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張家港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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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是國際知名品牌。日前,江蘇省張家港市市場監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鳳凰鎮一家企業生產的口罩上印有LV標識,而這家企業並未取得LV品牌的使用授權。
執法人員走進企業車間時,工人們正在生產線上忙碌著,生產線上下來的口罩印有LV標識,經過清點,已經裝箱準備發貨的LV標識口罩有近萬隻。
市場監督管理局鳳凰分局監管一科科長王梓陽:「現場原料大概有83卷的印有LV的無紡布,可能要生產靠近百萬隻口罩。」
生產LV口罩,必須要先取得相應的品牌使用授權,但是企業主無法提供相關授權資料,並且推脫說這些口罩是代加工的。
企業主:「他們拿過來,要貨就給他們做一做,不要貨就放著。」
執法人員隨後與LV品牌所屬公司進行核實,確認這家企業並未取得品牌授權,生產的口罩為假冒LV口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
市場監督管理局鳳凰分局監管一科科長表示,這家企業使用一定知名度的LOGO標誌,構成了仿名牌的混淆行為,對相應的口罩以及原材料予以沒收,並處25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