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對外通報,該支隊那梭邊境檢查站於23日查獲無合法手續活體眼鏡蛇、水律蛇活體共55箱,總重940公斤。
23日凌晨1時40分,那梭邊境檢查站巡邏民警在檢查崗兩翼便道開展巡邏時,從一輛農用後推車上查獲一批活體蛇,運輸者黃某未持有相關合法手續。民警遂將司機、車輛及該批活體蛇暫扣,並移交那良邊境派出所處理。
經查,該批活體蛇共55箱,主要為眼鏡蛇和水律蛇,大蛇重達5~10斤,小的有2~3兩,最長有3米多,短的則有0.5米。那良邊境派出所後將該批活體蛇移交防城港市林業局。
據防城港市林業局工作人員介紹,眼鏡蛇屬於國家「三有」(有益、有科研價值、有經濟價值)保護動物,與水律蛇均不屬於畜禽範圍的陸生野生動物,禁止食用,國家積極引導停止養殖禁食野生動物或轉型為藥用。12月25日,該局按有關規定完成處置工作。
經調查,運輸者黃某未持有合法手續運輸野生動物,其行為違反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廣西壯族自治區陸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構成違法運輸廣西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批活體蛇已由防城港市林業局實施無害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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