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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田飛歌 |原創文章
1、
兩個人能一直生活在一起,無非是以尊重為底線,雖然我不理解你,甚至不懂你,但我會尊重你的想法,尊重你的決定。
相互尊重,是婚姻長久的基礎之一。
前幾天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的新娘因內衣尺寸小拒絕出嫁一事,很多人在聽聞此事件的第一感覺,就是新娘太作,不就是內衣小了點嗎?換一件就可以了,至於讓好好的婚禮成為一場鬧劇嗎?況且,兩人結婚證都領取,已經是合法夫妻,婚禮沒舉行完,就因一件小小的內衣成為離異女人,哪值哪不值呢?
但隨著事件被一層層揭開真相,這才發現,原來,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新娘為什麼要「作」?根本就是對男方以及男方家庭對自己不尊重的一種抗爭。
網上的事件,有時真不能只看一面之景,只聽一面之詞,在一邊倒指責新娘「作」的背後,其實是男方對女方的以強凌弱。
我們來梳理一下兩人的戀愛經歷。
根據女方的採訪視頻,我們得知,他們兩人是在2017年認識的,直到2019年才確立戀愛關係。2020年3月訂婚,2020年12月30日領取結婚證,年底辦婚禮。
認識這麼久,難道男方是個什麼樣的人,女生會察覺不出來?
我想說的是,有的人結婚那麼久,不到與自己利益相關的緊要時刻,都不會知道與自己睡在一起那麼長時間的人,到底是人還是鬼,何況他們兩人還只是在戀愛期。
這不,一領結婚證,男方不就暴露出自己到底是什麼樣的人了嗎?
2、
事件的導火索是內衣買小了。
是男方不知道新娘的尺寸嗎?不是。
新娘表哥接受採訪時說,本來表妹(即新娘)曾經提議和男方一起去買,但是男方拒絕了。
當事新郎也說,他父母是問了新娘尺寸之後去買的。
問過尺寸,居然能買小,這就讓人有些匪夷所思。
在所有女式服飾中,內衣的尺寸是標註得非常清楚的一種,不僅要標註內衣的大小,還要標註罩杯尺寸。
既然問過新娘內衣尺寸,就算內衣品牌不同會有點差異,就算婆婆不知道內衣如何挑選,只要報出新娘給出的尺寸,也不至於能差兩個尺碼,達到穿不下的程度。
唯一能解釋買小內衣尺寸的原因,就只有當地的風俗習慣。
據報導稱,在當地婚嫁風俗中,有「從頭禮」一說,就是指新娘在出嫁前,新郎家要給新娘從裡到外買一套新衣服。衣服買得大,表示婆家對新娘的寬容;衣服買得小,說明婆家在給新娘立規矩。
還沒正式過門,就要立規矩,這是尊重新娘的態度嗎?
新娘發現內衣買小了,希望男方重新買一套時,男方很不耐煩地說:「買不到,穿舊的不行嗎?」拒絕換新的。
第二天,接親隊伍上門來了。據旁觀者說,接親的來了也沒個態度,一直在說別人家的新娘怎樣怎樣,別的新娘家怎樣怎樣。本來結婚嘛,是高興的事情,親戚朋友不應該這樣說。
作為當事人的新娘家更加不願意了。
男方母親還添油加醋地說:「不想結就退,收多少退多少。」
這完全不是想解決問題的態度。衝突產生了,接親的人還打了新娘家親戚一記耳光,將事情鬧大。
警察在調解時,也希望新郎能給新娘家道歉,把新娘接走。但新郎拒絕道歉。這事兒就升級到了新娘哪怕離婚也不想再讓婚禮繼續下去的地步。
在現實中就有那麼一些男人和家庭,認為只要與女方發生了關係,或者說只要領了結婚證,木已成舟,你就是我的人了,你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態度蠻橫而又無禮。而在世俗眼裡,女人離婚就貶值。不到萬不得已,女人都不會選擇離婚的。
但沒想到的是,他們遇到了一個哪怕離婚,也希望自己得到尊重、希望自己 得到尊重的新娘。
3、
結婚證領了,酒席也訂了,請柬也發出去了,新郎新娘兩家親戚都在觀禮這場婚禮。如果這個時候叫停,兩家面子都下不去,兩人也會成為還未舉辦婚禮,就要辦理離婚手續的離異夫妻。
新郎家在拿喬,新娘絕不上套。
新娘父親說得很在理:沒有任何父母會拿女兒的幸福開玩笑。新娘母親也說:「我作為母親只是希望女兒嫁過去是為了幸福,不是為了受氣。」
為了讓女兒幸福,在外打工二十年的父母拿出積蓄,為女兒置辦豐厚的嫁妝,包括紅木家具,10萬塊錢現金,還有堆到天花板的新被子。
他們也沒有在婚禮上提出其它額外的要求,不過是希望婆家能善待自己的女兒,把象徵立規矩的小尺寸內衣換一下,這個要求並不過分吧!
