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訪談中,著名狂草書法家王厚祥說了這樣一句話:「一般人寫字寫得讓人認識就行了,而書法家也是在寫字,但他們是在寫美。」這句話當中有兩層意思,一層是,一般人還是書法家,他們都在寫字,誰都離不開漢字的書寫。另一層是,一般人就停留在了寫字的層面上而不往前前進了,而書法家則在寫字的基礎上,又去創造一種藝術美。
王厚祥是當代著名的書法家,對於他所說的話是有一定道理的。道理就在這個「美」字上。可能對於寫字的人來說,他們會認為,古人不是寫字嗎?難道幾千年那麼多的古人都不是書法家嗎?當代一些所謂的書法家,一味地追求藝術性,嚴重破壞了傳統的書法美,自創了所謂的書法藝術,很難讓人信服。
對於這樣的說法,我們不能認為他們是錯誤的看法。但是,這種看法仍然是停留在表面的一種觀點,是對古人書法的一種膚淺的看法。主要原因是沒有完全吃透古人對書法的表現藝術性的理解。現在我們來看看古人們對書法的觀點。就空間布局來說,清代學者笪重光說「光之通明在分布,行間之茂密在流貫,形勢之錯落在奇正。」北宋書法家米芾對唐代楷書提出了批評意見:「歐、虞、柳、顏皆一筆書也,安排費工,豈能垂世!」
上面這些說法,只不過是浩瀚書論中的一粟,但能證明古人對書法藝術性的看法是一直沒有停止過討論的。那麼,為什麼古人並沒有像當代人一樣,寫得字讓人不認識,或是並沒有突破他們所說的書法理論呢?這其中可能有幾個原因:一是古代並不像今天我們所擁有的極大的物質豐富,尤其是在紙張上他們不能用書寫來表情達意,讓書法的美展現出現,只出現在了文字的敘述上。二是現在流傳下來的較早期的作品,大都是石刻作品,並不能用筆墨來展示「書意」中所述的書法美。
那麼,王厚祥所說的書法美是什麼意思?具體怎樣表現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作品的形式感。由於當代物質的極大豐富,人們用書寫的方式來表達對藝術美的認知時,多以大尺幅、大筆墨的形式來實現書法美,尤其是在形式感上,除了上述手法外,還用各種書體以誇張、過度的方式表現書寫者內心的情感,增強書法藝術性的形式感。
二是極大限度地提升書法的表現力。古人在書寫時,由於尺幅大小的限制,點畫、字形都受到空間的限制,如一個點畫中,儘管有著各種各樣的變化,但是在這個有限的空間裡,變化並沒有停止,但不能說沒有變化,而當代人用書寫大字的方式,擴大了點畫或字形,它們的變化也會隨之擴大。
三是誇大了藝術美的矛盾性。書法,說到底是中國文化的具體體現,而中國文化最核心的就是哲學思想,書法是以文字為載體,通過製造矛盾、解決矛盾,實現和諧統一的一個過程。藝術之所以為美,就是它把矛盾性的這一系列過程製造得相當完美,並富於抽象的認知美,並不是一般性的具象之美。
當然,純藝術性的美,並不是一件很容易辦到的事情,它需要一個人極大的思辨、認知、審美、情操、感悟等等綜合素質來實現的。我們不能否認,當代一些所謂的「書法家」,用各種各樣的形式來「書寫」藝術美,那只能是曇花一現的。王羲之書法之所以寫出了「魏晉風度」,那是他是一位「集百家之功」的人,徐渭之書法「亂石鋪街」,但也寫出了他所處時代的一種抗爭和吶喊。真正的書法藝術美,仍然需要傳承古人之法,「總百家之功」,加上人的情懷修養才能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