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7 12:1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
APP廣告因其精準推送、主動推送、
可直達商品購買連結等特點
相較於傳統廣告
對消費者權益有著更為直接的影響
▲部分APP公司為了增加廣告收入,採用欺騙、強制或誤導的方法增加點擊量或播放時長。消費者對此不勝其煩。
對此,2019年9月-2020年11月,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了為期15個月的APP廣告有關消費者權益的不當行為分析。12月16日,上海市消保委發布《APP廣告消費者權益保護評價報告(2020)》。
報告結論
01
APP廣告總體投放量疫情前後變化明顯
項目組通過技術手段進行了12000次抓取,數據統計顯示,共發現APP內置SDK插件投放廣告行為有4298次。前6個月與後6個月存在較大差異。
02
APP廣告投放後臺向頭部交易平臺集中
12000次抓取數據顯示,由大廣告交易平臺推送的廣告數量呈兩波上升趨勢,而中小廣告交易平臺呈持續下降趨勢。
03
問題廣告數量顯著減少
數據抓取結果顯示,彈窗幹擾、強制推送、信息竊取、涉黃涉毒等問題廣告數量呈快速下降趨勢。隨著法規政策出臺與監管加強,APP內置SDK插件廣告投放行為日漸規範。
04
APP廣告「關不掉」問題仍然嚴重
《廣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利用網際網路發布、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網際網路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布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
消費者也普遍希望APP廣告可以自主點擊關閉。但通過對600款APP廣告行為分析發現,58%的APP含有廣告,其中69.7%的內容廣告不能一鍵關閉。沒有發現關閉鍵APP如微信、汽車之家、快看視頻、36氪等。
05
個性化廣告推薦「不可選擇」問題突出
個性化廣告推薦以獲取消費者大量信息為前提。上海市消保委認為,消費者有權利拒絕個性化廣告推薦。但測試發現,僅有14.5%的APP可以找到個性化廣告推薦關閉入口。
以微信APP廣告為例,微信個性化廣告推薦關閉入口極其隱蔽,關閉流程設置繁瑣,還利用技術手段限制消費者永久關閉個性化廣告推薦的權利,消費者僅能進行為期六個月的關閉且仍舊會看到廣告。
▲關閉微信朋友圈廣告需要14個步驟之多
06
APP廣告內容真實性審核責任亟待落實
《廣告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規定:「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廣告經營者不得提供設計、製作、代理服務,廣告發布者不得發布。」
APP廣告千人千面,廣告數量相當龐大。經上海市消保委法律部團隊檢索和分析,發現這些廣告內容十分雜亂。如微信在朋友圈推送的廣告中就存在涉嫌虛假宣傳、隱匿廣告(銷售)主體等諸多問題。此類情況在APP廣告中並不少見,須引起各方高度重視,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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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劉浩
原標題:《關掉朋友圈廣告需14步!近七成受測APP廣告「關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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