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注釋】①季氏:季孫氏,魯國大夫。
②八佾(yì):古代奏樂舞蹈,每行八人,稱為一佾。天子可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諸侯六佾,四十八人;大夫四佾,三十二人。季氏應該用四佾。
③忍:忍心,狠心。
【譯文】孔子談到季孫氏說:「他用天子才能用的八佾在庭院中奏樂舞蹈,這樣的事都狠心做得出來,還有什麼事不能狠心做出來呢?」
【講要】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此章是孔子評論魯卿季孫氏僭用天子的禮樂。孔子說,季氏以八佾之舞,在他的家廟庭中舞之。「是可忍也。」這種事,季氏猶可忍心為之。「孰不可忍也。」他還有何事不可忍心為之。忍字,古注又作容忍講。魯國君臣看見季氏如此僭分,猶可容忍,還有何人何事不可容忍。
八佾的佾字,音逸,馬融註:「佾,列也。」八佾舞,由舞者執羽而舞,以八人為一列,八列則八八六十四人。這是天子祭太廟所用的人數。邢昺疏說,天子所以八佾者,案春秋隱公五年左氏傳,公問執羽人數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左傳杜預注,公羊傳何休注,皆說,諸侯六佾,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佾,四四十六人。士二佾,二二為四人。邢疏又引服虔左傳解誼說,諸侯用六,為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為四八三十二人。士二,為二八十六人。後儒以為,八音克諧,然後成樂,每列必須八人,當以服氏之說為允。
馬融註:「魯以周公故,受王者禮樂,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於其家廟舞之,故孔子譏之。」邢疏引禮記祭統,以及明堂位,解釋馬注。魯國是周天子封給周公之國,周公之子伯禽為魯君,周成王感念周公有勳勞於天下,故在周公歿後,賜之以重祭。命魯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禮樂。故魯君祭宗廟有八佾之舞。但天子之禮樂,只能在文王、周公廟用之,若用之於他廟,亦是僭禮。季氏是魯桓公的後裔,為魯國的卿大夫,他以為周公廟得用天子禮樂,故亦在其家廟中用之。此是嚴重的僭禮行為。馬注季氏為季桓子,劉氏正義等各注,據昭公二十五年左氏及公羊傳所記載,應當是季平子。又漢書劉向傳,謂季氏八佾舞於庭云云,卒逐昭公。是季氏即指平子。馬注所云家廟,當即指桓公廟。以公廟設於私家,故亦稱家廟。
學儒必須敦倫盡分,始能希聖希賢。否則所學不實,於己於人,皆有害而無益。季氏僭禮,即是不能盡分,必為魯國禍亂之源。所以孔子嚴斥其非。
【別裁】禮樂衣冠
首先,我們對本篇篇名做個簡單的解釋:八佾——佾」與「儀」同音,如今在孔廟中拿羽毛,在祭孔典禮中所舞蹈的叫八佾之舞。用現代的名稱,可說它是「文化舞」,代表古代文化的一種舞蹈。當時中央政府是周天子,天子舉行國家大典,代表國家的精神,用作餘興的舞蹈,典禮開始的禮樂。八佾是八個人一排,共有八排;諸侯之邦,六人一排叫六佾。諸侯之下的大夫——大臣之家,用四人一排,共四排,叫四佾。這是固定的形式,周朝的禮樂、衣冠、文物等,都有周詳規定。
那麼,孔子為什麼在這一篇裡教起跳舞來了呢?不是的。這篇書的全部重心,以現代用語說,是代表了文化精神。他的內容講「禮」。禮的根本,也就是孔子一生做學問之所在。只是因為當時寫文章的習慣,而用了《八佾》這個名稱做篇名。
「禮」是中國文化中最重要的一環,所以我們要了解中國文化,五經中《禮》這部書是不能不研究的,尤其因為它偏向於中國哲學思想的根本,同時包括形而上宗教哲學的問題。但本篇是以過去的觀念而言,當然,我們現在講的「文化」這個名詞,與過去的觀念不同。過去的觀念,文化偏重於人文——人倫的道理,即是倫理的道德、政治的倫理與社會的倫理。現在「文化」這個名詞的含義,包括了政治、經濟、軍事、社會、教育、哲學、宗教等等歸納起來,成為文化的總體。因此,對於「文化」這一名詞,古今定義不同,為了講書的方便,應該先有一個認識。我們說《八佾》這一篇全篇的精神在於文化,是切合古代所謂「文化」的定義而言的。
第一篇《學而》,是個人求學的宗旨;第二篇《為政》,也就是為學的外用;第三篇是把個人的內聖為學,乃至於外用的為政,綜合起來的文化精神,放在《八俏》篇中,這是從一個故事開始的。
