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2月24日中午12點多,天津男子張某凡普吉殺妻騙保案歷經5個多月的審理,終於在泰國普吉法庭宣判。法庭認定張某凡為蓄意殺人,被告張某凡被判處無期徒刑。
小潔母親覺得,張某凡似乎對這個判決結果感到意外。小潔的代理律師助理章紅媛女士告訴記者,這個判決結果在他們的意料之中,一審判決為死刑的概率幾乎為零。目前死者父母尚未決定是否上訴。
認定蓄意殺人,承認殺人減刑1/3
2018年10月29日,小潔與丈夫張某凡帶著年僅20個月大的女兒在泰國普吉度假時,在某酒店的房間泳池內死亡,屍檢報告顯示,小潔身上有多處外傷、淤青,第5根肋骨折斷,腹內有出血,肝有淤青並撕斷,脾及腎兩邊有瘀血,可查驗死因為「溺水」,死前疑遭受了毆打。
案發後,小潔家人還在小潔與張某凡的家中找到了4份高額保單,後期又陸續查出多份投保記錄,投保人均為小潔,受益人均為張某凡,小潔家人由此懷疑張某凡是為了騙保故意殺害妻子。
泰國時間2018年11月1日下午,張某凡被卡馬拉警局扣留,11月2日凌晨,張某凡首次向泰國警方承認,是他殺死了小潔。但從第一次庭審開始,張某凡就否認自己是蓄意殺人,稱自己只是激情殺人,在隨後的庭審中,他的說法又有變更,第8日庭審的自我陳述中,張某凡改口稱自己只是傷害了妻子,未直接殺害妻子。第9日庭審時,張某凡當庭翻供。同時,對於購買保險的目的,張某凡也一直拒絕承認與殺害妻子有關,曾給出「為孩子投資」以及「擔心妻子出意外無力撫養孩子」兩種回答。
但在24日的宣判過程中,法庭依然認定張某凡為蓄意殺人,且將其購買保險的行為與蓄意殺人的行為進行了關聯。「法官判決張某凡蓄意殺人死刑,但是因張某凡承認殺害受害人,所以獲得減刑1/3刑期,最終的刑期為無期徒刑。」小潔的代理律師助理章紅媛女士告訴記者。
對於是否上訴,小潔的父母表示需要商量後再做決定,章紅媛女士告訴記者,上訴階段不再開庭,由控辡雙方律師和檢察官進行文字上訴。針對這種重大案件,中級法院也許需要一年左右時間對一審文件和證詞進行重新審核。
死者母親:他好像對判決結果感到意外
24日宣判原計劃於泰國時間上午10點進行,因前面的案件拖延了時間,宣判順延了1個多小時。宣判時,小潔母親坐的位置離張某凡不太遠,聽到判決結果後,小潔母親發現張某凡的臉色有些變化,「他好像對這個結果挺意外的,感覺是比他想的判的重。」
宣判後,死者小潔的父親情緒較為激動,他舉著女兒的照片在法庭上痛斥張某凡。
記者另外從被害人親屬處獲悉,2019年9月24日,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已對張某凡涉嫌故意殺人案一案立案偵查。
死者家屬追責保險公司 步履維艱
案發後的這一年中,小潔的家人除了為了案件與審理頻繁飛往泰國,另一方面還在著手對涉案保險公司進行追責,但過程步履維艱。
案發前,張某凡為小潔在線上線下共計購買了十餘份壽險,總保額達兩三千萬元。「如果保險公司能夠嚴格審核,他無法完成投保,那他可能就不會為了錢殺了我女兒。」小潔母親告訴記者。
案發後,小潔的父母聘請了北京中高盛律師事務所的李濱律師,展開對涉案保險公司及上級監管機構的追責、索賠工作。「 據我了解,涉及此案的保險公司案發後已向中國保監會及屬地監管局進行了報備,提供了與事件有關的材料和證據,包括訂立合同過程的錄音錄像、電話回訪錄音等,但我要求中國保監會和屬地監管局提供這些證據材料都被拒絕了,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也無果。後期天津監管局向我們提供過紙質合同,但這些材料家屬已有。涉案保險公司也拒絕提供這些材料證據。」李濱律師說。
李濱律師告訴記者,獲取這些證據材料有助於查清保險訂立的過程,以判斷涉案保險公司是否存在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保險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未經被保險人同意並認可保險金額的,合同無效。所以籤訂保險合同時,即使不是被保險人本人籤字,本人也需要到場,對投保過程知情。如果可以證實保險公司存在涉嫌違法違規行為,被害人家屬將向保險公司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追究行政責任,同時向保險公司索賠,但具體追責方式及索賠金額暫不便透露。
「本案還暴露出了另一個問題,就是投保金額問題,通常保險公司會將保險額度控制在投保人年收入的10倍左右,但實際情況中,如果投保人執意投保高額度,也沒有太大的阻撓。有些網際網路投保更是連被保險人都不用通知就能完成投保。本案中涉及的太平洋保險就是因為發現投保人多家投保,金額很高而與張某凡解除了合同,但該公司是否就解除合同告知了張某凡,目前我們還不是非常清楚。某些保險公司,為了保費已經到了不顧人民生命安全的地步,這個問題值得引起重視。」李濱律師說。
來源:津雲新聞記者 顧明君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