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第七章
陸 對付婚姻的生活
七1~40
一 關於不結婚的恩賜
1~7
林前7:1_關於你們所寫的,我認為男不近女倒好,
林前7:2_但為避免淫亂,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林前7:3_丈夫對妻子當盡應盡之分,妻子對丈夫也要如此。
林前7:4_妻子對自己的身體沒有主權,丈夫才有;照樣,丈夫對自己的身體也沒有主權,妻子才有。
林前7:5_你們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出於同意,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因你們不能自制,試誘你們。
林前7:6_我說這話,是容許你們,並不是命令。
林前7:7_我願意眾人都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都有自己從神得來的恩賜,有人是這樣,有人是那樣。
二 關於未婚者與寡婦
8~9
林前7:8_我對未婚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林前7:9_但他們若不能自制,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中燒,倒不如嫁娶為妙。
三 關於已婚者
10~16
林前7:10_至於那已婚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林前7:11_(若真是離開了,她就不可再嫁,不然,仍要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林前7:12_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林前7:13_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她同住,她就不要離棄丈夫。
林前7:14_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被聖別,並且不信的妻子,也因著弟兄被聖別;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別的了。
林前7:15_倘若那不信的人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姊妹,在這種情形之下,都不必受束縛,然而神已經在平安裡召了我們。
林前7:16_況且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能不能救你的丈夫?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能不能救你的妻子?
四 留在蒙召的身分裡
17~24
林前7:17_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在眾召會中都是這樣吩咐。
林前7:18_有人蒙召時已受割禮,就不要回復原狀;有人蒙召時未受割禮,就不要受割禮。
林前7:19_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有遵守神的誡命才算得數。
林前7:20_各人在什麼身分裡蒙召,仍要留於這身分。
林前7:21_你是一個奴僕蒙召麼?不要在意;但即使你能自由,也寧可仍用奴僕的身分。
林前7:22_因為一個奴僕在主裡蒙召,就是屬於主得自由的人;照樣,一個自由的人蒙召,就是基督的奴僕。
林前7:23_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林前7:24_弟兄們,你們各人是在什麼身分裡蒙召,仍要與神一同留在這身分裡。
五 關於守童身
25~38
林前7:25_關於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憫成為忠信的,就提出我的意見。
林前7:26_因現今的艱難,我以為人最好保持現狀。
林前7:27_你有妻子束縛著麼?就不要尋求脫離。你沒有妻子束縛著麼?就不要尋求妻子。
林前7:28_但你若娶妻,也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受這苦難。
林前7:29_只是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縮短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林前7:30_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喜樂的,要像不喜樂;置買的,要像無所擁有;
林前7:31_使用世物的,要像不浪費使用;因這世界的樣子正在逝去。
林前7:32_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討主喜悅;
林前7:33_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討妻子喜悅,就分心了。
林前7:34_未結婚的婦女和守童身的女子,是為著主的事掛慮,要在身體和靈上都聖別;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討丈夫喜悅。
林前7:35_我說這話,是為你們自己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林前7:36_若有人以為待他的童身女兒不合宜,她也過了華齡,事又當行,他就可隨願辦理,不是犯罪,讓他們結婚。
林前7:37_但他若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對自己的意思又有主權,心裡也決定了留下自己的童身女兒,如此行也好。
林前7:38_這樣看來,叫自己的童身女兒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六 關於再婚
39~40
林前7:39_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束縛的;丈夫若睡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願嫁人,只是要嫁在主裡的人。
林前7:40_然而,按我的意見,她若守節更是有福;但我想我也有神的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