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點
我們就擦肩而過了
有趣
有用
有態度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2019〕16號)的指示,國家目前大力弘揚科學評價,逐步「破除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但任重而道遠,目前南京市評委會對論文和學歷還是有一定的要求,就拿論文來說,發表的和不發表的都要有(2020年機械工程評委會要求只需要發表的文章)。
既然要求擺在這裡,那麼就得遵守。在發表論文過程中,很多人都關心自己發表的期刊能不能用。今天就給大家來說一說,有哪些期刊不能用於職稱評審。
一、明確期刊的分類
一般雜誌按照學科分類可以分為:社科期刊、科技期刊和普及期刊三大類,需要注意的是,社科期刊又分為:學術理論類、互作指導類、時事政治類、文學藝術類、綜合文化生活類、教學輔導類、信息文摘類七類。
一般用於職稱評審的論文都是學術論文,這種論文只能發在學術理論類的期刊上!望注意!
二、正規刊物與非法刊物
我國的合法期刊分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簡單來說,有國內統一刊號(CN)和國際刊號(ISSN),且一號一刊的,就是正式期刊。非法刊物主要有以下幾個特徵:
1、無刊號;
2、假造刊號:
3、冒用刊號;
4、使用境外刊號;
5、完全套用其他刊物的名稱、刊號。
三、副刊
副刊就是正規的雜誌社在國家批准刊號之外另出的刊物。換句話說,只要你看到刊物名稱後添加「學術版」、「理論版」等都屬於副刊。
注意了啊,用於職稱評審的論文最好不要發在副刊上,碰上較真的評委就直接不讓你過,又浪費了一年的時間。
關於期刊的幾個「陷阱」我就分享到這裡了,有任何問題可以在文章底部留言,我會及時回復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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