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愛另外一個人,可以卑微到什麼程度?我身邊的那一位朋友,她的經歷,或許可以說明問題。
這個朋友,在眾多追求者中,看上了一位最不靠譜的人。吃喝嫖賭,樣樣都來。唯一的就是長的好看。兩個人戀愛期間,這個男的就腳踩好幾隻船。但女的就是喜歡。沒他活不下去。家人反對,她就偷偷跑去男方家裡,住下了。父母氣的跟她絕交。男方家裡條件很差,只有兩間破房子。父母一間,他們一間,像樣的衛生間和廚房都沒有。女的拼命打工,賺錢養家。男的自從有女的給他賺錢,就不去工作,每天花天酒地。沒錢就問女的要。甚至有時候拿不到錢,還會動手打她。女的懷孕了,他非要讓她去打掉。女的不肯,就把她從樓梯上推下去。所幸,大人小孩都沒有事。
女的頂著大肚子,還在外面賺錢。男的依舊在外面沾花惹草。產檢,從來沒有陪過。甚至快要臨盆的時候,女的還跑到賓館裡去捉姦。要生了,醫院裡,只有她自己。哭著打了好多電話。終於有人去了,不是男的,而是男的姐姐。生過孩子,第二天就回家了。坐月子,可想而知,會是什麼待遇。自己父母,不可能去照顧她。男方家人,因為男方的緣故,也並不怎麼珍惜她。每天煮碗麵條給她吃。男的依舊在外面過他的瀟灑日子。
女的本以為有了孩子,會讓男人乖乖的陪在她身邊。卻想不到,一切都是她自作多情。男的,只不過覺得她是自己貼上去的,不要白不要罷了。
生了孩子以後,女的就變成了一個怨婦。總是給男的朋友家人打電話,訴說她的苦楚。希望別人能勸那個男的對她好點。可是她不知道,感情這種東西,你無論怎麼示弱,都是強求不來的。只會讓男的更看不起你。即便有了孩子,不愛還是不愛。因為有了孩子,想讓他結婚。換來的卻是男的說孩子不是他的,要去做親子鑑定。
為了證明自己的忠貞。女的還真的同意去做了。結果就是出來了,是親生的。女的以為男的會跟她道歉,並跟她結婚。但她又錯了。男的讓她自己生的孩子自己養。女的每天哭的死去活來,卻還是捨不得離開。鄰居看她那麼可憐,勸她早點放手,尋求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和孩子。女的非但不領情,還認為別人是在拆散他們。久而久之,鄰居,朋友,就誰也不會去好心勸慰她了。
後來,孩子大了,女的還是沒有等到該有的名分。誰都清楚,她們不會有結果。但女的覺得孩子都有了,男的總有一天會給她名分。
雖然,從一開始,旁觀者都已明白,這是一個讓人痛批的渣男。但不得不說,這個女的,也是咎由自取。如果她不那麼執著,早點離開,所有的傷害都可能避免。
所以,無論是男人,還是女人。在愛情裡,切不可太執著太卑微。該有的尊嚴,還是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