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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上高中那會,喜歡一女,因為覺得自己配不上對方,就以男閨蜜的身份自居。
這些年,我們也時常有來往,並見證了她身邊的男友換了又換。且在她每次失戀的時候,都會第一時間找我求安慰。
直到我認識我老婆之後,她如是說:你現在已經是有女朋友的人了,咱倆以後還是別聯繫了。
我:咱倆可是好哥們。
她:你愛你老婆嗎?
我:當然愛呀。
她:我是女人,比較了解女人,你老婆會介意我這個異性閨蜜的存在。
或許,這些年已經形成了一個信念:她壓根就不喜歡我。所以,在不和她聯繫之後,會有些許遺憾,但是,還不至於心痛。
然,在我結婚當天,她打來了電話:你知不知道,我這些年,只喜歡過你一個男生。
我整個人都亂了。
我們因為沒有勇氣向對方表白,就這樣錯過了彼此。
洞房夜,我甚至都沒有碰我老婆一下,滿腦子都是我和我暗戀對象在一起的各種場景。
我確定,她依然是我最愛的女人。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木子李編後語:
你有沒有這樣感嘆:在電視劇情裡看到的逃婚畫面,差點在你生活中出現?
先說責任:娶了你老婆,立馬反悔,對她不公平;如果硬著頭皮將婚姻持續,你會覺得不甘心。
我就搞不懂了:為什麼在你和你老婆戀愛的時候,她不直接說她喜歡你。我相信,她如果表白,你肯定會因為她,和你老婆分手。為什麼偏偏要在你結婚當天,說出她內心的真實。或在她的認知裡,你也沒有愛過她,只是拿她當最好的「哥們」吧。
雖然,和你老婆離婚的決定對你老婆非常殘酷,我還是希望你能夠和你老婆離婚。
在此,想提醒所有人:遇到喜歡的人,就要勇敢表白,哪怕被拒絕,也不要因為膽怯而錯失。
真的不想從道德層面去綁架你以及你暗戀對象,只是,會替你老婆惋惜。
或許,你老婆還是「黃花閨女」,但是,在她人生檔案裡,必然會增添離婚一欄,對於她重新優選結婚對象,肯定是一個門檻。
#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