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戴口罩成了一種習慣。
不少商家蹭「口罩熱度」,「開發」出「特別的口罩」,「跨界聯名」款、珍珠款……
各種「奪人眼球」的口罩,也收穫了不少的青睞。
但是,你可能買到的並不是「正品」......
日前,張家港市市場監管部門發現一家企業生產的口罩上印有「LV」的標識,執法人員深入調查發現這家企業並未取得品牌的使用授權。
執法人員來到位於鳳凰鎮的該口罩生產企業時,工人們正在忙碌,一隻只印有「LV」標識的口罩正從生產線上下來。
「口罩上標識很清晰,經過清點,已經裝箱準備發貨的口罩有近萬隻。」
據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鳳凰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現場還有大量印有「LV」標識的無紡布,總共有83卷,可以生產近百萬隻口罩。
生產如此多數量的口罩,理應取得相應的品牌授權,但是企業主卻無法拿出相關授權資料。
執法人員隨即對上述產品及原材料進行了扣押並立案調查。
市場監管部門經與路易威登馬利蒂(法國)及路易威登(中國)商業銷售有限公司核實,確認這家企業並未取得授權,生產的口罩為假冒「LV」標識的口罩。
「該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構成了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標識的混淆行為。」市監局鳳凰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經營者實施混淆行為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來源:偶俚張家港)
責任編輯:王偉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