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四套房賣一套給我還債」「車子被拿去抵債,還了50多萬」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無可救藥的丈夫
夫妻倆結婚近20年,家裡拆遷後,已經分下來了一套房子,還有兩套房子沒有分下來,夫妻倆原本也奮鬥了一套房子,擁有四套房子的生活很是富裕。
可自從討債人上門後,家裡的和睦平靜便被打破了,丈夫玩小九,輸了很多錢,公公婆婆先是瞞著兒媳婦給兒子還了7萬塊,兒子保證錢都還完了,並且還寫下了保證書,然而不到半年的時間,丈夫又讓妻子東拼西湊,找親戚借錢替他還了50多萬,並一再保證沒有欠債了。
家裡的車子也被討債人開走了,用來抵債,本以為事情到此結束,丈夫會改邪歸正,可沒想到依舊有討債人絡繹不絕的上門,丈夫說:「老婆,四套房賣一套給我還債」,妻子說:「車子被拿去抵債,還了50多萬,你到底欠了多少錢?」
情感調解
調解員問坐在沙發上一直抽菸的丈夫:「什麼時候開始賭的?拆遷前還是拆遷後?」
丈夫:「拆遷前就開始了。」
調解員問:「你說個實話,現在外面還有多少欠債?」
丈夫猶豫了會兒,吐了口煙說:「一百七八十萬吧。」
調解員:「那你想怎麼還這筆債務?這是你的個人債務,你不能拿全家人的財產為你自己一個人考慮。」
丈夫:「我老婆說要協議離婚,那就離婚吧,債務的話我想把房子賣了抵債。」
調解員:「賣哪套房子?拆遷回遷了這一套房子,你們現在一大家子人住著,還有兩套還沒分下來。」
丈夫:「賣我們自己的那套,不賣這一套。」
調解員:「你和你妻子一起買的房子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
這時,妻子出聲:「我嫁過來這麼多年,女兒都成年了,但是我可以說,女兒是我一個人撫養長大的,他有工作,但是每個月的工資他自己花都不夠,有時還找我要錢,我們和公婆住一起,吃是吃公婆的,但女兒讀書和買衣服的花銷都是我在負擔,我也不怕難為情,他在外面還有別的女人。」
妻子將一則丈夫與別的女人的聊天記錄展現給調解員看,她說:「他的身體其實已經很差了,完全靠吃藥在外面亂來。」
對此,丈夫也沒有否認,只是說跟那個女人已經斷了。
調解員表示:「本來我們這個工作最好是勸和,但是你實在錯得太離譜了,對婚姻不忠,對女兒也沒盡到當父親的責任,我也支持你妻子離婚,你現在跟外面的女人說讓她和你一起償還一百七八十萬的債務,你看看那個女人還會不會跟你!」
妻子的哥哥告訴調解員:「現在他交代出來的債務是一百七八十萬,但他先前告訴我車子抵了三十多萬的債務,還欠一百七八十萬,一萬塊錢的利息每天是500塊,我懷疑他現在欠的錢不止這個數。」
丈夫究竟欠多少錢,他不肯吐露,一旁坐著的老父親和老母親聽到兒子要賣房的決定,老母親說:「賣房讓他賣,但是我們兩老要有個房子住,我六十多歲,老伴71歲,我心臟裝了三個支架,我住院時都是兒媳婦照顧我,兒媳婦是好的。」
正在這時,房門砰砰砰的被敲響,討債人又上門了,妻子說昨天晚上討債人敲門敲到半夜三四點,丈夫就在家裡,但是公婆擔心丈夫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就說丈夫不在,這幾日因為有人上門討債,她已經讓女兒暫時出去住了。
調解員隔著門訓斥了討債人幾句,讓討債人不要威脅這家人,隨後讓隨行記者報了警,在等待民警到來期間,妻子告訴調解員:「以往每次討債人上門討債的時候,他(丈夫)就會出門避風頭,通常好幾天不回家,完全不顧及家人死活。」
民警趕過來後,詢問丈夫是否知道討債人的電話,他們口頭警告對方一下,電話接通後,那邊的討債人說丈夫借了他6萬元,有借條的,但丈夫說只借了6000,討債人約丈夫出去把借款數額說清楚,丈夫拒絕了。
調解到最後,夫妻倆都同意了離婚,調解員為雙方擬定了方案,老母親在調解現場哭成淚人,兒媳婦表示即便離婚了,也會照顧婆婆,讓婆婆不必擔心。
情感點評
調解員草擬的離婚協議我個人認為還是比較公正完善的,因為丈夫主動承認外面有女人,並且外面所有的債務都是因為他賭錢造成的,所以協議的第一條就是丈夫承認所有的債務都不是夫妻共同債務,由他個人自行承擔。
協議第二條,同意女兒和妻子共同生活,同意在分房子,確認產權時籤字。保證老婆和女兒按照人均所得(獨生子女算兩個名額)拿165平方的房子,父母拿110平方的房子,他自己拿55平方。
協議第三條,雙方離婚之後,再沒有任何經濟上的糾紛,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對方來償還任何經濟債務,不得幹擾對方及女兒的生活。女兒由妻子獨立撫養承擔。
協議第四條,這份協議要在見證人的見證之下重新正式籤掉,籤好之後的當天就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夫妻倆對這份協議都無異議,最後分別在協議上簽字,按了手印。
賭真是害人不淺,拆散了一個又一個的家庭,調解中妻子有句話讓我印象深刻,她說丈夫偷拿了她的身份證,以他們夫妻倆的名義還去貸了款,光是想想就細思極恐,這樣的男人還是及早擺脫,及時止損比較好,也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珍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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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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