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芳
歷年所獲榮譽:
2008年被評為「上海市律師行業優秀黨員律師」、2011年被評為「上海市優秀女律師」、2016年被評為「上海市『兩新組織』優秀共產黨員」、2016年獲得中國法學會全國優秀法律文書一等獎、2017年獲得「上海市三八紅旗手標兵」稱號、2018年獲得「全國三八紅旗手」稱號、2019年被評為「上海市第四屆『東方大律師』」。
大凡美譽度高、影響力大的律師,都有自己的主攻方向和專業特長,並且在這一領域頗有建樹。譚芳就是這樣一位專注婚姻家事領域且取得赫然實績的優秀律師。
2017年,譚芳獲得「上海市三八紅旗手標兵」殊榮,組委會對她的頒獎詞是:「她執著而真誠,溫和而堅定。仁者的責任讓她不停地奔走,為夢前行,為愛發聲,捍衛著『法律』這個莊嚴的名詞。她將溫暖傳遞,她讓正義匯聚,直到更多的人向弱者張開雙臂。」這不止是對她執業成就的高度褒獎,更是對這一成就所蘊含的價值取向和倫理特質給予的充分肯定。
從離婚律師到家事律師
2004年,做了多年法官的譚芳來了個「華麗轉身」:辭職做了一名律師。
初涉律師界,面對多元化的律師業務,譚芳選擇了「離婚律師」的定位。雖說它不及金融業、房地產業等高端,但更顯得「平民化」,關涉尋常百家。她的選擇基於三方面的考量:一是當時我國還沒有「離婚律師」的專業人才,而離婚訴訟的案件則是與日俱增;二是離婚涉及財產分割、撫養子女等問題,能否依法妥善處置直接關係到家庭和諧、社會穩定;三是她具有10多年的審判調解經驗,有助於化解家庭矛盾,最大化地體現自身價值。2008年,譚芳將「離婚律師」又改為「家事律師」,從代理單純的離婚訴訟擴大到家庭糾紛的多元化解決方式,其定位顯得更全面、更準確、更豐實。
十多年以來,譚芳帶領團隊代理了2000多起婚姻家庭案件,同時堅持公益事業,免費接待婦女、兒童、老人1.5萬人次、代寫法律文書3000多份、辦理100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她為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付出了幾多汗水,幾多心血,幾多智慧。
辦案實踐讓譚芳看到一個不容輕忽的事實:婦女都有強烈的維權動機和願望,但往往缺失應有的法律意識,常陷於「心有餘力不足」的窘境。譚芳通過建立「家事法律網站」、微信微博、App等自媒體,為60餘萬女性網友免費諮詢,答疑解惑,指導維權路徑。作為上海市婦女幹部學校兼職講師,譚芳除了為本市婦聯幹部舉辦法律講座,還為外省市培訓授課100多場,傳授婦女維權法律技巧和化解矛盾操作經驗。
早在《反家庭暴力法》出臺前,譚芳就多次參與婦聯、人大、法學會的立法調研,並以徐匯區政協委員的名義提出立法建議。該法頒布後,她以上海市女律師聯誼會副會長兼巾幗律師志願團團長的身份,組建230人的「反家暴法」講師團,帶領團隊研發了16套標準化培訓課件,在本埠各區婦聯及五大條線舉辦170場講座。
以理論指導實務,在實踐中提升理論水準。譚芳筆耕不輟,撰寫過多篇婚姻家事論文,出版了《婚姻三重門》《智慧女人的法律學堂》《家庭維權與司法》等8部著作,由她主編的《民事訴訟律師實務》成為了新執業律師培訓的固定教材。譚芳的人品、學識、素養受到了社會各界的青睞,其兼職多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婚姻家庭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研究會理事、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兼職教授和華東政法大學律師學院特聘教授、上海市律師協會律師學院講師、電視臺等多家媒體特邀嘉賓。
以個案推動法治進步
改革開放促使我國律師制度的恢復重建。四十多年的實踐足以證明:作為「法律共同體」之一的律師,在司法改革中有著不可小覷的地位,對我國民主法制建設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們正是站在這一立論高度,審視譚芳所辦理的一些婚姻家事案件,窺見其時代特色和法理含量。
由譚芳代理的我國首例代孕龍鳳胎子女監護權糾紛案,值得「回放」。