【原文】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季氏即季家,當孔子時代,魯國有三家權臣,即所謂權門,而且不是普通的權門,是可以動搖政權的權門。這三大家是孟孫、仲孫、季孫,國君都拿他們沒辦法,整個政權都操在他們手上,魯國當時的國君就那麼可憐。季氏這位權臣,有一天高興起來,在家裡開家庭舞會,結果,玩出天子的味道來了。照規定他只能欣賞四人一排的舞蹈,他居然擺出八人一排的舞,完全是天子的味道,要與中央抗衡,已經不把朝廷放在眼裡。有人把這事告訴孔子,孔子就說:「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照後世學者們的解釋,好像孔老夫子聽了這件事,大發脾氣,握著拳頭,敲響了桌子,厲聲斥責道:假如這件事我們都能忍耐下去,容許他去幹,那麼還有什麼事情不能容忍他季某去做呢?事實上,並不是後儒們所解釋的這樣,假如真是後儒所解釋的這樣,那麼《學而》篇當中:「溫、良、恭、儉、讓」形容孔子的五個字裡的「溫」字,要用紅筆打Ⅹ了,孔子的修養就不行了。
很簡單,《為政》篇不是剛說過孔子能不能先知的問題嗎?其實孔子早已看出季氏的動向,所以有人告訴他季氏八佾舞於庭,在家裡擺天子的排場時,孔子就說,這要注意!季家的野心不小,像這樣的事情,季家都忍心做了,還有什麼事情他不忍心去做呢?叛變、造反,他都會幹的。孔子就以這件事斷定,季氏將來什麼事都做得出來,所以「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是說季氏竟然忍心做這些事。並不是孔子在那裡發脾氣罵人,這些很明顯的文字,不必要故意轉個彎來把它亂解釋。
不但如此,那時社會變亂得很厲害,正如現在所講的文化墮
落。
【直解】八佾第三
凡二十六章。通前篇末二章皆論禮樂之事。
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直解季氏,是魯國大夫。佾,是樂舞的行列。古者樂舞之數,天子用八行,每行八人,叫做八佾。諸侯六佾,大夫四佾。各有等差,不容僭越。當初成王以周公有大勳勞,特賜天子禮樂以祭周公之廟,其後世群公都因循僭用,已是失禮。季氏,是魯桓公子孫,他在家廟中祭祖,也僭用八佾之舞於庭,故孔子非之說:「禮莫嚴於名分,罪莫大於僭竊。夫祭用生者之爵祿,乃我王朝一定之禮。季氏本是大夫,只該用四佾之舞,而今乃用八佾之舞於家廟之庭,則是以大夫而僭天子禮,法之所不容誅,罰之所必及,人臣之罪孰有大於此者。這等大罪也都容忍過了,不加糾正,則別樣的小罪,孰不可忍乎!」蓋魯以相忍為國,凡事惟務姑息含忍,而其弊乃至於下陵其上,臣僭其君,禮法蕩然,冠屨倒置如此。蓋優柔姑息之過也,故孔子非之。其後孔子為司寇,攝相事,即墮三都以強公室,陳恆弒其君,則沐浴而朝,請兵討之,此可以觀聖人之志矣。而魯終不能用。卒之三家共分公室,政在陪臣,而周公之祚遂衰矣。然則紀綱法度,有國者其可一日而不振舉之乎!
【學人】孔子謂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孔子評論魯國卿大夫季孫氏,說:季氏八列六十四人,奏樂舞蹈於家廟庭中。這種事,季氏都可以忍心去做,他還有什麼事不忍心去做(忍字,古注又作容忍講。魯國君臣看見季氏如此嚴重違禮,還可以容忍,那還有什麼人什麼事不可以容忍。)。
馬融注:「佾,列也。」八佾舞,由舞者執羽而舞,以八人為一列,八列則八八六十四人。這是天子祭太廟所用的人數,諸侯用六佾,大夫用四佾。四佾才是季氏所用應該用的。八佾之舞是天子之禮樂,只能在文王、周公廟用(周公廟可用,是因周成王感念周公有勳勞於天下,所以特賜八佾。),但季氏用在自己宗廟庭中,是嚴重違背禮制的。
八佾第三整篇主講禮,禮的體、相、用都有說到。季氏嚴重違禮,壞了規矩亂了秩序,必將成為魯國的禍亂之源,所以孔子才嚴厲的批評他。所以《弟子規》上說,「父母呼,應勿緩。出必告,反必面。或飲食,或坐走,長者先,幼者後。」,這些都是禮,教我們及孩子,如何與父母長輩及兄弟姐妹和諧相處,然後到社會上推廣於他人。這就是禮的作用,讓人知本分,做人做事無過無不及,能讓人安,能讓家安,能讓國安。因此我們要弘揚、學習傳統文化,一定要學禮,也就是說文化,一定要在我們的為人處事上面體現出來,才叫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