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和前女友戀愛四年,最終婚姻敗給了「我沒有房子」。這件事對我的觸動蠻大的。之後很多年,我只顧著拼命賺錢,等我有能力拿出買房的首付款時,我已經31歲了。在此情況下,我想通過相親方式,來解決我的婚姻難題。
和老婆屬於閃婚,她當時也有點「大齡」,也面臨著被她父母逼婚的困擾。
戀愛期間,我嘗試過牽老婆的手,被她拒絕了。
當時,並不覺得這是個事,就簡單地理解為老婆有些矜持、有些害羞。
然,我們現在已經結婚三個月了,老婆依然不讓我碰她。
老婆甚至直言不諱地對我說:我只是為了結婚才結婚,我一點都不喜歡你。
我覺得,就算不喜歡,既然結婚了,也可以慢慢培養感情。
老婆卻一點都不配合。
想問,我該怎樣做,才能讓老婆真正接納我?
木子李答讀者問:
有些人,有潔癖:如果不喜歡一個人,會覺得和對方有親密接觸,是非常噁心的事情。
對於這樣的人,婚姻其實一點都不能對湊。他們需要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才能感受到幸福。
或許,你老婆一開始也並沒有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並覺得,結婚後,可以和你培養感情。
就目前你們的進展來看,你老婆做不到喜歡上你,你也沒辦法感動她。
然,結婚並不是為了證明:我有結婚能力,而是發揮「1+1大於2」的功效,讓之後的生活更加幸福。
現在,你們之間純粹沒有吸引力,所以,我給出的建議:離婚。
在此,想告訴一些人:
如果你也有愛情潔癖,那麼,在結婚層面,真的不能對湊。
尤其和對方牽手這件事,你都覺得反感,那麼,和這個人結婚,不等於給自己添堵嗎?
婚姻終究是神聖的選擇,千萬不要因為外界的因素,讓自己糊裡糊塗走進圍城。
作為成年人,必須為自己的人生負責。
如果你不是隨性的人,請認真對待結婚對象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