羅某與陳某於2007年登記結婚。婚後未曾生育,於是購買他人卵子,並由羅提供精子,通過體外授精聯合胚胎移植技術,出資委託其他女性代孕,於2011年2月13日生育一對異卵雙胞胎子女。雙胞胎出生後隨羅、陳共同生活。三年後,羅某病逝,陳某繼續撫養著雙胞胎。不料,羅某父母提起了監護權之訴。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定:陳某與雙胞胎不存在自然血親關係,也不存在擬制血親關係,陳某辯稱其為雙胞胎的法定監護人理由不予採信。在生父死亡、生母不明的情況下,祖父母要求撫養並作為其法定監護人之訴,合法有效,予以支持。
陳某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譚芳作為二審的代理律師,在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可以適用的情形下,其代理詞以現行婚姻法、民法通則為基礎,結合代孕、人工生育子女等問題,抽絲剝繭,層層推進:雙胞胎是陳某與羅某結婚後,由羅某與其他女性以代孕方式生育的子女,屬於締結婚姻關係後夫妻一方的非婚生子女。兩名孩子出生後,一直隨羅、陳夫婦共同生活近三年之久,羅去世後又隨陳某共同生活達兩年,陳某與雙胞胎已形成了有撫養關係的繼父母子女關係,其權利義務適用《婚姻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而作為祖父母的監護順序在陳某之後,故其提起監護權主張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更為有力的是,譚芳在《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找到了法源,從保護兒童最大利益原則考慮,由陳某取得監護權更有利於雙胞胎的成長。二審法院全然接受了譚芳的代理意見,駁回了被上訴人的原審訴訟請求。
此案具有頗高的社會關注度。2016年,中國法學會法律文書學研究會舉辦的第二屆全國優秀法律文書評選中,譚芳的代理詞獲得一等獎;此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2016年度十大影響力案件,翌年「兩會」上,又被寫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你也許難以想像,譚芳曾經為一起曠日持久的離婚糾紛案,花了四年半時間,打了15場官司。一名企業家擁有數千萬的家產,賢惠的全職太太持家,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可後來,她屢遭家庭暴力,隱忍了幾年後,無奈提起訴訟。這才發現丈夫早有預謀,大部分房產、股票、存款已悄然轉移,唯有一套房屋在丈夫名下,還是銀行貸款。雖然這套房屋法院判決給了太太,但貸款何時了?更痛苦的是,她無法獲得應得的那份財產。譚芳在四年半時間裡,鍥而不捨地通過訴訟和執行的方式,替她取回了近800萬的財產,並且幫助她開了一家小型印刷廠,使之重拾生活的自信和希望。
65%以和解或調解結案
譚芳曾任法官11年,有著豐富的訴訟實戰經驗和高超的談判調解技巧。在她代理的婚姻家庭諸多案件中,65%是以和解或調解結案。雖然為此增加了更多的工作量,失去了收取更多律師費的機會,但當一度劍拔弩張的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時所獲得的尊重、信任、感激,陡然令她無比喜悅。譚芳有一個執業理念:「律師的價值不是表現在庭審時的咄咄逼人、辯論時的滔滔不絕,不顧一切地追求勝訴的結果,而是審時度勢,立足全局,以實現當事人的長遠利益為最高目標。」當事人根本利益的實現,才是譚芳內心最看重的結果,她會勸解當事人放下執念,把矛盾縮小再縮小,讓爭議淡化,讓怨恨冰釋,實現雙贏乃至多贏的結局。
限於篇幅,本文只能簡述兩個案例「窺一斑而見全豹」——
案例一:2008年,一起財產標的過億、法律關係複雜的離婚案件,由於被70多家媒體跟蹤報導,雙方當事人積怨愈加深重,矛盾漸趨惡化,均表示不同意調解。譚芳所代理的徐某是原告,雖說經過詳盡的調查取證及充分的庭前準備,勝訴把握較大。但考慮到判決後難以執行,尤其是兩家經營狀況良好的公司可能因結怨而導致惡意競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庭審後,譚芳權衡利弊,耐心做通了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主動向法院提出調解意向並準備了多份調解方案,還積極與對方代理律師溝通協商。譚芳的誠意打動了合議庭,審判長親自主持多次調解,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一起沸沸揚揚的離婚案件,以幾頁調解書平靜地宣告結束。
