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證券網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李丹丹)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行長魏革軍近日在《中國金融》撰文。就完善金融治理中的中央治理與地方治理問題,他指出,既要堅持中央為主,也要充分調動地方參與積極性,總體上要在「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權」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統一規則,明確地方的監管職責,強化屬地風險處置責任,發揮好中央銀行分支機構的傳導樞紐作用,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首先,明確央地金融治理監管職責分工,形成「大統一、小分權」的監管格局。多層次的金融市場,必然需要多層次的金融治理格局。新形勢下,金融治理領域有必要把市場的還給市場,把地方的明確給予地方,具體而言就要求地方承擔擬訂並組織實施區域金融產業的發展規劃、類金融機構和部分地方法人金融組織的管理職能,承擔區域金融風險處置責任。同時,地方金融管理機構要提升參與金融治理的能力,包括健全地方金融治理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加快制定地方金融監管條例,建立專門針對地方金融的風險防範、預警和救助機制,規範地方金融監管權力運行。
其次,加強央地金融治理協作,著力推進監管協調和信息共享機制化。以各地成立金融委辦公室地方協調機制為契機,加強金融監管協調,推動金融信息共享,確保央地金融治理監管協調機制規範化、常態化運作。在加強金融監管協調方面,應在壓實部門責任的基礎上做細做實金融監管協作,強化中央和地方在金融監管、風險處置、消費者權益保護、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等方面的協作,緊盯地區金融風險的重點領域、重點機構,定期分析研判地方金融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討論和協調有關地方金融管理的重要事項。在推動信息共享方面,要打破單一監管部門的信息孤島,推動實施地方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建立金融信息共享機制,明確界定共享信息的內容、方式、時限、共享渠道以及保障措施,探索建立綜合性信息共享平臺,匯聚地方金融機構信息、行業基礎數據、市場運行情況、風險狀況,減少重複收集信息成本,在符合國家保密規定、不損害信息主體隱私權和商業秘密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實現信息共享、透明。
再次,充分發揮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在落實中央金融治理和協調地方金融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是推進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人民銀行分支行作為中央銀行的派出機構,處在傳導的中樞及基礎性金融服務的前沿,既要落實中央金融治理要求也要促進央地金融治理協調,在完善金融治理機制中要體現政策統一、法治思維、審慎理念、市場導向和服務為本的原則。要準確領會中央和總行政策意圖,保持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將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和支持地方經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為高質量發展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要積極推進法治中央銀行建設,善於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分析處理問題。把審慎理念貫穿於履職的全過程,落實好雙支柱的調控機制;健全監管協調,強化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和處置機制。要以服務實體經濟為本,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加強調查研究和有效溝通,深化區域金融改革和創新,提升金融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宏觀決策、區域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