月的倉位建議是由原任基金經理提出的,新任基金經理於9月中旬接任後曾與公司投委會主席和委員溝通過其投資策略,即首先通過減倉調整組合結構,倉位會減到基金合同規定的底限,並獲得批准。經查,大摩領先基金於10月初向投委會提交了新的持倉計劃。新任基金經理的倉位方案履行了相應審批程序,符合公司相關流程和規定,不存在「連續一個月不遵循規定」的情況。
證券時報記者:相關媒體報導稱,公司督察長代行交易管理部總監,實際情況如何?
大摩華鑫:2011年10月28日,我公司決定對交易管理部進行人事調整。為了在管理崗位出現空缺的特殊時期加強該部門的內部管理,穩定隊伍,控制風險,我公司決定委派督察長臨時代理交易管理部總監職務。在此期間,督察長指導交易管理部對內部制度和流程進行梳理,加強了內部管理,協調了公司各部門關係,確保了投資交易的正常有序進行。在順利完成過渡交接後, 12月5日公司已解除了督察長的代理職務。我公司認為,在交易管理部管理出現問題成為風險源時,為控制風險,保證投資交易的安全有序開展,由督察長代管交易管理部是必要的,與督察長指導監督風險管理的職責並無根本性衝突,符合公司整體風控的需要,也符合公司治理結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