小尺寸內衣在他們當地來說,就是新郎家明擺著不包容新娘,不尊重新娘,是在故意詆毀新娘一家。大庭廣眾之下,任何一個新娘家也不會接受這樣的態度吧?
這是新娘父母不能接受的原因,這也是新娘父母堅定站在女兒一邊,哪怕女兒還未完成婚禮就成為離婚女人,他們也支持女兒離婚的原因。
不被尊重的婚姻,根本走不遠。
其實在內衣事件之前,在談婚論嫁時,新娘就已經感受到婆家的不尊重了。
雙方曾就彩禮問題有了些拉扯,彼此都窩了火,內衣事件只是讓長期憋在心裡的怒火,有了發洩的途徑。
談婚論嫁時,新娘家提出彩禮10萬。而新郎家只願意出6萬8。在一番討價還價之後,男方給了8萬8彩禮,再加上2萬塊錢買衣服。而這2萬塊也是新娘爭取的,原本新郎家只願意給1萬塊置妝費。
新娘提出的每一項,新郎家都在討價還價。8-10萬的彩禮,在當地也只是一個普通價。新娘家沒有要高價,也沒有留下一分,而是以10萬現金作為嫁妝再帶回去。
要彩禮,不過是婚嫁的一種習俗;而商談彩禮的過程,其實也是在衡量新郎家對婚事,對新娘的態度。從新郎家左右推諉的態度,新娘感到自己沒有得到應的尊重,新郎家根本就沒有誠意。
4、
結婚,到底是因為什麼?不過就是兩個人在一起比一個人要快樂嗎?
如果結婚讓彼此不快樂,連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結婚還有什麼意義?
新娘說,男方家給的錢,她會退還,並在媒體和司法的見證下,處理好這件事情。一個月後辦理離婚手續。
也許有人會說,忍一忍,事情就過去了。
可是這種只是領了結婚證,還沒有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就得不到尊重的婚姻,能指望在婚後,新娘就能得到足夠的尊重嗎?
答案是否定的。
其實,新娘應該慶幸新郎沒有裝。他在婚前就暴露出了他所有的內心所想,讓新娘有機會及時止損。
如果新郎心機深,在婚前犧牲掉尊嚴來隱忍偽裝,而在婚後,他一定會加倍地討還回來。這才是最可怕的。
婚禮是考察彼此和雙方家庭的最後一道門檻。
從不考慮物質的愛情,到處處體現物質的婚禮,一個人一個家庭的三觀、對彼此的態度,在談婚論嫁中都會得到淋漓盡致的體現。能不能接受對方家庭對自己的態度,關係到婚後家庭的幸福程度,女孩子不能不細心觀察和體會。
對方在談到彩禮、嫁妝等物質時的態度如何;雙方在遇到分歧時如何去解決分歧,是彼此尊重、相互退讓還是相互指責、寸土必爭,無一不是體現對方態度與誠意的機會。
我以前說,彩禮不在於多少,而在於一個態度。談婚論嫁也一樣,這個過程透露出的,就是對方家庭對新娘的接受度。
忽略沉沒成本,學會及時止損。
婚姻長達幾十年,而戀愛可能也就幾年。如果已經意識到彼此不合適,但因為捨不得幾年的付出,還要盲目地進入婚姻,那幾十年的痛苦就是你應該承受的,怪不得別人。
戀愛時的付出與婚姻的痛苦相比較,完全就是九牛一毛。捨棄了錯的,就給遇見對的愛情創造了機會。
所以,別看因為一件內衣毀了一樁婚姻,它使新娘有了糾正錯誤、擁抱新生活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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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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