此案的成功調解使得雙方好聚好散,及時制止了一系列商業復仇計劃,而且為已離異的雙方日後的商業合作留下了空間。三年後,譚芳再次作為徐某的談判代表與當年的被告方共商並籤訂了兩家公司的合作協議。
案例二:杭州女子周某,熱戀時衝昏頭腦,竟然把自己名下的所有股權、房產轉給了男朋友,還將銀行卡交給他保管。男朋友一轉手又將股權、房產等變成了他母親的財產,還以其母親的名義開設了一家公司。殊不料,男朋友有了新歡,捲走了全部資產,公司又面臨正在訴訟和執行中的一筆款項,她被法院拘留了15天。出來後找男朋友商談又遭暴打。人去樓空,債臺高築,周某於心不甘,慕名來上海找到譚芳。譚芳明確告訴周某,這是一個完全不可能打贏的官司。
兩個月後的一個深夜,剛入睡的譚芳接到周某電話,情緒低沉的周某說是在西湖邊徘徊,準備與世決絕。「因為你最能理解和安慰我,所以給你打個告別電話。」譚芳約了助理,連夜趕往杭州,在西湖邊與周某徹夜交談。傾聽,規勸,分析,引導,終於緩和了周某的情緒,擯棄了絕望的念頭。
之後,譚芳鼓勵周某回歸正常生活,重整旗鼓,再度經商。經過近10年的打拼,周某又成為了一位成功商人。如今兩人姐妹相稱,宛如家人。
創新財富管理業務
作為婚姻家事領域的合理延伸和遞次提升,譚芳將律師業務的觸角伸向了私人財富管理。譚芳在積累了15年從業經驗後,於2018年成立了埃孚歐律師事務所。這是我國首家專注於為家族(家庭)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
「埃孚歐」的冠名似乎有些別致,譚芳解釋說:「埃孚歐是FO的中文諧音,是Family Office的縮寫,意即家族(家庭)辦公室。」該所不僅匯聚了一批專業律師,還聘請了銀行、信託、保險、財稅、移民等領域的專家顧問,打造了一支強大的專業財富管理專家團隊。
隨著私人財富的增加,家庭內部爭產糾紛日漸增多。作為社會細胞,家庭引發財產糾紛且得不到律師介入予以依法處置,將會對社會和諧穩定造成嚴重危機。她逐步將工作重心從事後的訴訟救濟轉移到事前的風險防範,在財富管理界創新性提出運用法商智慧提前規劃財富、倡導家庭無訴訟的和諧觀念,獲得社會各界高度認可,成為中國律師界在私人財富管理領域的行業標杆。
相較一般婚姻家庭案件,私人財富管理的服務層面更高(為高淨值客戶如家庭企業家、名人明星)、業務範圍更廣(涉及銀行、信託、保險、財務、稅務等)。目前,譚芳被30餘家私人銀行、金融機構聘為法律顧問和授課講師,為高淨值客戶提供私人財富管理多維度服務,如:婚姻及贈予協議、財富傳承規劃、全球資產配置與稅務籌劃、慈善事業規劃、職業經理人培養等方案,被「錢伯斯」機構評為「私人財富管理領域頂級律師」,而埃孚歐律師事務所被Legal band評為私人財富管理頂級律所,榮登第一梯隊。
值得一提的是,譚芳首次在財富管理界提出了「法商」概念,從三個維度詮釋了「法商」:法商思維(對法律的信仰和意識程度)、法商智慧(對法律的認知和理解層次)、法商技巧(對法律的評價和運用能力)。她那句經典名言——「如果沒有法商思維作為底層知識結構,任何財富管理都將是一場災難;如果沒有法商思維對於財富規則界定,任何財富管理都將是一場幻滅」——受到普遍認同和讚譽。
2020年,由上海市律師協會主辦的「大咖雲客廳」,譚芳以《第二曲線:一名律師的萬人「演唱會」》為題,向1.1萬來自社會各界的聽眾作了線上演講。她激賞英國管理大師查爾斯·漢迪關於「第二曲線」的論述:「任何一條增長曲線都會滑過拋物線的頂點(增長的極限),持續增長的秘密是在第一條曲線消失之前開始一條新的S曲線。」譚芳的個人執業生涯及其律師事務所的發展願景,創新財富管理業務堪為「一條新的S曲線」的啟端。繼埃孚歐學院後,FO實訓基地、FO律師聯盟、FO生態圈、法商文化產業等,都將迎來「持續增長」,她的夢想就是希望在財富管理領域構建新的法律服務體系。
無論是深耕傳統家事領域,還是創新財富管理業務,譚芳無愧為婦女權益的守護者、反對家庭暴力的吶喊者、法律信仰的布道者。
【責任編輯 劉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