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一名男子酒後駕車,被執勤民警發現後,為逃避處罰就是不吹氣。但這名男子想錯了,不吹氣照樣被民警「辦」了進去。
7月14日23時40分許,我大隊城區中隊民警在縣城金雞大街與九鼎路口檢查酒駕,在對一輛過往的麵包車檢查時,駕車的是位年約50歲的男子,民警聞到了車內濃重的酒味。就在民警要使用酒精測試儀對這名男子進行酒精檢測時,這名男子在車內竟升起了車窗,鎖閉了車門,對民警的要求不理不睬。民警反覆告知其如果再不下車將採取破窗措施後,這名男子才打開車門下了車。
下車後這名男子面對酒精測試儀拒不吹氣。民警在一邊反覆勸說,這名男子不但不吹氣,還打電話向他的親戚朋友「求援」,讓他們給民警疏通關係。民警反覆勸說沒有效果之後,果斷將其帶到醫院抽血,並當即將抽取血樣送到邢臺市司法鑑定所。15日凌晨2時15分許,邢臺市司法鑑定所做出了鑑定結果,當事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25.58mg/100ml ,已超過醉酒駕駛標準。
據此,民警當晚對這名男子以涉嫌危險駕駛罪進行了刑事立案,這名男子袁某某,51歲,雞澤縣西於口村人。面對檢測結果,這名男子這時才承認了自己酒後駕車的違法事實。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雞澤交警在此提示愛喝酒的駕駛員,開車不喝酒才是正道,用不吹氣的方式來阻撓民警的查處是痴心妄想,這種阻撓民警執行職務的行為只會在法院量刑時加重對自己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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